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奥立弗继续住在布朗诺先生家里以及他外出办事时一位格里维各先生发表了惊人的预言

奥立弗被布朗诺先生突如其来的一声惊呼吓得昏了过去,幸好不久便醒了过来。此后,老绅士和蓓德温太太在谈话中总是小心地避开画像的事,尽量谈一些能使奥立弗高兴而不让他感情激动的话题,也不涉及他的过去和未来。奥立弗仍是很虚弱,连起床吃早点都费劲。但是到了第二天,他来到楼下老太太的房里时,首先便是急切地向墙上投去一瞥,指望再看到那位美丽的女士的面容。但是,让他大为失望,因为画像已被拿走,墙上空空一片。

“啊,你看,已经不见了。”女管家仔细观察着奥立弗的一举一动。

“是啊,不见了。”奥立弗叹息一声,“为什么把它拿走呢,太太?”

“哦,是这样,布朗诺先生认为它惹你心烦,可能对你恢复健康不利,所以拿走了那幅画像,孩子。”老太太向他解释。

“哦,不会的,它真的不会惹我心烦,太太,我喜欢看它。”奥立弗说,“我爱极了那幅画像。”

“嗯,这样很好,很好!”老太太和颜悦色地说,“他一定又会挂上的,只要你尽快恢复了健康,亲爱的。我向你保证,一定挂上!来,我们聊聊别的事吧。”

于是,奥立弗对那幅画像的了解至此结束。他感激于老太太在他患病期间悉心照料他的恩情,也就不再去想那幅画的去向了。老太太向他讲述了许许多多故事,他很认真地聆听着。好心的老太太有一个可爱而漂亮的女儿,嫁给了一个可爱而英俊的先生,两人住在乡下。她还有一个儿子,在西印度群岛给一位商人办事,是一个优秀的年轻人,每年写四次家书,信中总洋溢着浓浓的孝心,每当老太太提起这些书信总会热泪盈眶。除了讲她的子女,老太太还讲到她那憨厚的好丈夫的美德(很遗憾的是他死了已经整整二十六年了)。讲完她的家庭,已是茶点时分了。吃完茶点,老太太开始教奥立弗玩一种纸牌游戏。聪明的奥立弗一学就会,他们便玩这种牌,玩得津津有味。后来,病人该休息了。老太太让他喝了一点儿掺水热酒,吃了一片烤面包,服侍他舒舒服服地上床睡觉。

在养病期间,奥立弗过着从来没有过的幸福日子。所有的人都是那么慈祥温和,一切都是那么安静、整洁、井井有条,奥立弗感觉这简直像在天堂里一样,因为他一直生活在困苦和无助之中。他一恢复到可以自行穿戴服装了,布朗诺先生就马上很高兴地吩咐给他置办一套新衣服、一顶新帽子和一双新皮鞋。

奥立弗得知他可以随心所欲地处置自己的旧衣服,便将那些东西送给一名对他很好的女仆,让她拿去卖给收破烂的犹太人,卖得多少钱都归她。那女仆照办了。客厅里的奥立弗从窗子里望出去,看到一个犹太人把它们卷好塞进麻袋走了。他相信这些东西总算得到了妥善的处理,也相信他摆脱了重新穿上它们的不幸,他心里高兴极了。老实说,他的旧衣服早就破旧不堪了,而他过去从未拥有过一套新衣服。

大约一星期后的一天傍晚,奥立弗正和蓓德温太太坐在一起闲聊,布朗诺先生差人来告诉他:如果奥立弗精神好的话,希望能到他书房去一趟,他想和奥立弗聊一聊。

“谢天谢地!来,把手洗一洗,我帮你梳好头发,孩子。”蓓德温太太说,“哦,我的天!我要知道他今天想见你,一定给你戴上一条干净的领带,把你打扮得漂漂亮亮。”

奥立弗乖乖地听从老太太的安排。她深表遗憾,因为太仓促了,连把他衬衫领子上的褶边熨平的时间都没有。尽管如此,奥立弗的模样还是非常清秀,惹人怜爱。蓓德温太太把他从头到脚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欣慰而满意地说,就算提前接到通知,奥立弗也不可能打扮得更齐整了。

老太太鼓励了奥立弗一番,随后他便去往布朗诺先生的书房,轻轻地敲着门。先生叫他进去,于是他来到一间满是书籍的屋子,窗外是一座美丽的小花园。窗前摆着一张桌子,此刻,布朗诺先生正坐在桌旁看书。看见奥立弗来了,他便把看的书搁在一边,让奥立弗在桌前坐下。奥立弗一边走上前去,一边在暗地里琢磨:这些书籍看上去都是为了让世上的人变得更聪明而写的,但是这世上怎么竟会有人把这么多的书都读完呢?又怎么会都懂得上面的意思呢?其实,时至今日,就是那些比奥立弗·退斯特见多识广的人们也还是在问这个问题。

“这里书很多,对吧,我的孩子?”布朗诺先生注意到奥立弗正好奇地上下打量满壁书橱,便问道。

“确实如此,先生,”奥立弗看到满屋子汗牛充栋的图书,回答道,“我从没见过这么多的书呢!”

“只要你品行端正高尚,将来你可以阅读这些书籍。”老绅士亲切地说,“到那时,你会更加喜欢它们,而不是光看看它们的外表。当然,也不能一概而论,也有一些书仅仅是书脊和封面最有价值。”

“您是指那几本厚重的书吗,先生?”奥立弗指着几册烫金封面的四开本大书,说。

“不一定喔,”老绅士笑眯眯地说,轻轻拍着奥立弗的脑袋,“有些书虽然小得多,可不一定轻啊!长大后,你想成为一个聪明人,想写书吗,嗯?”

“我更想读书,先生。”奥立弗答道。

“怎么,你不愿意成为一个写书的作家?”老绅士问。

奥立弗沉吟了一番,最后说,可能还是做一个卖书的最好。老绅士听了呵呵大笑,直说“有意思!有意思!”。虽然奥立弗根本不明白他为何讲有意思,但他还是感到很开心。

“好,嗯,”老绅士停止了笑,说,“别害怕!我们决不让你当作家,至少,还可以学正当的手艺,或者去学制砖呀。”

“太谢谢您了,先生。”奥立弗说。他回答时态度很认真,惹得老先生又笑了起来,还说了一些关于人类本性的话。奥立弗听不明白,也就没有十分注意这些话。

“现在,我的孩子,我希望你十分认真地听我要对你说的话。”布朗诺换上了一副严肃的神态,但口气还算随和近人。“我要好好和你谈一谈,我相信,你的理解力可以比得上许多年纪比你大的人,你能明白我的意思。”

“啊,先生,求求您不要把我打发走!”奥立弗被老绅士这番一本正经的开场白吓得直想掉眼泪,“千万不要把我赶出去,不要让我再到马路上去流浪,不要啊!让我留在这儿吧,就让我做用人吧!不要把我送回到那个可怕的地方去,我不要再回去了。您可怜可怜一个穷孩子吧,先生!”

“我的孩子,别担心!”老绅士没想到奥立弗反应如此激烈,因而深受感动,“你别担心我会把你打发走,除非你自甘堕落。”

“不,我决不会的,我一定争气,先生。”奥立弗急忙应允。

“希望如此,我想你决不会做出对不起别人的事来。”老绅士说,“以前,我也曾努力帮助过一些人,但他们却不思进取,都让我很失望。但我还是很愿意相信你。我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这样关心你。我一生最挚爱的人,现在已经长眠于地下了。我终生的幸福和欢乐也与他们息息相关,但我并没有让自己成为一个冷酷无情、没有良心的人,我仍有真挚和诚恳的感情。而且,失去挚亲的忧伤反而使这种感情变得更为强烈。”

老绅士的语调很低沉。与其说是对奥立弗讲的,不如说他是在对自己的心说话。随后,他沉默了一会儿,奥立弗也惶惑不安地静静地坐着。

“好啦!我和你讲这些只因为你有一颗少年的纯洁无邪的心。”老绅士沉默片刻,终于改用比较轻快的口吻说,“你知道了我曾经忍受过的莫大的痛苦与悲伤的话,也许会更加小心,以免再次伤害我。你说你是个孤儿,在这世间已没有一个亲人,就我所了解到的情况来看,你所说的都是事实。可我还不知道你的身世,来,你自己告诉我:你是从哪里来的。谁带大你的。你又怎么会认识我见到你时和你在一起的那些人的。你要说实话,如果你不说谎,那么,只要我在世一天,你就不会没人照顾。”

奥立弗忆及自己的身世,不免心酸得落泪涟涟,哽咽着好几分钟说不出话来。他刚要开口讲述自己如何在寄养所里长大,如何被班布尔先生领回习艺所去,突然就在这时他听到一阵短促而激烈的敲门声从窗外大门处传来。很快,一名仆人跑上楼来,告知老先生:格里维各先生来了。

“他已经上楼来了吗?”布朗诺先生问。

“是的,先生。”仆人答道,“他问家里有没有松饼什么的。我告诉他说有,他就说他是来用茶点的。”

布朗诺先生微微笑着点了点头,转向奥立弗说,那位来访的格里维各先生是他的老朋友,希望奥立弗不要介意他那种没有遮挡的特殊的行为举止。事实上他为人很好,布朗诺先生这么说可不是胡编乱造的,是有根据的。

“要我先到楼下去吗,先生?”奥立弗问。

“不,不必,”先生告诉他,“我还是希望你留在这里。”

这时,一位胖胖的老绅士走了进来,他拄着一根粗硬的手杖,一条腿一拐一拐的有点瘸。他穿一件蓝色的外套、一件条纹背心、一条素色布马裤,下面裹着一副皮绑腿,头戴一顶宽沿白礼帽,绿色的镶边高高翘起。衬衫褶边从背心里露出来了,背心的口袋外面晃荡着一条长长的怀表钢链,表链末端只有一把钥匙。他的面部肌肉极其发达,做出的种种奇形怪状简直难以诉诸笔端。他有一个习惯,说起话来总是把头高高昂起,还向一边后侧倒去,同时以眼角斜睨,让人看了不由自主地联想到鹦鹉。他刚走进来,便停下脚步把头扭向一边,同时以眼角睥睨布朗诺先生,伸出一只拿着一小块橘子皮的手,以老大不高兴的口气嚷道:

“瞧!你看见了没有?我只要去走访一户人家,就在楼梯上放这种玩意儿,似乎担心穷医生没有主顾要失业,你说,这是不是怪事一桩?毫无疑问,我一定会死在橘子皮上头,我已经让它弄瘸一条腿了,总有一天橘子皮还会要了命。如果不是这样,我甘愿把自己的脑袋吞下去,先生!”

最后那句精彩的言论已成为格里维各先生的口头禅了,差不多是他斩钉截铁地发表任何一项声明的结束语了。但这句话体现在他身上是极不寻常的,绝对能表示出一言九鼎的意思,因为格里维各先生的头实在大得出奇,就算科学有可能发达到允许人在心甘情愿时吃掉自己的脑袋,但最自信的人也不一定敢奢望一顿把它吃掉,况且作为食品的脑袋上面还抹着厚厚的一层粉。

“我一定会把自己的脑袋吞下去的,先生。”格里维各先生重申一遍,还用手杖敲着地板以示愤怒与郑重其事。“哟!这是怎么回事?”他瞅见奥立弗,不由得夸张地倒退两步。

“这就是小奥立弗·退斯特,我跟你谈起过。”布朗诺先生说。奥立弗鞠了一躬。

“你要我相信这就是那个害热病的孩子?天啊!”格里维各先生说着又后退几步,“等一等!先别说话!站在那儿别动!”突然,他好像想起了什么,一下子忘掉了热病的恐怖变得又高兴起来,并扬扬自得地对布朗诺先生喊道:“吃橘子的就是他吧?如果不是他剥了橘子把这块皮扔在楼梯上,我一定把我的和他的脑袋一并吞下去!”

“不,不,他没有吃过橘子。”布朗诺笑眯眯地说,“得了,放下你的帽子吧!来,和我的小朋友谈谈吧。”

“我在橘子皮这个问题上非常敏感,先生。”这位性格急躁的老绅士一边脱去外套一边说,“我们那条街上总是有橘子皮,或多或少,我知道那是拐角上一个医生的孩子扔的。昨天晚上,一个年轻女士踩到了橘子皮,一下子倒向了我家花园的栅栏旁边。她一爬起来就望着那盏招徕生意的可恶的红灯[1]。我朝窗外喊道:‘别去看那个医生,他是个害人精!他有意坑人!’真的是这样。如果他不是这样的话——”话说到这儿,这位易激动的老绅士用他的手杖在地上使劲敲了一下——他的朋友明白这个动作的意思:如果他不说出那句口头禅来,便会用敲手杖来表示。他坐下来,仍握住手杖,开始上下打量奥立弗。奥立弗发觉自己即将成为谈话的对象,脸变得通红,又鞠了一躬。

“他就是那个孩子吗?”格里维各先生终于问。

“是的。”布朗诺先生回答。

“孩子,你觉得怎么样了,现在?”格里维各先生一反常态和气地问。

“嗯,好多了,谢谢您,先生。”奥立弗诚惶诚恐地答道。

布朗诺先生这时接口让奥立弗下楼去告诉蓓德温太太,说他们要吃茶点了,似乎担心他这位性情古怪的朋友会对奥立弗说出什么不中听的话来。奥立弗很高兴地领命而去,因为他实在不是很欣赏这位来客的行事作风。

“这孩子仪表堂堂,对吧?”布朗诺先生问。

“我不知道。”格里维各先生气呼呼地说。

“怎么会不知道?”

“我就是不知道。从来我就看不出男孩子哪个俊,哪个丑。我只知道男孩子分两类:一类是粉脸,另一类是肉脸。”

“那奥立弗属于哪一类?”

“当然是前面一类。我有个朋友的孩子是属于肉脸一类,人们都说他长得好看:圆溜溜的脑袋,红通通的腮帮子,小眼睛贼亮贼亮的。那孩子讨厌得很,四肢发达,感觉要把他穿的那套蓝色衣服的线缝挣断了。嗓门粗哑,活像下流的老船手;胃口则大得出奇,像饿狼一样令人害怕。我相当了解他,这个小坏蛋!”

“但是,奥立弗·退斯特不是这样啊!”布朗诺先生说,“所以我以为他不会惹你生气。”

“对,那些的确不是他的特征,但他也好像好不到哪儿,说不定更糟呢!”

布朗诺先生听了,有点生气地大咳一声,而格里维各先生似乎却因此得到了极大的安慰。

“我说他可能有更坏的品质。”格里维各先生自顾自地重复说,“他是从哪儿来的?他是谁呢?他是什么东西?没错,他是害了场热病,可那又有什么?害热病又不是只有好人才会得呀,你说呢?有的时候坏人也会害热病,难道不是吗?嗯,我知道有人先后害过六次热病,他因谋杀他的主人被绞死在牙买加。他害过六次热病,却没有因此而获得宽恕。呸!全是瞎扯!”

其实格里维各先生内心深处还是十分赞同奥立弗的相貌和举止的,无奈他生性酷爱抬杠,而且又发现了橘子皮,早就暗暗下定了决心:不管别人说孩子长得俊俏与否,他绝不等同于他人之观。这样,他一开始便立意与他的朋友唱对台戏。

布朗诺先生坦言他目前无法答复老朋友刚才提的任何问题,因为为了奥立弗的健康完全康复一直拖着这些问题。格里维各听了,冷冷一笑,带着嘲弄和讥讽的语调问:女管家每天晚上是否要清点金银餐具?他可以担保,某天早晨她会发现少了几把汤匙,否则他愿意把……

诚然,布朗诺先生的脾气也相当刚烈,但他对老朋友横挑鼻子竖挑眼的怪癖早已适应,也就能以少有的好性情听他在那里挑衅。后来,格里维各先生用茶点时很是欣赏松饼,事态的发展这才有所好转,一旁坐着的奥立弗也感觉轻松多了,没有刚看到这位外表很凶的老绅士时那样惊诧不安了。

“什么时候你才能原原本本、详详细细地听到关于奥立弗·退斯特的身世和奇遇的真实情况呢?”茶点完毕,格里维各问布朗诺。旧话重提,他瞟了一眼奥立弗。

“明天上午,我希望那时不会有人打扰我和他的谈话。”布朗诺说,“我的好孩子,明天上午十点钟你到楼上来找我,我们继续谈谈。”

“好的,先生。”奥立弗应道,口气有些迟疑,因为他被格里维各先生盯得直发窘。

“我可以告诉你,明天上午他是不会上楼来找你的。”那位绅士悄悄对布朗诺先生说,“我发现他在犹豫。他是在欺骗你,我亲爱的朋友。”

“我敢向上帝发誓,他决不骗我。”布朗诺先生显得很激动。

“如果他不骗你,我愿意——”格里维各先生说着,手杖敲了下去。

“我敢以我的生命为这孩子的诚实担保。”布朗诺先生拍着桌子说。

“他在撒谎,我用我的脑袋担保!”格里维各先生以同样的动作回敬。

“咱们走着瞧好了!”布朗诺先生按捺住油然而生的怒意。“走着瞧,”格里维各说着,故意一笑,“走着瞧。”

真是命运之巧合,就在这时候,蓓德温太太拿进来一小包书,是布朗诺先生当天上午买的,就在前面我们提过的那位那儿。她把书放在桌上,准备走出房间。

“蓓德温太太,你让送书人等一等!我有东西要他带回去。”布朗诺先生说。

“他已经走了,先生。”蓓德温太太说。

“你去把他叫回来吧!”布朗诺先生说,“这事不能马虎了事。人家卖书挺不容易,我的书钱还没有付哩。再说了,还有几本书要拿回去。”

大门打开了。奥立弗和一名女仆分别朝两个相反的方向追去。蓓德温太太站在台阶上大声叫喊,可是那人已经走得无影无踪了。奥立弗和女仆跑回来了,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没有看到送书人。

“哎呀,这真是太遗憾了!”布朗诺先生叹了一口气,道,“我真希望能早点把那几本书还给他们。”

“好啊,你让奥立弗送去不就得了。”格里维各先生满脸嘲讽和调侃的笑意说,“我相信你一定认为他能出色地完成这项任务。”

“对,请让我送去吧,先生。”奥立弗说,“我保证用跑步到那里,把书送给他们,先生。”

老绅士正想说不能让大病初愈的奥立弗出去,正好格里维各先生有意地咳嗽了一声,在其暗示下他改变了主意。他想,立刻就可以证明老朋友的疑心完全是无凭无据的了,只要奥立弗能迅速地完成这趟差使。

“那好吧,你就去吧,我的好孩子。”老绅士于是答应了,“书在桌旁的椅子上,你自己拿吧。”

奥立弗赶紧把书夹在胳肢窝里取下楼来,手拿帽子听候先生的叮嘱,心里因为自己可以做点儿事而高兴不已。

“你告诉书摊主人,说你这一趟的目的就是送回那几本书,”布朗诺先生说,一边留神注意格里维各,“而且要付清我该给他的书钱,一共是四镑十先令。我给你一张五镑的钞票,你要带回来十先令找零给我,明白吗?”

“知道了。十分钟内您等我消息吧,先生。”奥立弗认真而急切地说。他把钞票装入上衣口袋,扣好纽扣,把书小心地夹在腋下,然后冲两位老先生恭恭敬敬鞠了一躬,离开了屋子。蓓德温太太把他送到大门口,告诉他那个书商的姓名和住址,又详细地向他指点走哪条路最便捷,直到奥立弗说他把一切都弄清楚了。老太太又千叮咛万嘱咐,让他千万小心,别走错路,别跑岔了气,这才放心让他远去。

“上帝保佑!”老太太目送着他远去,低声自语,“别让他离开我太久。”

这时奥立弗已经跑到了路口,回过头来向她高高兴兴地点了点头,然后消失在拐角后面。老太太笑眯眯地向他挥了挥手,关好大门,回到自己房间里去了。

“嗯,让我看看,一个来回最多二十分钟,”布朗诺先生掏出他的怀表放在桌上,说,“那时天正好也要黑了。”

“啊哈,你还真等着他回来呀?”格里维各先生问。

“怎么,你以为他会逃走吗?”布朗诺先生反问他,脸上带着充满自信的微笑。

我们都知道,格里维各先生成心与人唱反调为乐,而此刻他朋友脸上自信的微笑更增强了他的这种意识。

“当然,我敢保证他不会回来了。”他用拳头敲击桌子说,“这孩子现在身上穿的都是新衣裳,手里拿着一包价值不菲的书,口袋里还揣着一张五镑的钞票,他不会回到他那帮偷摸行窃的老朋友那里去,难道还有良心牢记你的恩德吗?老朋友,你太忠厚了,说不定他会正在笑你心眼太傻上当受骗呢。我的朋友,如果那孩子返回这间屋子,我甘愿把自己的脑袋吞下去。”

说完,他干脆把椅子移到桌子旁边与老朋友面对面地坐在怀表前面,默默地等着。

我必须指出:格里维各先生此刻极其真诚而且强烈地希望奥立弗·退斯特不要回来,尽管他绝对不是个坏心肠的人,并且,如果他所敬重的好朋友真的上当受骗的话,他会真诚地为之遗憾。格里维各先生希望奥立弗不要回来,这表明我们人类是极其重视自己所作的判断与结论的,我一早说过这位老先生心肠不错但是爱抬杠,事实正是如此。

房间昏暗了下来,沉浸在阴影里的表嘀嗒走着,在两位严肃的老先生之间扮演时间的裁定官。

[1]在狄更斯那个时代,医生诊所门前有红灯为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