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 50857-2013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主编
- 291字
- 2022-07-13 16:59:22
4.3 措施项目
4.3.1 措施项目中列出了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按照本规范4.2分部分项工程的规定执行。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规定了措施项目也同分部分项工程一样,编制工程量清单必须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等。
4.3.2 措施项目中仅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未列出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按本规范附录L措施项目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确定。
本条针对本规范仅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但未列出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的措施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按本规范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确定清单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