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动物防疫条件要求

动物防疫条件对新建规模兔场的距离要求

《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兴办养殖场应当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因此,新建规模肉兔养殖场必须距离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