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麻风病防治工作指导手册
- 沈云良 吴李梅主编
- 469字
- 2022-04-22 15:55:41
第一章 麻风病概述
一、相关定义
1.麻风病
是由麻风分枝杆菌(mycobacterium leprae,ML)引起的一种慢性传染病,主要侵犯皮肤和周围神经;一般通过直接接触(长期密切的皮肤接触、呼吸道吸入飞沫等)传播,潜伏期通常为2~5年,最长可达20年。除纯神经炎麻风外,麻风病早期主要表现为皮肤浅感觉障碍及斑疹、丘疹、斑块等皮肤损害,如果不能早期发现和及时治疗,随着病期延长,至晚期可出现兔眼、面瘫、爪形手、垂足、足底溃疡等畸残。
2.麻风病疑似病例
符合麻风病临床皮损表现或周围神经损害的表现,同时有或无相应流行病学史者。
3.麻风病临床诊断病例
同时符合麻风病临床皮损表现和周围神经损害表现,有或无相应流行病学史者。
4.麻风病确诊病例
符合疑似病例或临床诊断病例条件,同时具备任一项实验室检测证据者。
5.麻风病复发病例
完成抗麻风病治疗规定疗程,显示正常疗效,在达到临床治愈后,又出现临床、细菌或组织病理学上疾病再活动证据者。
6.麻风病反应病例
在麻风病慢性病程中由于免疫状态改变而突然发生病情活跃或加剧,如原有皮损急剧红肿、扩展,骤然出现许多新皮损,或兼有剧烈的周围神经肿痛、虹膜睫状体炎、淋巴结炎、睾丸炎或发热等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