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怎样建设文化传承型美丽乡村?

1.保护文化资源。在保持基础格局、布局形态、建筑风貌的前提下,对文化资源进行保护、修缮和改造。对文化资源数量大、价值高的村落划定重点保护区,对分散的零星建筑设立保护点,对于急需保护的文化遗产优先规划保护;建立和完善以村民为主体的管护组织和管护制度;注重古建筑及其周边环境、风貌的保护,使传统文化与现代特色有机结合,对确需改造的建筑物要做到建新如旧,与历史风貌和环境相协调;加强对周边古树名木和山体、溪流的保护,使村落与自然保持和谐统一。

2.改善乡村环境。严格控制污染企业准入,保护农村自然环境;改变农民生活方式,引导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改灶改炕,提高农村环境质量;改善人居环境,实现路灯亮化、卫生洁化、家庭美化、环境优化;建设废弃物收集回收设施,形成卫生管理、环境维护运行机制。以打造乡村旅游目的地为标准,把乡村的环境建设与文化产业发展有机结合、合力推进。

3.发展文化产业。充分挖掘特色文化资源,对具有突出特点和文化特色的资源进行深度开发,打造龙头品牌。开展传统节庆及民间文化等民俗活动,打造文化休闲旅游品牌。开发具有传统和地域特色的剪纸、绘画、陶瓷、泥塑、雕刻、编织等民间工艺项目,戏曲、杂技、花灯、龙舟、舞狮舞龙等民间艺术和民俗表演项目,以及中药、茶饮、手工艺品等特色产品。

4.建设文化设施。对基层文化设施进行建设投入并确保功用,加强乡村文化站、文化馆、社区和村文化室等设施建设;构建乡村公共服务网络,建设传播先进文化的宣传阵地,如文化长廊、阅报栏、信息栏、文化广场等设施。推进旅游设施配套建设,加快打造重点景区为龙头、骨干景点为支撑、“农家乐”休闲旅游业为基础的文化乡村旅游格局。拥有光荣历史的革命老区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要发展红色旅游,突出爱国主义教育特色;拥有独特的自然生态条件和山水景观的乡村,要增强自然休闲特色发展生态旅游,将传统的农耕逐步引向农业观光、农事体验、特色农庄、农情民舍等附加值高的乡村旅游发展。重点打造乡村度假型、依托景区型、文化村落型、农业观光型等各类型乡村旅游业发展,建成一批以山水林木、民俗风情、田园风光等为主题的农家乐特色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