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卫生信息标准化技术与应用(第2版)
- 李小华主编
- 9882字
- 2022-04-21 15:50:58
第三节 国内外主要的卫生信息分类和编码
一、LOINC标准
LOINC是Logical Observation Identifiers Names and Codes的缩写,即观测指标标识符逻辑命名与编码系统,是一套通用的代码和名称,用于标识医学检验项目及其他的临床观测指标,其目的旨在促进临床结果的交换与汇集,使其更好地服务于临床医疗护理、患者结局管理以及科学研究工作。由一些医学信息学者和临床医生在美国REGENSTRIEF医疗研究所协调下开发而成。REGENSTRIEF医疗研究所负责维护和发展该标准,并拥有对它的版权。REGENSTRIEF研究所授予开放使用许可,允许公众免费使用LONIC编码[10]。
LOINC涉及化学、血液学、血清学、微生物学及分子病理学等34个实验室专业。
卫生信息化建设的首条基本原则就是统一标准。统一标准是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工作,也是进行信息交换与共享的基本前提,是卫生信息化领域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重要保证。从当前国际形势看,越来越多的政府卫生部门和商业性医疗机构认可和采用LOINC。
各种各样的检验结果在医疗卫生数据当中占有非常大的比重,对于临床工作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决策支持作用,因而检验结果的交换与共享就成为医疗服务机构内部及其之间的多系统集成与数据共享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无论是采用HL7的消息传输标准临床文档架构CDA,还是采用其他类似的医学信息学标准,都将依赖于不同的编码系统来表示各种各样的医学数据,如医学术语系统命名法(SONMED)、观测指标标识符逻辑命名与编码系统(LOINC)。
(一)分类方法
1.临床实验室数据标准
从医学概念表达的角度讲,LOINC数据库的内容属于一种控制性词汇,而其内在的医学概念表达模型则是实现临床实验室数据信息标准化的一个编码方案。
LOINC数据库的构建依据的是一个六轴概念表达模型(Six-axis Concept Representation Model)。其主要内容为LOINC代码(LOINC codes)和LOINC全称(Fully specified LOINC names)。所有LOINC代码(LOINC codes)均分别与该数据库中所定义的实验室检验项目及临床观测指标呈一一对应关系。临床实验室数据标准如表6-3所示。
表6-3 临床实验室数据标准
如下为组成LOINC全称的六个数据库字段(fields),并分别对应于上述模型的六个轴。
(1)成分/分析物:
所测量、评价或观测(观察)的物质或实体,包括钠、葡萄糖、微生物(布鲁菌属)、甲型流感病毒抗原、巨细胞病毒抗体等。
1)成分/分析物结构为分析物名称/刺激/调整:
分析物的正式名称(如钙):必须指明任何的“子分析物”,例如冠状病毒抗原;可能具有某一子类-采用圆点“.”隔开,例如,钙.游离型。
2)刺激:
例如口服100mg葡萄糖之后1小时,两个子部分之间采用“post”分隔,即〈时间延迟〉 post 〈刺激类型〉。
3)调整/校正:
例如调整至 pH 7.4。
(2)属性:
即所测量、评价或观测(观察)的分析物的特性、品质、特征或属性。主要类别包括:
1)质量:
在报告观测指标结果时,计量单位的分子为质量(毫克、克等)。
2)物质的量:
在报告观测指标结果时,计量单位的分子为摩尔或毫当量。
3)催化活性:
报告的是酶活性的观测指标结果。
4)任意类(人工类):
在报告结果时,计量单位的分子为任意型单位(人工类单位)。
5)数量:
计数。
主要类别与子类型共同构成完整的属性:MCnc,质量浓度(质量/单位体积);MCnt,质量含量(质量/单位质量);NCnc,数量浓度(数量/单位体积);TmStp,时间戳:时间;CCnc,催化浓度(活性);Prid,存在与否或身份标识;Imp,印象/解释;Find,发现(所见):主观或客观观测结果;Type,类型:“是一种…”。
(3)时间特征:
用于完成当前观测或测量的时间间隔(时段)。即观测指标针对的是某一时刻,还是一段时间。前者如时间点型(at a Point in Time,PT型,时刻型);后者如24小时尿液标本等类似指标。确切时间型(Timed)属于时间特征轴的一个特殊取值;赋予该值时,采集标本的确切时间(exact duration)将被单独作为HL7或DICOM等标准消息(message)中的一个部分来发送,而不包括在其全称中。
(4)体系/标本:
当前观测所针对的体系(背景环境)或标本类型。包括血清、全血、尿液、动脉全血、肝脏、体液、胃液/胃内容物、食物或饲料、组织等,将在当前消息的其他组成部分之中加以详细说明。
(5)标尺类型(type of scale):
即观测指标属于定性型(quantitative;其实这种才是真正的测量指标)、等级型(ordinal;或称序数型,其结果的可能取值为一套有序的或具有秩次的选项)或名义型(nominal;如大肠埃希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还是叙述型(narrative;如骨髓细胞分析结果中的诊断建议)。
(6)方法(method):
获得检测结果或其他观测指标数据时所采用的方法。适当的时候才使用这一字段。对于很多指标而言,只需上述5个字段即可确定其 LOINC全称。
2.药物检测数据标准
药物检测主要包括毒理等内容,既可以检测成套的药物,也可以单独检测不同的药物。对此,建立两类LOINC名称和代码:分析物组,如巴比妥酸盐类;以及具体分析物,如苯巴比妥。
成组筛查检测之后,还可进行成组确认检测,或在确认水平上对具体药物或其他物质分别予以确认。结果中可报告具体药物或其他物质的有/无(序数型,ORD),亦可报告定量(QN)型标尺的质量浓度或物质的量浓度。
按照序数型标尺报告结果时,具体药物或其他物质的报告阈值(即判定结果是否阳性的界值,阳性判定值)可各自单独作为一项“结果”加以报告。这样,用于确定阴性或阳性结果的界值在报告时就可以具有各自的 LOINC代码。
分组的原理:对于苯异丙胺和阿片等各“组”药物,将定义如下种类的LOINC标准:
(1)一组药物的语法规则为:"X":ACNC:PT:ORD:SYS:SCREEN;
结果取值:有/无。
(2)成组试验所筛查的一套药物的标识。其结果将是一系列离散的药物名称或代码;
语法规则:"X"TESTED FOR:PRID:PT:SYS:NOM:SCREEN;
结果取值:从某一确定的药物列表中该项筛查试验可能检出的具体药物。
(3)所筛查药物的标识,结果为叙述型的文本块;
语法规则:"X"TESTED FOR:PRID:PT:SYS:NAR:SCREEN;
结果取值:Individual drugs that this screening test could detect,as a"blob"of text or canned comment。
(4)表示为单个观测指标的分析物组中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阳性结果(存在与否)的确认试验;
语法规则:"X":ACNC:PT:SYS:ORD:CONFIRM;
结果取值:有/无。
(5)实际得到确认的药物列表;
语法规则:"X"POSITIVE:PRID:PT:SYS:NOM:CONFIRM;
结果取值:检出的分析物列表。
(6)作为一套观测指标来报告的较为常见的确认试验。其中,每个观测指标都相应报告分析物组中一个成员的存在与否或定量检测结果。
语法规则:“X”:ACNC:PT:SYS:ORD:CONFIRM;
结果取值:有/无。
3.临床检测数据标准
临床监测数据标准在很大程度上与实验室指标是相同的,只是有一些区别,下面将详细介绍其中的细微差异。
实验室和临床的LOINC代码在属性类型、时间特征、标尺和方法的含义上,二者之间都是确切对应的。
体系/样本类型的机体系统的总体含义对于实验室与临床都是相同的。不过,对于实验室检测项目来说,体系/样本类型不仅表示体液类型,往往还会暗示着身体的腔室或部位,如血清和脑脊液。对于临床术语而言,体系/样本类型常常表示的是身体部位(如胸部)、器官(如心脏)或器官的具体部位(如心室),且往往还会暗示着身体的腔室部位。在某些情况下,临床术语的体系/样本类型很可能是该系统上附带的仪器或装置,如产科超声组套(OB ultrasound panel)。
成分部分:对实验室检测来说,成分部分往往表示的是体系/样本中分布的某种化学成分,如葡萄糖或HIV抗体。对临床术语而言,成分部分常表示的是三维或四维空间由时序变化测量方法(如左心室流出量)所得的特征指标的某种投影(投射),如心脏收缩的QRS间期。此外,成分部分还用于标识特定的生理性示踪指标的各种范围或变形,或用于受检区域或范围所在的三维空间中的精确定位。
当属性类型为长度,且在特定水平和轴向上测量某一身体部位时,如测量乳缘的周长,LOINC全称的成分部分尚包括长度的各种特殊类型,如周长、直径或半径。对于所测量的投影、轴向或特定子时间帧,成分部分应彻底消除其中存在的所有模糊性。因此,若正在测定的是肾脏直径,则体系类型就得说明右肾或左肾,且在成分部分中还得标明测量直径时所采用的轴向和水平,如骨盆水平处的横断面。这样,若在乳缘处测量胸围,则其体系类型为胸部(system=chest),而属性指标为乳缘水平的周长(property=circumference),指标属性为长度(property=length)。为了有效地区别所测量的特定面积(area)或长度指标,成分部分中必须对有关器官的各种面积、长度和体积全部加以足够详细的描述。当某测量指标随某种周期变化时,如吸气、呼气、心脏舒张或收缩,也应当在成分部分中标明。其中,持续时间部分用于表示整个检查的持续时间。
医院实验室检验项目需要提供本地数据与LOINC代码做映射,映射工具为Regenstrief LOINC映射辅助程序。本地数据共计23项元数据,如本地检验项目组合代码、本地检验项目组合说明、本地检验项目代码、本地检验项目说明、标本、计量单位、实验室部门、代码、注释、示例数据、异常结果标记、正常参考值范围和相关代码等。
(二)编码方法
LONIC标准的目的是为检验测量、临床结果和观测定义一套标准的字码和名字。实际中,LOINC标准的主要应用集中在不同的检验数据源之间交换临床检验的结果数据。由于LONIC编码系统,这种数据交换保证了数据的临床含义精确性。LOINC编码目前大约包含4万条术语,其中3/4用于检验观测指标数据编码。LONIC的临床检验结果部分编码覆盖了所有常用的检验类别,如化学、血液学、血清学、微生物学(包括寄生虫学和病毒学)和毒理学,以及药物和细胞计数类别。LOINC码已经在美国的大型医保一体化组织、商业医用检验机构和政府部门广泛应用于检验结果报告数据交换。2005年,美国卫生部(HSS)宣布LOINC编码被挑选为HIPPA财务结算申请附件的编码标准。
在临床术语方面,除了临床观测指标,LOINC标准还包含一组编码用于通用临床文本及其章节的命名,例如临床笔记、进展报告、放射影像诊断报告、医学摘要等。LOINC文本命名模型包括文本种类、医疗服务类型、临床机构、主题领域、文本作者训练和专业等级等信息。由于临床文本近来被认为是通向可伸缩的EHR方案的关键,LOINC医学临床文本编码和命名得到了其他开发定义临床文本内容的标准组织(如HL7等)的极大兴趣。LONIC赋予概念唯一的编码及名字,每个编码定义在一个六维特征空间中,即成分、属性、时间特征、系统、标尺和方法,其中方法是一个可选的特征,只包括在需要它的概念里。在临床检验结果编码领域,LOINC已成为业界公认的用于不同系统之间交换数据的标准,并在其他标准组织得到采用。
二、ICD标准
国际疾病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ICD)作为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标准,是卫生信息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统计范畴涵盖死因、疾病、伤害、症状、就诊原因、影响健康状况的因素以及疾病的外部原因等,被越来越多地用于临床研究、医疗结局监测、卫生事业管理以及卫生资源配置等各个方面。迄今,ICD已有43种语言译本,被117个国家采用进行死因数据报告,全球约70%的卫生费用支出依据ICD进行医疗支付和卫生资源配置。
国际疾病分类(ICD)是根据疾病的某些特征,按照规则将疾病分门别类,并用编码的方法来表示的系统。 ICD经过世界卫生组织的10次修订,ICD-10已成为一个被世界各国所接受的国际标准分类。ICD-10在保持ICD-9的基础上做了较大改进,使其结构更加严谨、疾病分类更加完善、使用起来更加方便。ICD-11在ICD-10版本的基础上也做了相应的改进和调整,本部分主要介绍ICD-10和ICD-11的分类原理和编码方式。
(一)分类方法
依据疾病的四个主要特征,即病因、部位、病理、临床表现(包括症状、体征、分期、分型、性别、年龄、急慢性、发病时间等)进行分类。
1.分类单元的定义模式
ICD的每一章、节或分类均可称为一个ICD分类单元。与ICD-10及更早的版本相比,ICD-11最本质的变化是改变了分类单元的定义模式。
ICD-10延续了传统的列表式结构,往往通过标注包括、不包括或其他说明性文字对此分类单元的范畴进行描述。每个分类单元的分类相关属性,如病因、临床表现、部位、分类层级、包括及不包括的内容等,均隐含于描述性文字中。
ICD-11旨在通过系统化的方法呈现以上属性,从而对每个分类单元予以结构化的明确定义。其实现途径即建立本体模型,也称为内容模型。通过定义模型中的13个参数(ICD 实体名称、分类属性、文本定义、术语、身体系统或结构描述、时间属性、亚目严重度属性、表现属性、致因属性、功能属性、特定情况属性、治疗属性以及诊断标准)来实现ICD分类单元的标准化定义,从不同维度呈现各个分类单元的内涵,并允许计算机对其进行处理。以往的ICD版本和标准术语集是独立开发和使用,ICD-11内容模型中参数常取自现有的标准术语集(如SNOMED-CT和ICF等)取值,它们的联合应用将为数据报告和信息交换提供更高效的支持。
2.结构体系和应用范畴
ICD-10作为疾病和死亡的统计分类,通常适用于综合性医院。ICD-11中提出了基础组件和线性组合的概念。基础组件是所有ICD 分类单元的总集,包含了ICD 的全部内容。由于ICD分类单元具有不同的用途属性(分类属性),可以根据不同的使用目的或分类粒度以基础组件中衍生出不同的子集,称为线性组合。ICD-11中用于疾病和死因统计目的的分类单元构成用于死因和疾病统计的联合线性组合,相当于ICD-10的第一卷。为了满足不同资源配置的初级医疗机构的疾病分类需求,ICD-11有供不同初级医疗机构使用的线性组合。不同专科适用的线性组合可以通过定义分类单元的分类属性而产生,因此ICD-11 的结构体系和应用范畴要大得多。
3.分类章节
ICD-10分为22章,ICD-11内容由27章构成。它将原来ICD-10 中血液及造血器官疾病和涉及免疫机制的某些疾患分列到血液及造血器官疾病和免疫系统疾患两章,将原精神和行为障碍中与性健康有关的情况分离出来单独成章,将原分类于神经系统疾病和精神和行为障碍中的睡眠-觉醒疾患重组成章。为了在提供疾病或健康状况详细描述的前提下节省分类单元容量,ICD-11新增了扩展码一章。值得指出的是,传统医学作为独立章节被首次纳入国际疾病分类中。
为了使ICD的分类符合当今医学科学及医学实践的发展,ICD-11版对ICD-10原有的分类结构和分类知识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主要包括分类位置的调整、分类层次的改变、分类单元的增加和细化以及医学术语的更新和阐释等。
(二)编码方法
ICD分类编码方法总体描述为类目、亚目、细目,如细目S82.01表示髌骨开放性骨折。
1.编码框架
ICD-10与ICD-11均采用字母数字编码。ICD-10的编码框架以字母开头,缀以数字,编码范围是A00.0~Z99.9,类目容量为2600个。
ICD-11的编码框架为E1D213E4.E5E6(E7),类目编码含有4位数,小数点后有两级亚目编码。框架中E的值域为0~9和A~Z(除外O和I),共34个值,其中E1代表章节,自1开始取值,例如1A00属于第1章、AA00属于第10章。D的值域为A~Z(除外O和I),共计24个值,D2采用字母使ICD-11的编码可以明显区别于ICD-10;1的值域为0~9,13,使用数字避免ICD-11的编码构成英文单词。因此,ICD-11的编码范围是1A00.00~ZZ9Z.ZZ,类目位数增加1位,类目容量达到269 280,较ICD-10扩大了100余倍。在ICD-11的编码中,末尾的Y和Z有特定的含义,分别代表其他特指和未特指的残余分类。由于受编码容量的限制,在超过240个节的章中亦采用F和G指示残余分类。为了保持编码体系的稳定性,ICD-11的每个节中均留有未使用的编码空间,以便于今后的更新和维护。
2.编码形式
在应用ICD编码表示某个疾病或健康状况时,有时一个编码就足以描述它的全部信息。
ICD-10采用字母数字编码形式的3位代码、4位代码、6位代码表示,但肿瘤的形态学编码除外。即采用字母数字编码的第一位为英文字母,后五位数为阿拉伯数字。
(1)前3位编码为ICD-10类目码。3位类目码具有实际意义,可作为统计分类使用。
1)疾病(包括症状、体征和其他不明确情况)的编码范围从A00~R99。
2)损伤和中毒性质的编码范围从S00~T98。
3)损伤和中毒外部原因的编码范围从V01~Y98。
4)影响健康状态和与保健机构接触的因素编码范围从Z00~Z99。
5)用于特殊目的的编码U00~U99。
6)肿瘤的形态学编码采用英文字母“M”加三位数字或四位数字表示,从M800~M998。在四位数后加“/”和一位数字,表示肿瘤的性质:①/0:表示良性肿瘤;②/1:表示良性或恶性未肯定(交界恶性);③/2:表示原位癌;④/3:表示原发部位的恶性肿瘤;⑤/6:表示继发部位的恶性肿瘤。
(2)前4位编码为ICD-10亚目码。4位亚目码是3位码的亚分类,同样具有统计分类意义,例如:急性阑尾炎伴腹膜脓肿K35.1。
(3)第5~6位数为扩展码。
1)疾病扩展的规则:根据解剖部位、病因、临床表现、病理的分类轴心进行。
①以解剖部位为轴心,按解剖系统的部位由上而下,先里后外,范围从大到小;器官及神经系统等,从上到下、从左向右、双在前单在后,从前到后,范围从大到小。②以临床表现、病因、病理为轴心,按拼音A~Z顺序排列。以下情况不按拼音A~Z顺序排列,按下面顺序排列。表示程度:急性、慢性、亚急性,Ⅰ、Ⅱ、Ⅲ;数字:1、2、3,一、二、三;希腊字母:按顺序。
2)5位代码为细目编码:ICD-10细目码是选择性使用的编码,出现在第十三章(肌肉骨骼系统和结缔组织疾病)、第十九章(损伤、中毒和外因的某些其他后果)、第二十章(疾病和死亡的外因)中。为避免条目过多,该标准仅在第十九章中表示开放性或闭合性的细目编码使用。第十九章的5位代码具有特定意义,其他章节5位代码没有特定意义。
3)代码扩展的规则:医疗机构疾病分类编码应当到6位数,每一个编码代表一个具体的疾病,例如 原发性单侧髋关节病M16.101。
(4)内码:凡第5~6位代码为“00”者,均为疾病的亚目名称或亚目修改名称。当医疗机构未能查到某一个具体的疾病名称时,可以放到相应的“00”编码中。换言之,“00”代码就是各个亚目标题的未特指情况或者特指情况但无“00”以外的编码。医院可以将“00”代码细分为“0A”“0B”等(内码按照英文大写字母编码),供医院内部使用,因此称为内码。对外交换数据时要转换成“00”形式。
(5)专科医院等可以在6位代码之后自行扩展尾码,以满足医疗服务及院内管理需要。对外交换数据不应包括6位代码之后的医院扩展尾码。各地或医疗机构可建别名库,以指导临床医师及病案科编码,提高编码质量。
然而,在对复杂的疾病或健康状况进行更精细化的描述时,就需要使用多个编码。ICD-11提出了几个新的概念,其编码形式也随之改变。
首先是主干码和扩展码的概念。主干码用来指出患者的主要健康状况,是在特定的线性组合中可单独使用的编码;扩展码与以往的概念不同,它不是在主干码的基础扩展位数,而是作为独立的编码。ICD-11为扩展码设置了单独的章节,要求扩展码不能单独使用,而是必须与主干码搭配使用,提供附加信息,从而更为详实地描述复杂的疾病或健康状况。ICD-11在疾病信息的精细化表达方面将更具优势。
其次对概念是预组配和后组配。预组配是指主干码本身包含了多个特征信息,后组配是指疾病和健康状况需要多个编码来共同描述。为了使分类更好地服务于肿瘤的临床和研究,ICD-11基于肿瘤的死亡率和发病率、肿瘤登记以及临床报告等在一些主要肿瘤部位编码下扩展了组织病理学分类。也就是说,ICD-11将部分肿瘤组织病理学特点、动态及其部位整合在一个分类单元中,以预组配的编码对肿瘤进行描述,未实现预组配的组织病理学特点收录于扩展码中,通过后组配的方式实现对肿瘤的描述。由于使用ICD-11编码时要求在患者的健康状况可以用一个主码来描述的情况下,不允许使用多个编码后组配的方式进行描述,因此ICD-11中嵌入了一些规则来避免这种错误和不可能的组配方式的产生。
三、国内医疗卫生信息分类与编码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发布了一系列医疗卫生信息分类与编码的标准规范,为医疗卫生领域的信息数据应用提供了标准化支撑。我国的医疗卫生信息分类与编码相关标准规范可以分为两类:①数据类:是指具体业务应用的信息分类和代码;②元数据类:是指具体业务应用的信息分类和代码的编制规则,是用来描述数据的组织及其关系的信息,又称为数据的数据(有关元数据与数据元的详细内容可阅读本书第七章相关内容)。
以下介绍国内常用的医疗卫生信息分类与编码。
(一)分类与代码规范
1.WS 363.1-2011《卫生信息数据元目录第1部分:总则》
该部分规定了卫生信息数据元目录内容结构、卫生信息数据元属性与描述规则、数据元目录格式和数据元索引的编制规则,适用于医药卫生领域卫生信息数据元目录的编制。
2.WS 364.1-2011《卫生信息数据元值域代码第1部分:总则》
该部分规定了卫生信息数据元值域代码标准的数据元值域的编码方法、代码表格式和表示要求、代码表的命名与标识,是本标准其他部分的数据元值域代码的编制规范。
3.WS/T 303-2009《卫生信息数据集分类与编码规则》
该标准规定了卫生信息数据集分类与编码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技术方法以及应用规则。分类方法分为3个步骤:①采用主题优先法构建主分类框架;②采用多属性复分法,在若干相同主题数据集中,根据其特有属性(如疾病、学科、机构等),构成辅助分类体系;③采用组配分类法,按照多维度、交叉性方式,将数据集的主分类框架和复分类表组合使用,对数据集进行分类。编码方法采用BG/T7027《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基本原则与方法》规定的方式。
4.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规则和方法
2019年,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等信息业务编码规则和方法的通知》(医保发〔2019〕55号),公布了《定点医疗机构编码规则和方法》《医保医师编码规则和方法》《医保护士编码规则和方法》《定点零售药店编码规则和方法》《医保药师编码规则和方法》《医保系统单位编码规则和方法》《医保系统工作人员编码规则和方法》,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规则和方法进行规范。
(二)疾病分类与代码
1993年,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了等效采用ICD-9编制的国家标准GB/T 14396-1993《疾病分类与代码》。ICD-10发布后,我国先后发布了GB/T 14396-2001《疾病分类与代码》和GB/T 14396-2016《疾病分类与代码》。2018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国际疾病编码分类第十一次修订本(ICD-11)中文版》。
目前国内主要使用GB/T 14396-2016《疾病分类与代码》,该版本引用的是ICD-10国际疾病分类和ICD-O-3国际肿瘤分类。GB/T 14396-2016在GB/T 14396-2001的基础上增加了13 403条疾病分类名称与代码,代码位数也由原来的4位扩展至6位。
(三)中医分类与代码
GB/T15657-1995《中医病症分类与代码》,根据病、症是中医诊疗不可分割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的特点,分为:病名分类与病症分类,以及病名分类编码与病症分类编码。病名分类以该病所属的临床科别和专科系统进行类目和分类目分类。症候分类以中医学辩证系统规划类目,以各类目中的症候属性为分类目、细目进行症候分类。病名分类编码与症候编码,都采用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符混合编码方式。
(四)器械、药品分类与代码
WS/T 118-1999《全国卫生行业医疗器械、以其设备(商品、物资)分类与代码》。该标准适用于卫生行业各医疗机构、教学、科学研究和生物制品等单位对物资管理、计划、统计及会计业务等使用。标准采用层次代码结构,共分为4层,每层均以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为了便于检索,保留了GB 7635-1987《全国工农业产品(商品、物资)分类与代码》设置的门类,仍用英文字母表示其顺序。
(五)医疗保障信息相关分类与代码
1.《国家医疗保障DRG(CHS-DRG)分组方案》
包括26个主要诊断分类(MDC)和376个核心DRG分组(ADRG)。
CHS-DRG病组代码(DRG编码)由4位码构成,编码方式如下。
第一位表示主要诊断大类(MDC),根据病案首页的主要诊断确定,进入相应疾病主要诊断大类,用英文字母 A~Z 表示。
第二位表示DRG病组的类型,根据处理方式不同分为外科部分、非手术室操作部分(接受特殊检查,如导管、内镜检查等)和内科部分。用英文字母表示。其中:A、B、C、D、E、F、G、H、J共9个字母表示外科部分;K、L、M、N、P、Q共6个字母表示非手术室操作部分;R、S、T、U、V、W、X、Y、Z共9个字母表示内科部分。
第三位表示ADRG的顺序码,用阿拉伯数字1~9表示。
第四位表示是否有合并症和并发症或年龄、转归等特殊情况,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其中“1”表示伴有严重并发症与合并症;“3”表示伴有一般并发症与合并症;“5”表示不伴有并发症与合并症;“7”表示死亡或转院;“9”表示未作区分的情况;“0”表示小于17岁组;其他数字表示其他需单独分组的情况。
2.《国家医疗保障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HS-DRG)细分组(1.0版)》
该细分组是对《国家医疗保障DRG(CHS-DRG)分组方案》376个核心DRG分组(ADRG)的进一步细化,是DRG付费的基本单元,共618组。CHS-DRG的DRG编码方式与《国家医疗保障DRG(CHS-DRG)分组方案》一致。
3.《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2009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正式公布,包括化学药品、中成药共307个药物品种。2019年11月,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完整版的2019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目录共收录药品2 709个,分为凡例、西药、中成药、协议期内谈判药品、中药饮片五部分。凡例是对《药品目录》的编排格式、名称剂型规范、限定支付范围等内容的解释和说明;西药部分包括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部分包含中成药和民族药;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包括尚处于谈判协议有效期内的药品;中药饮片部分包括医保基金予以支付的饮片范围以及地方不得调整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饮片范围。
(周祺 王欢 徐苒 杨靖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