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艾滋病确证实验室

(一)医疗系统确证实验室

1.职能

(1)负责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抗体确证和其他艾滋病检测工作。

(2)及时向艾滋病确证中心实验室报告经确证的阳性结果,并配合其做好个案调查、登记等随访工作。

(3)定期汇总艾滋病检测资料,并上报艾滋病确证中心实验室。

2.检测流程

(1)筛查有反应的样本,核对前后两份血样结果一致,进行补充试验。

(2)使用抗体检测试剂检测有反应的样本,进行抗体确证试验。抗体确证检测结果为阴性(如有流行病学史)或不确定的受检者,需要进行HIV-1核酸检测或在2~4周后随访。

(3)使用不区分抗原抗体检测试剂有反应的样本,用双份(双孔)抗体检测试剂或两种抗体检测试剂进行检测,均有反应或其中一个有反应者进行抗体确证试验;均无反应者进行HIV-1核酸检测或HIV P24抗原检测或2~4周后随访。

(4)使用区分抗原抗体检测试剂,抗体和抗原检测均有反应和抗体有反应抗、原无反应的样本,进行抗体确证试验;抗体无反应、抗原有反应的样本,进行HIV-1核酸检测或2~4周后随访。

(二)疾控系统确证实验室

1.职能

(1)承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艾滋病病毒抗体确证、抗体筛查和其他艾滋病检测工作。

(2)及时向艾滋病确证中心实验室报告经确证的阳性结果,并配合其做好个案调查、登记等随访工作。

(3)承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艾滋病筛查实验室的业务技术指导、培训和评价任务。

(4)定期汇总艾滋病检测资料,并上报艾滋病确证中心实验室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5)协助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开展自愿咨询检测工作,并给予技术支持和指导。

2.检测流程

(1)对筛查实验室上送进行补充试验的同一个样本的前后两份血样均进行复核检测,若两份血样结果一致,进行下一步检测;若两份血样结果不一致,联系筛查实验室进行核对。

(2)对筛查中心实验室上送样本直接进行补充实验。

(3)抗体确证流程同医疗系统确证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