第114章 救人

“是了,还要去救钟灵姑娘呢!”段誉将绢布往怀里一踹,顿时想起自己还有救人的重任。

白夜回忆了一下印象之中的段誉,除了见一个爱一个之外,大概就是轻佻的……舔狗?

反正看起来一点儿都不像是王公贵族,哪怕穿的不错也是一样。

“我虽有家学渊源,但是从小便不喜武功,我们还是先找出口吧。救人要紧啊!”

白夜点了点头,玉雕扫描完毕,目的已经达到。

至于主角自己不学,那是他的事情。

当然,段誉貌似有过目不忘的天赋,危急关头大概率可以回忆的起来关键经络,从而化险为夷。

找到了出口之后,白夜“问清楚了”事情的前因后果,知道俩人参合人家帮派争斗,还用闪电貂毒了几十个人,现在要去万劫谷找谷主要解药赎人。

当然,白夜不是美女,因此对白夜多有保留,没有暴露自己大理世子的身份。

白夜于是不解到:“小哥是叫段誉吧?那是否知晓这钟万仇钟谷主是否与段氏有什么仇怨?为什么会对姓段的人那么仇视?”

“谷主叫钟万仇?钟灵妹妹的父亲名字真奇怪,至于仇怨,在下少在江湖行走,却是不知。”段誉的关注点不由自主的有些歪。

见状白夜把话说的更明白了一些:“段公子应该听说过最近江湖之上兴起了许多的榜单,而其中最为热闹的,除了各国官方以各种名义推出的豪侠榜单之外,最受关注的就是那百花榜的完整版了。”

“而根据各种删减版,万劫谷的女主人,江湖名号为俏夜叉的甘宝宝就名列其上。”

“而就年岁来说,当时其在江湖闯荡的时候,也是大理镇南王段正淳活跃的时候。”

“并且那俏夜叉忽然匆匆下嫁给当时刚刚继承万劫谷的钟谷主,不久后万劫谷更是进入半封闭的情况。”

“你说有没有可能,我是说可能,就是钟灵姑娘其实是大理的郡主?”

“而万劫谷之所以半封闭,但是又号称姓段者入必杀,是因为苦主得罪不起大理王爷,但是又咽不下这口气?”

“所以要不我们去找大理那边,貌似还要更快。”

白夜对这父子俩的看法……很复杂。

虽然说很多时候是属于剧情需要,但是这个父王对自己的王妃所生的独子,也经常是一种放养的态度。

自己的独子离家出走了,也没有想过要安排人暗中保护,知道自己的儿子被扣在了万劫谷,好家伙,地道畅通到就像万劫谷是他自己的家一样,想修到新地方,都不需要多少测绘的。

而且儿子被鸠摩智劫走后,也是完全不慌,甚至还有心情去镜湖私会情人。

他儿子也是一样的极品,好不容易逃跑出来,见到了“神仙姐姐”之后,就完全没有想过其他的事情,就一心当一只舔狗……

白夜怀疑段王爷也不是不清楚自己的王妃给自己带了帽子,毕竟每一个闺女的生辰八字他都记得清清楚楚,基本一说就认定是自己的女儿。

也就虚竹那个时候迟疑了一下,毕竟叶二娘这样的美村姑对他来说或许更接近快餐,没有像其他几个长久的陪伴。

再参考段誉是哥哥,其他都是妹妹,而刀白凤出轨对象是被废的延庆太子,显然段王爷真正浪起来的甚至不怕闹出人命的时候,是他老哥上位之后。

那个时候,王妃的重要性显然也大大的降低,在不撕破脸的情况下,她能够做的,似乎也就是在大部分皇室是和尚的时候,去道观清修。

而段誉的话,原著说是“痴儿”。

【抱膝坐下,静观湖上月色,四下里清冷幽绝,心想:“‘有志者事竟成’,这话虽然不错,可是孔夫子言道:‘知之者不如好知者,好知者不如乐知者。’这话更加合我脾胃。

爹爹妈妈常叫我‘痴儿’,说我从小对喜爱的事物痴痴迷迷,说我岁那年,对着一株‘十八学士’茶花从朝瞧到晚,半夜里也偷偷起床对着它发呆,吃饭时想着它,时想着它。

直瞧到它榭了,接连哭了几天,后来我学下棋,又是废寝忘食,日日夜夜,心想着的便是一副棋枰,别的什么也不理。

这一次爹爹叫我开始练武,恰好我正在研读易经,连吃饭时筷子伸出去挟菜,也想着这一筷的方位是‘大有’呢还是‘同人’。

我不肯学武,到底是为了不肯抛下易经不理呢,还是当真认定不该学打人杀人的法子?

爹爹说我‘强辞夺理’,只怕我当真有点强辞夺理,也未可知。

妈最明白我的脾气,劝我爹爹说,‘这痴儿那一天爱上了武功,你就是逼他少练一会儿,他也不会听。他此刻既然不肯学,硬掀着牛头喝水,那终究不成。’】

但是白夜印象中的段誉(影视),真没有什么慈悲的印象,不谙世事也更像是不知死活,让白夜的感觉用一句话形容,就是“你那是喜欢吗?你那是馋她身子!你下贱。”

行为上的话,“你是我见一个爱一个里最爱的那一个。”判定标准就是非常纯粹的颜值。

并且父子俩的审美似乎高度一致,以至于造成了“你妹啊!”的人间惨剧。

所以白夜想知道如果段誉回家后,发现他老爹虽然说要找自己,结果实际上却完全没有打听过自己的行踪,而是目标明确的去私会情人,会是什么反应。

当然,离家出走的人肯定是不想灰溜溜的回去的,因此段誉也就找借口推脱了。

哪怕他觉得以自己的老爹的秉性,完全可能是现实。

“江湖传闻不可信啊,我们俩红口白牙的想让人家出手帮忙也不现实。”

“再说钟姑娘说了,闪电貂的毒只有他父亲可以解,她妈妈都不懂解毒的,我们还是去万劫谷吧!”

“只有解药啊?那简单啊,你就可以啊。”白夜也没觉得这浪子会这么容易回家,也就随口一提,转头就准备忽悠他割肉喂鹰。

“我?不行不行,我不懂医药,更别说是解异种的剧毒了。”段誉别的不说,傲骨、傲气什么的是完全没有的,并且因为信仰与接受的教育的关系,还有些比较不谙世事的善良。

“以前的你是不行,但是你刚刚不是吃了只蛤蟆吗?”

白夜刻意顿了顿,然后继续道:“你也见他通体赤红,又声如牯牛了吧?那是传说中的万毒之王,莽牯朱蛤,吃了有概率百毒不侵的。”

“现在你的血就是一味极好的药材,只要再搭配一些常见的药材,就可以制作解毒药。”

“以你吃了我的百草丹之后没有困倦与昏迷的情况来看,这百毒不侵的含金量很高的,一般的迷药你都可以无视。”

段誉顿时瞪大了眼睛:“迷迷迷药?”

“喊什么?麻沸散没有听说过啊?”白夜掏了掏耳朵,“病人乱动的话,不仅可能会影响医生的操作,而且可能会因为情绪激动,刺激血液快速的流动,进而导致毒素随血液扩散。”

“也就是你一直活蹦乱跳的,不然早就对你进行治疗了。”

“您还是医生?”

“行走江湖,技多不压身。”

“那我们快去救人吧!”

“……”

显然,这位还是一如既往的重女轻男,以及一如既往的没有江湖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