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要素支撑,提升示范园内生发展动力

创新金融要素支撑,建立风险分担补偿机制,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扩大农民有效抵押物范围。在不改变资金用途和管理要求的基础上,统筹利用各项涉农资金支持示范园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企业债券等加大对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示范园及入园优质企业予以必要的信贷支持。强化示范园建设用地保障,完善示范园用地保障机制,落实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举措,加大示范园创建用地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