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造价工程师执业制度

1.1 造价工程师概述

1.1.1 造价工程师的概念

造价工程师是通过全国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或者资格认定、资格互认,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全国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人事部共同组织,每年举行一次。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办法。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考试采用滚动管理,共设4个科目,滚动周期为4年。

造价工程师是指由国家授予资格并准予注册后执业,专门接受某个部门或某个单位的指定、委托或聘请,负责并协助其进行工程造价的计价、定价及管理业务,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工程经济专业人员。国家在工程造价领域实施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凡是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在计价、评估、审查(核)、控制及管理等岗位配套有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