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现有外交政策研究及其局限

国家利益决定外交政策,这是一个人们普遍公认的常识。政治家们使用国家利益的术语为自己的政策辩护,学者们则需要搞清楚国家利益究竟是什么。美国国际关系学者玛莎·芬尼莫尔(Martha Finnemore)曾指出:“国际政治学主要是定义国家利益,而不是为国家利益做辩护。”1在传统现实主义和理想主义的论战中,国家利益是一个焦点问题,争论的中心是物质性利益还是意识形态利益更为重要。这与传统现实主义和理想主义关注国际政治性质和国家外交政策是分不开的。问题在于,国家利益作为国际关系学的一个核心概念,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在西方主流国际关系理论中却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忽视。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对于国家利益并没有太多的直接论述,而是聚焦于制约国家间互动的结构性因素。原因之一是结构现实主义认为在国内层面涉及的变量太多,难以建立高度简约的外交政策理论,因此聚焦于国际结构的重要性、发展国际关系理论;原因之二则是国家利益这一命题本身抽象而复杂。对此,美国政治学教授艾尔文·鲁宾斯坦(Alvin Z. Rubinstein)的看法具有代表性。他认为,国家利益是“一个弹性很大、容易被随意解释的词语”,“强调一方面的国家利益恰好就掩盖了另一方面的国家利益。实际上可以断言,在任何一个特定时间内占优势的国家利益概念只不过是各种政策动机的混合物”2

现有的外交政策研究包括两种基本的类型。一类研究基于国际关系理论,直接界定国家利益的核心内容,并由此分析国家的外交政策。另一类研究则认为国家利益的轻重次序是可以发生变化的,因此需要通过合理的框架分析不同时期、不同条件下的国家利益排序。本章考察现有的国家利益概念以及学者们在建构外交政策理论方面的努力,并指出它们作为外交政策分析或者外交政策理论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