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井下辅助运输

6.3.1 井下辅助运输系统,应尽量减少运输环节、减少辅助运输人员、提高效率;辅助运输的设备选型,应能满足人员、材料、设备运输的要求。

随着采掘机械化、生产集中化程度的提高,井下运输设备单重增大。对开拓、开采、运输和辅助运输系统的设计应统筹考虑,并选择合理的辅助运输系统,使辅助运输系统环节少、效率高。对于装备普通机械化开采的矿井,辅助运输(提升)系统设计应考虑采、掘设备的不可拆卸最大部件外形尺寸和重量的运输(提升)问题。

6.3.2 辅助运输车辆的选择,应根据运输方式,运送矸石、材料、设备和人员的需要确定。运送矸石、材料车辆类型的选择应与运煤车辆类型相一致。上、下人员的倾斜巷道,当垂深超过50m时,应配备人车或乘人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