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第一章

他出生在那些垂死的日子里[1]

那是一八九六年枯萎的岁末。他叫威廉,随了那位长眠地下“奥兰治王”[2]的英名,因为他父亲对诸如此类的遥远的事情颇感兴趣。除此之外,一位外叔祖父,威廉·卡伦,当初住在威克洛,他们习惯称作大山那边,他父亲本人就是在那里养大的。

冬天的冻雨啃咬着都柏林的出租马车车夫,他们身穿脏兮兮的华达呢外衣,聚集在大不列颠街圆形大厦一带。

那座古老建筑的石头脸面,在怪异的牛骷髅和厚帘饰的映衬下,总是一副漠然的神色。

圆形大厦医院的厚厚的灰色石墙里,新出生的婴儿在里边哇哇啼哭。血污沾在护士们白色的褂子上,如同屠夫的围裙。

他是一个小婴儿,长大后一直是一个小男孩模样。他像乞丐的瘦巴巴的大臂那样粗细,几根纤细的骨头把他整个撑起来,支支棱棱的,随时会坍塌的样子。

他终于从他母亲身上掉下来时,喵地叫了起来,如同一只受伤的小猫,叫了一遍又一遍。

那是一个暴风雨的黑夜,注定不会成为名声远播的日子。但是,一场暴风雨骤然来临,把医院后面旧花园里那些宜人的大橡树上所剩不多的叶子,全都刮掉了,随后又把刮下来的湿漉漉的叶子顺水沟吹走,吹进了开口的排水沟里,掉进了大阴沟不知去向的通道里。分娩的血迹也沥沥拉拉一起流走了,人类许多液体也都流走了,不过林森德那边的咸海接纳了一切,一视同仁。

他的母亲用尽了让多数母亲成为英雄的毅力,把他揽到了胸前。父亲们却躲得远远的,在船只旅馆喝啤酒。这个世纪垂垂老矣,体弱多病,但是人们在谈论马匹和税收。婴儿什么都不知道,威利[3]也什么都不知道,但是他宛若一片飘落的歌声,像冻雨纷飞中的一点光亮,一个起点。

这一时期出生的所有欧洲男孩们,这一时期前后出生的所有欧洲男孩们,俄国的、法国的、比利时的、塞尔维亚的、爱尔兰的、英国的、苏格兰的、威尔士的、意大利的、普鲁斯的、德国的、奥地利的、土耳其的——还有加拿大的、澳大利亚的、美国的、祖鲁的[4],还有廓尔客人[5]、哥萨克人,以及所有其他国家地区的人——他们的命运,当然,都撰写了生命之书的腥风血雨的一章。几百万母亲们,几百万母亲们的几百万加仑母乳,几百万次小声呵护和呀呀回应、打骂和亲吻、甘西衫[6]和鞋子,在历史上堆成了巨大的破烂堆,随着高昂的破声破气的音乐,人类的故事徒劳地讲述着,为了灰烬,为了死亡的娱乐,抛向了灵魂的浩大的废物堆,所有那些几百万男孩们尽管形形色色,脾性各异,却被一场即将到来的战争的磨石统统碾成了齑粉。

威利六七岁上,爱尔兰的国王[7]从英格兰莅临爱尔兰。国王块头庞大,简直像一张床。凤凰公园里的兵营举行了一次盛大的检阅。威利和母亲站在那里,因为块头大得像一张床——听着,就是两个人睡的那种大铜床——的国王想视察都柏林市警察署集合起来的警员。他怎么会不想视察一下呢?他们黑压压地站在一起,像一支军队,一会儿正步走,一会儿操练。他的父亲当时尽管只是一个督察员,却骑在一匹大白马上,因此国王把他看得更加清楚。他父亲骑在马上,看上去比国王都威风,因为国王说到底不得不站在他那油光发亮的鞋子上。他父亲就像上帝本人,或者上帝王国里最优秀的人。

多年后,尽管他把这样小孩子家的念头放在一边,但是他总还是想到他的父亲执勤时是骑在大白马上的,而实际上当然不会的。

他生就了一条唱歌的嗓子。他的母亲是一个性格爽朗的女人,她本人姓卡伦,威克洛休姆伍德庄园矮丛林的女儿,享受到了那里的好处。她把小威利放在椅子上,如同任何女人会做的那样,而小威利把小脑袋向后仰去,唱起威克洛地区流行的某个曲子,高一声低一声的,做母亲的见了脑海里浮现了一百种东西,童年啦,河流啦,树林啦,那个时刻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个小姑娘,活泼,喘息,应有尽有。她在自己的脑子里想啊想啊,想到语言的力量,想到你嘴里哪些器官在转动,它们联合起来就弄出一曲歌儿,似乎唤起了一百种消失的场景,逝去的脸面,失去的恩爱的活动。

他父亲,没错,是一个身穿黑色警服的黝黑的警察。威利·邓恩出生后每天晚上在摆放在起居室大火炉旁的一个搪瓷浴缸里洗澡。每天晚上六点钟准准的,他父亲便会闯进来,一把抓起这湿漉漉的小男孩,抱在他那缀了银扣子的胸膛前,威利像一片东西躺在那里,像一只没有羽毛的鸽子,浑身还沾满湿漉漉的浴液,他母亲抻开毛巾把他擦干,他的父亲一直紧锁眉头,六英尺六英寸的大个子,说些一个优秀警察会说的话,一个响当当的警察会说的话。

年复一年,他父亲为他量个子,把他推到陈旧的大理石壁炉旁边的墙纸前,在他的头上放一本轻歌剧本子——波希米亚女郎和其他流行歌剧——然后用警官使用的一截铅笔头,把他的高度画下来。

威利终于十二岁了,长成了一个像模像样的男孩儿。他的小妹妹多莉出生在达尔基那所房子里,他母亲因为生她难产而死。这下,只剩了他父亲、三个姑娘和他,后来于一九一二年住进了都柏林城堡,也正是那年冬天,对他的母亲的记忆像一支黑色的歌,让他在自己的床上孤零零地哭泣,尽管那时他已经十六岁,身体结实,姐妹们做饭的蒸汽在陈旧的窗户上那块冰冷的玻璃上变成了淋淋泪水。

后来,又有一件事情让他暗地里哭泣,那就是他“该死的”个子,正如他父亲一开始诅咒的那样。

他迟迟长不高个子,慢得像一只蜗牛爬行,他的父亲也不再把他推到那壁纸前测量了,爷儿俩都忧心忡忡。明摆着,威利·邓恩永远长不到六英尺了,那可是当兵入伍的规定高度啊。

威利整天诅咒他的每根骨头,每条肌肉,他的心与灵,这些没用的让人泄气的东西。不久,他去拜建筑工邓普希学木匠,不想歪打正着,学木匠竟然其乐无穷,让威利私下享受到了乐趣。修房盖屋让人深感快活,利用水平仪把石头一层一层地垒了起来。

格蕾塔是他心中的秘密,没敢告诉父亲,他深深地爱恋着她。他是偶然碰上她的。一九一三年前那个可怕的停工的年份,他父亲负责在都柏林街头维持秩序,因为他当时在都柏林市警察署二分队身居高位。他带领警察用警棍冲散萨克威尔大街上聚集起来的人群,当时工党领袖詹姆斯·拉金正在对人群讲演。

那些警棍把很多人的头打破了。不消说,都柏林市警察署的几个警察被人们夺走了警棍,反被自己的武器打伤脑袋。但是,总的说来,政府认为警察的表现很勇敢,控制了当天的局势。

挨打的市民中有一个名叫劳勒的,威利的父亲在都柏林城堡一带认识了他,因为他在那一带是一个赶马车的。劳勒的脑袋被警棍打得很重,却也只伤及皮肉,威利的父亲一直试图对他补救过失,晚上多次带了苹果之类的东西去看望他,但是劳勒愤怒至极,根本不搭理他,哪怕他这个警察穿上了平民服装,放下警察的架子,不让劳勒感情再受伤害。然而,事实上,劳勒先生在拉金的讲演会上表现得格外激烈。这位老警察从来没有干过这样低三下四的事情,好几个月里一直去修补与那个马车夫的友谊。威利不知道他为什么非要掺和别人的事情,除非关系到邻里和睦问题,对威克洛人来说,这是很重要的事情。

这时,威利快十七岁了,他父亲的良心不得安宁,可是事务缠身,没有工夫去看劳勒,就让威利去了。第一次去,父亲让他提了两只在休姆伍德庄园上打的野鸡,是老管家,威利父亲的父亲,亲自送到儿子的城堡里来的。劳勒先生的房舍位于基督大教堂下面的一片出租房区里,威利走来不算很远。但是,他提着两只野鸡,感到莫名其妙的羞耻,尽管走在街上连喜欢捣乱的顽童都没有取笑他。

他来到劳勒先生的住房时,他却不在家,不过威利还是走了进去,专门把两只野鸡放进了门里边。野鸡是那种公野鸡,长了一身美丽的羽毛,如同你在总督妻子(或者情妇)的帽子上看见的翎子。威利对邓普希的匠工们讲述的趣闻逸事一直很有兴趣,每当他们在某个工地上六点钟一起用早餐,享用香喷喷的香肠和热乎乎的茶,耳边就是口口相传的各种丑闻了。他如同别的孩子一样欲火正旺,却试图对十六七岁无休无止的勃起做出斯文的样子,匠工们哈哈大笑和肆无忌惮的泄漏,让他感到非常快活。

威利穿过一道肮脏的、沉重的、划痕斑斑的门,走进了一个天花板高高吊起的旧屋子。天花板边缘周围全是石膏乐器,小提琴啦大提琴啦鼓啦长笛啦短笛啦,因为这屋子曾经是一位新教徒大主教的音乐室,很久以前和那座大教堂连接在一起。在屋子那头有一座雅观的大理石壁炉,像从潮湿和烟灰里露出来的母鸡腿一样发黄。屋子本身被缝在一起的长条碎布分隔成这里一片,那里一片,居住者可以因此分享各自的私有空间。的确,这屋子里住了四家人,因此每块分隔间就是一个独自的王国。

在其中一个王国里,他第一次看见了他的公主,格蕾塔·劳勒,确实也是这城里的美人儿之一,这样说一点儿没有虚假成分。都柏林城里可以看见许多美人儿,也许她们瘦骨伶仃,出身贫寒。格蕾塔属于顶尖的美人儿,只是她自己并不知道。

她坐在窗前,在一片纸上写字,可惜威利一直没有发现她在写什么。她的脸让威利感到身体发虚,而她的胳膊和胸脯又让威利的腿不听自己使唤。她生就了一张古老油画上那种不可思议的脸,因为光线映照在了她的脸上。那张脸整洁、俊俏,她有一头长长的黄头发,如同什么东西在下落之际被拦住了。也许在干活儿,如果她有活儿的话,她把头发系起来,用卡子卡住。但是,在她的私人空间里,头发在这古老的屋子里闪闪的,发着幽光。她的眼睛有那种有轨电车上写的绿色字体的颜色。她的乳房藏在柔软的蓝色亚麻裙装里面,小小的,薄薄的,却直直地挺出来。威利从旁觑去,差一点因此晕过去,他过去从来没有领略过这样的景象。他在暗地里提着两只野鸡,第一次注意到它们有一种奇怪的味道,仿佛他提得时间过长,它们开始腐烂了。格蕾塔当时只有十三岁。

威利站立的时候,一个男人从他的身后进来了,从他身边走进了布帘隔开的空间。他穿了一件又长又黑的破旧的雨衣。这个人斜躺在一张摇摇晃晃的床上,有气无力地晃动他那两只脚,好像这个时候他才看见了威利。

“你想要什么吗,孩子?”他问道。

“我给劳勒先生送这些东西来了。”威利答道。

“谁让送这些东西来的?”那个男人问道。

“我父亲,詹姆斯·邓恩。”

“城堡里的那个大老爷吗?”

“那么你就是劳勒先生了?”

“你想看看我头顶上的血痂吗?”那男人说,笑得不那么有礼貌了。

“我可以把这些东西放在什么地方吗?”威利说,有几分不自在。

“这么说,你是他的儿子,对吧?”他说,也许注意到了威利的个子。

“我是他的儿子,”威利说,这时他知道那姑娘在看他。他抬起眼睛看去,见她在微笑。不过,也许那是在嘲笑,或者更坏,在可怜他。威利想,她已经在思忖我给警察当儿子,个子小了点。那时候他仍然怀抱希望,他会猛地蹿一截儿。但是,他不能告诉她这个。

“那么,孩子,你怎么看警察冲进过往人群,把他们打得头破血流?”

“我不知道,劳勒先生。”

“你应该知道。你应该有看法。只要有自己的想法就行,我不在乎那想法是什么。”

“我祖父就说这样的话,”威利说,满以为这样的话会遭到嘲笑。然而,回答没有一点儿嘲笑的意思。

“这世道要命的是,人们脑子里转的念头都是给他们塞进去的那些东西。他们没有自己的思想,就好像布谷鸟钻进了他们的脑子里。他们自己的思想给扔掉了,布谷鸟在他们的脑袋里叫唤。你同意我的话吗?你叫什么名字?”

“威廉。”

“呃,威廉。你同意我的话吗?”

但是,威利不知道说什么好。他能感觉到那姑娘的眼睛在看他。

“是啊,”那男人说,“如果这里的格蕾塔,我的女儿格蕾塔,明天要和某个年轻人,比如说就是你,私奔到格雷特纳格林[8]去,那我会在她走出门去之前问她:‘格蕾塔,你了解你的想法吗?’如果回答说知道,那我就不会阻拦她。我也许想阻拦她,可是我不能。我也许想因为你勾引她揍你一顿。可是,如果她脑子里的想法是被人塞进去的,比如你,嘿,那我可就要把她的腿打折在地上了。”

对威利来说,这是一次非同寻常的、让人窘迫的谈话。他相信,就他当时的处境来说,换了谁都会感到难堪。一方面他真的很不情愿离开那个姑娘,一方面他恨不得立即躲开劳勒先生。

但是,劳勒先生不再唠叨,闭上了眼睛。他长了一把浓密的黑胡子,但是他的脸却又长又瘦。

“圣母在上。”他说。

“好了好了,”那姑娘说,话音低低的,听起来非常悦耳,威利心想。“把野鸡放在那里吧。我给他炖上吃。”

“我不要野鸡,”劳勒先生说。“我不要他送来的什么炖好的羔羊啦,果酱啦,还有——你知道,威廉,你父亲上星期送给我一只活鸡吗?我这辈子还从来没有扭断过鸡脖子。我把它卖给一位太太,只得到一先令,因为我不想让那畜生饿死,看在上帝的分上。”

“他只是想补偿你,和你修好。你是他的邻居,”威利说,“他不想看见邻居的头给打破了。”

“但是,就是他把我的头打破的。呃,不是他,是他手下的一个家伙。粗野,大块头,凶神恶煞的家伙,手拿黑色的大棒,把我的脑袋打得眼睛直冒金星。瞧瞧,他知道他自己的想法吗?现在,他知道吗?如果他知道他自己的想法,那他暗算了别人,就别再假惺惺的了。我猜测,那天打死了四个人,他那脑子现在还感到心安理得呢。”

威利·邓恩干站着,听到这些实在话浑身不自在。

“我是一个让人痛苦的老碎嘴子吧,嗯?”劳勒先生说,“是吧,格蕾塔?我想就是的。把你的野鸡放下吧,孩子,谢谢你。不过不谢你的父亲。告诉他,我把他的野鸡从窗户扔到大街上了。告诉他我扔了,威廉。”

那天打死了四个人。这话印在了他的脑子里,像一只老鼠,在那里筑起了一个窝。

尽管劳勒先生一再拒绝,威利的父亲还是一次又一次给他送东西,由威利替父亲转送。劳勒先生失去了工作,当不成马车夫了,因为他的脑袋挨了一警棍;他的雇主认为,如果他在萨克威尔大街表现得情绪激烈,那他就是个危险的人物。不过,数千人在罢工期间放弃了他们的工作,风波过去之后,很多人发现不可能再得到它们了。所以,劳勒先生只是他们中间的一个。和许多人一样,他参加了军队,混口饭吃,把军饷寄给格蕾塔。这样一来,他一去就是好几天,尽管这屋子别的住家有女人照顾格蕾塔,但是威利来和格蕾塔说话,比过去还是容易多了。他们无话不说,脑子里想什么就说什么。

他本能地对他的姐妹们保守了这个秘密,毫无疑问,这是一种很好的本能,因为事实上格蕾塔是贫民窟里的居民,威利知道莫德知道了这样的事情会怎么说,尤其安妮会有想法,她们会马上向他的父亲告状的。他可不希望发生这样的事情。他只是在父亲给他一个包裹或者一些牛排时,他才去见格蕾塔,这样一来,事情看起来很正常,合情合理。但是他心下清楚,事情实际上不正常,不合情理。他和格蕾塔发生了爱情,如同一只可怜的天鹅和利菲河产生了爱情,无法离开了,不管都柏林的孩子们如何频频用石头砸它的窝。格蕾塔的声音,在他听来如同音乐,她的脸如同光,而她的身体就是金子铸成的城市。

有一天,他来了,她正在睡觉。他坐在一把破椅子上等待了两个小时,看她呼吸,破旧的被子一起一伏,她的脸沉浸在梦境里。被子掉落在一旁,他看见了她柔软的乳房。奥康奈尔纪念碑上雕刻了很多天使,但是她不像她们,可是他认为她就是天使,至少像一个天使看上去的样子。仿佛他正在看着世界的心扉,这样的美人儿住在这样破烂不堪的地方。窗外的天气很恶劣,湿冷的冻雨洒下无数晶粒,在黑暗中肆虐。他太喜欢她了,不由得暗自哭泣。威利·邓恩就是这个样子,泪水也许就是他身上唯一可以剥离的东西。

他十七岁时,她快十五岁了,他们两个在近一年间都躲开了各自的父亲。格蕾塔是一个极其坦率的玻璃人儿,很透亮,她自己很清楚,第一次看见威利来就知道是冲她来的,尽管她小小年纪。她的世界在威利之前变成东西,在遇到威利之后变成东西,如同这个世界在基督之前之后选定的东西。

也许只是由于不明不白的原因,他从来没有看不起她,也没有粗鲁地冒犯过她,尽管他们可以争吵得一塌糊涂。她对他也许一时管不住自己而勃起,也没有特别反感。

“哦,你们男孩子都是一个德行。”她说。

她父亲只要能在梅里恩广场[9]找到一个人家,他就会送她去做仆人,要是找不到,他想他也许会把她送到乡下一个好人家。要不是因为太心疼她,他早把她打发走了,他的妻子好多年前死于急性肺结核,在他身边的鹅毛被褥间变成了一根湿漉漉的棍子。他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别的伴儿了。

在威利方面,他跟随邓普希搞建筑,会变得富有,把她娶过来。他觉得等时机成熟了,他能和她父亲把日子定下来。

然而,战争在费解的时机横插一杠子,突然爆发了,虽然格蕾塔很不情愿,可他还是一心想去打仗。

他很难向她说清楚为什么要去打仗,因为对他自己来说很难用语言表达。他只是跟她说,因为他爱她才不得不去打仗,在比利时许多像她这样的女人被德国人杀害了,他怎么能坐视不管呢?格蕾塔听不明白。他又说,他去打仗,也是为了让他父亲高兴,尽管她听懂了这点,不过这个理由实在不成为理由。他告诉她,她自己爹爹现在也许正在打仗,她指出来她父亲在克拉驻防,她想他不会被派往法国打仗。

但是,他知道他必须扮演自己的角色,等回到家里才不会感到后悔,反而会因为听信了自己的想法而打心眼儿满意。

“你爹亲口说过,我们一定要了解自己的想法。”他说。

“那是他读了一本小书,得到了那点东西。圣托马斯·阿奎纳[10]的书,威利。就这么回事儿。”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