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 50154-2009 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设计安全规范
- 兵器工业安全技术研究所主编
- 284字
- 2022-07-15 11:21:37
4.2 布置原则
4.2.1 库区、转运站和烧毁场危险区与非危险区必须严格分开,不应混杂布置。烧毁场应单独布置。
一个完整的仓库区,有储存火药、炸药的库区和转运火药、炸药的转运站等危险区,还有行政生活区等非危险区。本条规定将危险区和非危险区严格分开进行布置,有利于对危险区的管理及保证非危险区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4.2.2 本库区的行政生活区和居民点的人流不应通过危险区,运送火药、炸药的专用道路不应通过本库区的行政生活区。
为有利于安全,本条强调行政生活区的人流或附近居民,不得穿越火药、炸药库区、转运站等。运送火药、炸药的专用道路,不应穿越行政生活区是考虑可能因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引发燃烧爆炸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