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篇 士大夫政治研究的典范之作

刘子健高度评价11世纪的改革家王安石,强调他不仅“是中国历史上的杰出人物”,而且“理应在世界历史上占有一席之地”。且看他前一定位的理由:

他主持的改革的非传统性质,其施行方式之彻底,以及其涵盖范围之广,几乎前无古人,直到最近一个世纪也没有什么改革可以与之媲美。(34)

关于后一定位,他认为:

新政是他对时代挑战的回应,显示出与现代方案惊人的相似性;它们已经成为现代世界的灵感来源之一,不只是对于巨变时期的许多中国人来说,而且超越于中国之外——比如,对于远至美国的剩余农产品政策。(第63页)

然而,在刘子健看来,无论当时,还是现代,“王安石不能被人完全理解,甚至往往遭受彻底的误解”。他的《宋代中国的改革:王安石及其新政》就试图重新评价王安石及其时代。

经过唐宋之际的社会变迁,科举入仕的士大夫官僚彻底取代了门阀出身的贵族官僚,成为君主官僚政体中统治阶层的精英与主体。刘子健对此评价颇高:

士大夫统治层是中国制度的特色,世界史上的异彩。用读书人,经过科举选拔的文官,无论有多少缺点,毕竟胜于世袭贵族、割据武人、干政僧侣,或其他任何方式的统治分子。(35)

宋代官僚政治,说到底就是士大夫政治,对其深入研究自然大有必要。然而刘子健指出:

统治阶级中的这一群体,就是中国人所说的“士大夫”。有趣的是,受马克思主义影响的学者斥责他们,传统和现代的中国学者批评他们,但都没有具体分析其政治角色,更谈不上将其知识分子角色从政治中剥离出来独立分析,而忽略这一活跃的历史因素必将使我们错过大段的历史或曰事实。(36)

早在20世纪50年代,刘子健就将研究视野投向宋代士大夫政治,堪称慧眼独到而首开风气。他研究这一问题时,“中日欧美的史家既有的尝试所给出解释,尚未完全抓住这一问题所具有的现象的综合性”(37)

对宋代君主官僚政体,刘子健有一个总体把握:第一,“宋代君权,高于前代,同时,士大夫的力量也在生长”(38)。第二,“士大夫阶层获得前所未有的声望,是宋帝国的辉煌成就之一”;甚至“皇帝必须让渡一部分权力给他们”。第三,但君权强化导致的“专制主义与同一性使得官僚阶层更加顺从”(第92页)。刘子健把士大夫政治(包括其权力与地位)放在专制君权的大框架下,去分析与考察两者的互动关系与衍变进程。他的研究绝无其时与其后的同一论题中极端化的两种倾向,即要么是出于意识形态的无情批判,要么是完全以偏概全的无度讴歌。

对这一研究,刘子健原计划只是形成一篇专题论文,结果却远超预期,撰成了一部专著。这部名作批判地融汇了现代中国和日本学者的既有成果,以敏锐独到的问题意识翻上一层,运用了他素所擅长的跨学科研究方法,尤其“用行政学解释新法在实施时的困扰,引起新旧看法的冲突”(39),在文献解读与问题阐释上,都“达到了批判性人文研究的高标准”(杨联陞语)。

仅以八万字左右的篇幅,完成了笼盖北宋后期士大夫政治全局的宏大研究,刘子健史识之卓荦,行文之简约,令人叹为观止。这主要得益于他从不铺张不必要的细节,为一般读者考虑,还尽量避免使用过度专业性的术语。杨联陞指明这部著作的价值:其一,“为一项详尽而权威的工作奠定了基础”;其二,“探索出新的研究角度并激发进一步的研究”(《宋代中国的改革》杨序)。柯睿格更推誉道:“所有对中国改革运动感兴趣的普通读者甚或专家都应将其作为他们首要的导游。”(40)

该书首章概述了王安石生平及其新政。针对学界一般将王安石的改革举措总称为“新法”,刘子健认为,这一概念过度限制了它的意义,由于改革举措远不限于颁布几项新法律,更包括“众多体制性的改革”,故采用“新政”这一更综合性的概括。他将新政划分为变法、反变法与后变法三个时期:从变法启动到宋神宗与王安石君臣相继去世为变法时期,即1069年至1085年;通常所说的元祐更化为反变法时期,即1085年至1093年;从宋哲宗亲政到宋徽宗禅位为后变法时期,即1093年至1125年。

在第二章“阐释的问题”里,刘子健首先回顾了先行的研究。他指出,对后变法时期的谴责不应与对王安石变法时期的偏见搅和在一起;只有将王安石及其新政置于时代与宋代各方面发展的广阔参照系中,才能获得真正的理解。他撰著此书时,宋史研究主要集中于社会经济与政治体制,在思想领域也往往关注宋代主流的形而上学与自我修养哲学,相对忽略政治理论,尤其轻视对北宋颇具影响的功利主义思想的研究。为此,他在研究中着力抉发了王安石政治理论中的功利主义思想。刘子健认为,既有的研究都是研究者从“各自所持的特定的政治观点出发来审视王安石”,对此他持审慎的保留态度。他虽然也承认社会经济趋势对政治趋势的有力影响,但同时强调:“政治趋势有其自身的动力。处于相同的社会经济背景,甚至在一个特定的思想流派内,士大夫以不同的政治行为做出回应。”(第87—88页)总之,对王安石新政的再研究与再评价仍有拓展的空间。

其后,刘子健阐明了自己的思路与方法。其研究思路是整合既有研究中各种兼容性的阐释,借以获取对王安石及其时代的综合理解;然后建构起自己的阐释框架,结合自身的研究,根据政治思想、政治行为与政府运作诸层面来分析王安石及其新政;进一步提出有别于既有认知的再评价,“为更深入的探索建立新的起点”。为此,他对北宋做出了高屋建瓴的时代性定位:这一时代的中国经历了非常多的“传统的变化”,而“在这些划时代的变化当中,关键角色属于士大夫(学者型官僚,scholar-official)或者说官僚阶层。作为学者,他们通过新理论的建构、对儒家经典的新阐释和对儒家传统不同脉络的不同强调,促进了智识的多元化发展”(第89—90页)。然而,尽管士大夫阶层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声望与不断增长的权力,但整个君主专制政体未有实质性改变,士大夫官僚的权力只能来自皇帝有限度的让渡,这种权力“和皇帝自身小心维护的终极权力之间,始终存在着紧张的关系”(第92页)。由于官僚在政治行为上可以区分为不同的类型,“官僚之间的权力斗争变得越激烈,他们依赖于皇帝支持,其行为被皇帝周围和内廷之人所掌控,由于有意或因环境所迫,从而助长专制主义增强的可能性就越大”(第92页),新政正是在这种错综复杂的政治动力的推波助澜下启动、演进并走到尽头的。刘子健也在这种动态的全图景中充分发掘出既往研究尚未凸显的王安石新政的新面相。

第三章“王安石与北宋的政治思想”集中探讨王安石作为“杰出的思想家”的这一层面,其时代大趋势则是北宋新儒家的崛起。刘子健认为,尽管王安石预设的变法理想归于失败,后变法时期他的追随者更是声名狼藉,到了南宋,王安石思想“几乎作为偏离儒家思想的不合理的分支而被清除”(第95页),但在北宋新儒家多元主义的走向中却占有“显著的地位”。王安石将其前已有的功利主义政治理论推向了顶峰,“它首要关注的问题是有关治国之道的紧迫任务:财政政策、经济举措、国防、有效的行政体系以及其他实际问题”(第96页)。刘子健强调,“早期新儒学的基调是多元性而非正统性”(第97页),其演进经历了三个阶段。初始阶段以胡瑗与孙复为主要代表。发展阶段具有两大特色,一是学术标准的提升和学术综合性的增强,欧阳修堪称“令人震惊的典范”;二是非传统理论的出现,李觏足称典型。冲突阶段在王安石当政时期,“功利主义趋向达到顶峰”的王安石新学与朔学、洛学、蜀学彼此之间互不相容,“其分歧因地域之争、社会经济背景差异和政治迫切性而更加复杂和恶化”(第100页)。在要言不烦地概述了北宋新儒学后,刘子健指出,在冲突阶段的四个学派中,“不管他们的政治理论如何冲突,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忠于各自的信念,即认为政治原则普遍优先于私人利益的考虑”,“显示出与各自理念一致的值得称道的政治理想主义”。(第103页)他将他们归为“理念型官僚”,以区别于那些“仕进型官僚”,后者通常将政治理想“置于私人利益和个人所得之后”。

刘子健进而分析了以王安石为领袖的南方变法派与反对新政的北方保守主义者在政治理论背景上的差异,这种差异可以归结为对儒家经典阐释的三大理论问题。首先,变法派尊重《周礼》,而保守派崇奉《春秋》。其次,基于崇奉经典上的分歧,王安石为首的变法派认为,“相比于道德的自我养成(修己),即个人或内在的个体控制,体制的或从外在对人们道德生活的控制即使不是更重要的话,也是更为有效的”(第107页),王安石由此“将政府体制的变革作为首要目标,尽管最终目标仍然是伦理价值可以完全实现的儒家理想的道德社会”(第107页)。刘子健据此认定,王安石仍属于儒家传统内的“体制改革者”。而保守派则坚持“通过道德控制政治行为以实现一个理想政府的政治理论”。最后,变法派尊崇《孟子》而将孟子视为复古改制的哲学家与政治家,保守派却质疑《孟子》对儒家传统的离经叛道。除了政治理论的差异,刘子健还提示,在宗教背景上,变法派更多具有“富于怜悯之心和为众生献身的佛教精神”的光谱,保守派却倾向于“反对打乱自然或惯常生活方式的道教精神”(第113页)。在社会政治背景上,“变法派来自南方,较晚近才登上政治舞台,看起来明显急于表现,甚至要加强他们刚刚获得的权力”(第113页),而保守派“与政府有长期的合作关系,可能更适应既有的官僚行为模式”(第114页)。在经济背景上,变法派主要代表了新兴中等地主和这类地主家庭的官员,在土地经济与货币经济上主张“积极的政府参与”;保守派则代表了北方世袭大土地所有者的利益,更多追求“将经济体系主要掌握在地主和商人手中”(第117页)。

接着,刘子健梳理了王安石的政治理论与经济理论。就政治理论而言,在人性、风俗与政府准则的相互关系上,王安石主张人性本身没有善恶,之所以表现出善或恶,与人的感情密不可分;人性的发展与情感的控制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风俗,风俗为道德生活实施了必要的制度性控制。王安石重视道德教育及其影响力,强调应该设计并建立对风俗控制的制度建设,唯有这样,政府才能治理好国家。王安石认为,王道在根本上如其道德性一样具有功利性。在法与官僚以及整个官僚体制的关系上,变法派相比保守派儒家学者更注重法律的重要性,尽管如此,他们仍坚持法律不能管理法律自身,其理想主义的政治观念强调必须有一个良好的政府体制,既引导官僚的行为,也形塑民众的行为。在王安石的思想中,官僚体制的进步才是治国的关键,而构成体制的官僚应该“长于阐释经典,善于将经典运用到政府的积极作用中,擅长商讨政策、有突出的行政能力和富于法律知识”(第128页)。针对王安石能否归为法家的争论,刘子健追溯了从变法当时的反对派见解到南宋各家的观点,认为对于王安石经常使用的“法”或“法度”,“更具包容性的‘管理体系’(regulatory systems)这一翻译可能更接近王安石的本意”(第138页)。

就经济理论而言,王安石建立了自己的经济假设:如果政府采取主动刺激生产力发展的政策,尽管花费超越过去,但民众仍能为自己保留更多的劳动成果;故而推动政府建立可以扩大财政的体制,用以提高财政收入、国家生产力与人民的福利。在土地经济与贸易制度上,王安石仍应被视为重农主义者,但他强烈反对土地所有权的集中与财富聚敛在压榨农民的少数人手中,这也是变法力推青苗法的主要原因。但均输法与市易法,却表明他在经济上力图既增加国家收入,又稳定市场价格,兼具促进扩张而维护稳定的双重目的。这是由于“稳定的价格有利于消费者的利益”,其时不仅国家业已转化为巨大的消费者,像他这样主要依赖薪俸的官僚也是消费者。在论析王安石经济理论之后,刘子健独具慧眼地评价道:“他未能发展出具有可操作性的经济理论,以直接处理许多具体的经济活动。”(第133页)

对王安石的政治理论与经济理论在变法中的实践,著者有言简意赅的概括:

较之强兵,王安石更赞同富国。而这两者对于王安石的重要性,又不如官僚体制改革,以及官僚体制建立法度以最终改善社会风俗的努力。在实践中,王安石基本上忠于他的理论——我们将之描述为一种理想主义的表现,即希望利用组织有序的官僚体制以实现一个道德社会。(第140—141页)

较之于大陆宋史学界在20世纪80年代以降仍纠缠于王安石变法的重心究竟是富国还是强兵的争论,这一见解显然高明与深刻得多。

第四章“新政与官僚行为”的讨论围绕着王安石的官僚体制改革展开。

王安石的这一改革虽然具有儒家理想主义的追求,现实政治中却是官僚机构庞大而分裂,官僚队伍风气颓靡,许多官僚的行为往往低于儒家标准。刘子健大笔勾勒了变法、反变法与后变法三个不同时期中各派官僚的政治行为,有一段总结性论述:

回顾过去,官僚的政治行为变得越来越糟,越来越远离儒家标准。除了旧有的腐败和政治手腕,任人唯私也加剧了。然而,不能只责怪王安石一人。他的反对者拒绝与他合作,攻击他的所作所为,徇私偏袒,比他更应承担责任。偏袒很快发展成派系斗争,派系斗争从政策冲突堕落到报复性迫害。官僚体制非但没有如王安石所希望的那样得到改革,反而受到了许多弊端的影响,以至于不可避免地只有像蔡京那样,不顾儒家标准地进行密谋的人才能久握权力。官僚体制的堕落,随之而至的即是帝国的崩溃。(第158页)

刘子健接着划分了王安石新政中的官僚类型,以此探寻官僚体制彻底堕落的原因究竟何在。他认为,以往出于儒家道德性评判仅将官僚分为君子与小人的两分法,完全不能解释为何以君子为主体的保守派也未能构建良好的行政管理。他运用自定的方法,采用多元的标准,将这一时期的官僚分为三大类型:理念型指具有理想主义的少数士大夫官僚,仕进型指追求仕途的官僚,渎职型指滥用职权的官僚。在这三大类型下,可再细分若干特色类型。在他看来,理念型官僚大致可以归入传统所谓的“君子”,他们“有个人操守,有公认的学术水准,有为崇高理想献身的精神,有将政治原则置于个人利益之上的坚定信念”(第161页)。在王安石变法时期,理念型官僚又可分为三种类型,即北方保守主义者(以司马光为领袖的朔党与程颐为首的洛党)、西南温和派(指苏轼为代表的蜀党)与南方变法派(指王安石及其阵营中的理想主义者)。在其后的论文中,他也分别以德治型、治术型与改制型来定义北方保守主义者、西南温和派与南方变法派。(41)仕进型官僚可再分为因循型与干才型两类,因循型官僚占其中绝大多数,他们一开始倾向于反对激烈的变革,支持保守派反对变法,当变法既成定局后也会因循执行;干才型官僚急于进取,颇具行政天赋,推行新政不遗余力。渎职型官僚又可分为贪污型与弄权型两个类型,贪污型官僚只是凭借职位利用权力而贪污腐化,中饱私囊,弄权型则一身兼具干才型与贪污型的特点。在区分官僚类型后,他选取了王安石的四位干才型盟友,再据传记材料罗列各人的行为特点,认为曾布是干才型的典型,吕惠卿次之,章惇与蔡确介于干才型与弄权型之间,他俩可视为权臣蔡京的先驱。

随后,刘子健再将三种一般类型官僚及其内含的各种特殊官僚类型纳入政局演进中进行动态的考察。当王安石及其干才型盟友推行新政之初,理念型中的北方保守主义者、西南温和派在原则上都反对新政;绝大多数因循型官僚与贪污型官僚出于因循守旧与回护私利的考量,也自然而然地加盟反对者阵营;致使王安石不得不一心依靠宋神宗的倾力支持。进入后变法时期,弄权型官僚不仅恢复了新政,且有足够的权力驱迫因循型官僚奉行遵守,其时,兼具干才型与弄权型的蔡京同时也是贪污型官僚,其他贪污型官僚当然乐随其后,从中大捞好处,新政改革彻底堕落为弊政,也就成为题中应有之义。

在第五章“新政与政府运作”里,刘子健聚焦“吏役次官僚制”这一论题。这是因为在北宋官僚体制下,无论地方衙门,还是中央官署,主政官无不实行定期在任制,而由科举出身的文官占据其位,他们在短期内对新职位与新环境的特色很难谙熟洞悉而应对自如,必须借重属下的吏役;而胥吏作为负责日常公务的专业群体,其社会地位虽远低于文官,在机构运作中的作用却至为关键。他们长久甚至终身任职于特定的衙署,却几无可能跻身于文官体系,故鲜有道德顾忌,兼之谙悉官府运作内幕,惯于串通贪污型官僚上下其手、牟取私利,这些从来就是公开的秘密。王安石新政也包括了吏役次官僚制的改革,试图使吏役无论质与量都有所提升。改革的内容涉及削减吏的数量,提高吏的俸禄,让吏员经过考试提拔进入下层文官序列,强化监督的机制,严惩贪污的吏役。但随着北宋文官体系的确立,胥吏日渐呈现阶层固化与职务专业化的两大趋向,新政改革吏役次官僚制的设想不仅完全落空,反而给这个次官僚群创造了更多机会去操纵与滥用权力,以致刘子健认为,“王安石的改革措施部分地是被腐败官僚和不可救药的次官僚制联合起来打败的”(第175—176页)。

在其后《宋人对胥吏管理的看法》(42)中,刘子健对吏役制的考察向纵深推进,不仅揭示了辽金元统治下胥吏制的特殊形态,对其在明清的演进更不乏卓见。限于主题,这里仅介绍与王安石新政有关的内容。他总的认为,“官、吏之间的差距在北宋之初并不大,其后始渐加深。王安石变法,在某些方面拉近了它,但也使政府事务扩张而超出合理的控制范围,造成监察上的松懈”;反变法时期,“旧党试图再拉大此种差距,他们甚至渐渐无法从知识上对胥吏问题进行了解”;及至后变法时期,“复起的变法派承继了变法派与反变法派某些共同的缺点”。刘子健还探讨了吏役制在南宋的恶化:“这个政府名义上是专制统治,但通常是由贪污的官与滥权的吏共同主持,而其行事则常与这两个团体不足道的利益有关。”

折回《宋代中国的改革》,在接下来讨论政府运作中中央集权不断强化的趋势时,刘子健指出,这种中央集权在财政管理、人事政策、行政权力等层面都呈现出同一性趋向。王安石力主这种同一性对政府运作的必要性,因此留下了行政权力中央集权化的遗产,也成为其后政府结构的永久性特征,连反变法派主政时也未见有所颠覆。这种“同一性”的趋向,其原点正是王安石倡导的政治与教化必须贯彻唯一道德标准(即所谓“一道德”“定于一”)的思想。进入后变法时期,这种“官僚主义的同一性”在日趋强大的专制集权下表现为官僚群体在思想层面的同质化,以蔡京为首的主政者滥用中央集权带来的巨大权力,借助州学设立的“自讼斋”(类似自省室)来统一学子的思想观念,利用皇城司侦缉与整肃批评性言论。令著者大为感叹,这样的不幸结局是王安石生前从未预见到的。

最后,刘子健考察了新政运作与专制政体的关系。皇帝掌控终极权力是君主专制的最基本特点,但这一终极权力仍然受到儒家传统的约束、习惯性边界的限制,并在不同程度上必然要与士大夫官僚分享。但不论官僚能分享到多大的权力,“都只是一种派生的权力,是君主让渡的,并且始终保持在专制加于其上的限度之内”。在变法前期,由于宋神宗鼎力支持,王安石在“得君行道”的同时也助推了这种专制。关于这点,刘子健在后来有进一步表述:“在他的新政或称变法体制之下,政府变得自信而武断。”(43)但这是一把双刃剑,君主专制的根本特性最终导致宋神宗不仅“担心赋予王安石过多权力会引起其他主要官员的不忠”(第185页),而且“收回了对变法的全心全意的支持”(第186页),新政运作也必然难以为继。

宫廷政治是君主专制的孪生物,刘子健依次勾稽了宫廷政治对新政不同时期的具体影响,得出结论说:“宫廷政治不仅与王安石的倒台相关,也与反变法和后变法的激变相关,并最终导致后变法时期的堕落。”(第192页)

在第六章里,著者别具只眼地选择募役法作个案研究,杨联陞认为这“尤其令人钦佩”。这是基于新政作为一次制度变革,役法的改革势必覆盖整个地方政府服务的改革,远远超出役法自身的界域,对新政其他措施直接或间接带来全局性影响,确可视为新政的核心内容,而役法改革又被卷入所有新政中最激烈的争论之一(唯有青苗法之争差可比拟,但青苗法波及范围与深度仍逊于役法)。刘子健梳理了汉唐至北宋的役法演变轨迹,回顾了新政以前范仲淹、韩琦对役法的尝试性改进,概述了募役法要点、各方激辩的焦点及其在变法时期、反变法时期、后变法时期行废反复的过程,总结性地指出:

尽管后变法时期的弊政臭名昭著,又有保守主义学者的反对,但在整个南宋时期,地方政府服役主要靠募役制提供。简言之,王安石的这一特别改革,成为后来中华帝国的一个既定制度。(第205页)

刘子健进而以募役法为主要论据,从整体上归纳了新政的五大特点。其一,由于募役法改纳现金,表明新政之下国家财政偏向于货币经济;而募役法在南方获得较多的支持,在北方却遭遇强烈的反对,揭示出货币经济的南北差异程度。其二,募役法的收入来源构成国家财政体系不可或缺的有效部分,应该与国家其他相关措施(例如应对西夏军事行动的开支,支付地方政府的役吏薪俸等)结合起来评价,尤其在国家拥有大量现金税收后,自身也转化为市场上最大的购买方或消费者。其三,募役法毕竟导致了沉重的税负,“重税才是新政方案的特性”,其影响广泛而深远。其四,募役法扩大了各阶层之间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不仅仅限于募役法,也普遍适用于所有新政方案。其五,在募役法下,大量雇募的役人加入吏役的队伍,助长了地方政府吏役次官僚制的扩张,他们在地方政府扩大运作中不可避免地滥用权力危害民众。募役法的这些特点构成了刘子健对整个新政的批评基础:

王安石的政策某种程度上有利于一般消费者和小商人,并花大力气抑制了垄断商人的利益。但不论新政在实现这些目标方面取得了多少进展,它都被加之于多数民众的重税大幅抵消了。(第209页)

尽管如此,对比保守主义者更拿不出行之有效的役法新对策,著者对新政仍给出好评:

尽管新政未能实现预期目标——并不是出于保守主义者给出的理由——但它试图切实解决日益严峻的税负和货币经济扩张中的国家财政问题,仍然十分值得尊敬。(第210页)

在研究全过程中,刘子健始终彰显王安石作为官僚理想主义者的那一面相。王安石的理想主义就是“以一个在专业性上训练有素、在行政上控制良好的官僚体系作为实现儒家的道德社会的主要手段”;为了实现这一理想,王安石以“制度的改革者”的理念与气魄倾力推动新政,唯其如此,他并未将“富国强兵”作为其新政的首要目标(在这一立论上,刘子健与当时及其后的变法研究颇异其趣),“他的最终目的在于改善社会风俗,期盼实现一种完美的社会秩序(‘至治之世’)”(第211页)。

基于这一根本性论断,对王安石的学派归属,虽有学者据其试图改革的政府体制在表面上与法律颇为相似,而将其归入法家,或者至少是误入歧途而与法家同向的儒家,但刘子健坚持认为:“就王安石的观点的理论根据以及他要建立道德社会的终极目标来看,本质上我们还是应该将王安石看作一个儒家学者。当然,他是一个激进的儒家,但‘激进’只是相对于许多保守主义儒家学者而言的。”(第212页)在其这一评断的十余年后,中国大陆“批儒评法”运动还将王安石热捧为“法家政治家”,不禁令人既对学术内外阻隔而啼笑皆非,更对政治绑架学术而感慨系之。

刘子健认为,“在强调功利主义治国才能、官僚体制、政府体制及政府主导的体制方面,王安石即使不够伟大,也确实杰出”(第213页),充分肯定了王安石新政的官僚理想主义性质。然而,正如他指出的那样,这种理想主义“基本上是官僚主义的”,而这种官僚主义只能依附在君主集权的这张皮上,并最终为其服务。于是,一方面,王安石在思想理论上“总是把他所诠释的国家利益置于其他一切之上”,另一方面,在改革实践中王安石“以为自己是在帮助大多数人,但是新政带来的国家财政的改善或许远超过它们给人民带来的利益”。(第212页)

王安石敏锐洞察到官僚体制至关重要,并试图以自己的理想主义设想来改革既有的官僚体制,却无可避免地败在自己试图改革的官僚体制阵前。这里,既有其个人因素,例如长于政治思考而短于政治实践,过于关注行政管理而疏于争取潜在盟友,等等。但关键在于,官僚体制是附生在君主集权体制的母体之上的,儒家理想主义与君主专制的现实权力结构之间存在着无法调和的矛盾,新政无论在理想预设上,还是在政治实践上,都旨在不断强化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这就必然陷入吊诡的困境:伴随中央集权强化而来的,便是君主掌控的至高权力对官僚弄权的警惕与防范,无论在政治上还是行政上都亟需更强大的趋附君主集权的同一性。于是,不仅王安石失去了“得君行道”的倾力支持,他的新政也无法“从官僚群体获得足够强大的支持”,“甚至未能成功地从他赖以实施新政的干才型官僚那里激发出持续的忠诚”(第212页),各种类型的官僚群都由于君主集权强化而趋于“同一性”了。这种“同一性”也包括王安石借改革体制的需要,在学术上强力推行新经义,致使学术的“一致性取代多元化成为流行”(44)。总之,从变法时期经反变法时期到后变法时期,这种困境在不断累积与增长中,直到以蔡京为首的后变法派结成了新的官僚权贵集团,尽管仍打着“新政”旗号,却“丧失了王安石的理想主义初衷,改革精神化为乌有,道德上毫无顾忌,贪赃枉法肆意公行,拒绝革除任何改革体制的弊端”(45),这一结局与王安石的预设确实是南辕北辙的。

至此,结论不言而喻,王安石新政是失败的。导致失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王安石“犯了匆匆忙忙就想改变整个体制的错误”(46),这是从主政者急于求成的个性立论。但从根本上说,这一失败既是王安石官僚理想主义的失败,也是北宋以来士大夫政治的失败,是由官僚体制所依附的君主专制集权政体命中注定的。

刘子健对王安石及其新政的研究极具开放性,其思考也未止步于此。他认为,北宋晚期的士大夫政治实践中,“新旧两党各有其不同的儒家理想,却都没有成功。北宋晚期政治的失败,也可以说是北宋各种儒学经世致用,在政治上始终没有找到出路”(47)。在《宋代中国的改革》里,他从王安石方式没能成功做出假设:“唯一的替代方案看起来就是传统的儒学,或者从南宋以来被尊为正统的儒学。”他把这种唯一的替代方案称为“道德主义的方法”,也就是提升官僚的道德品质和对官僚阶层的道德影响。对这一方案能否实现,在他看来,政治体制才是决定一切的根本症结,故仍持明显的怀疑态度,更以《宋代中国的改革》结语向国人深沉地诘问:

它是否掩盖了一个官僚制国家的生活真相,从而抑制了后来的中国人思考政治体制问题?(第213页)

对士大夫政治的研究,刘子健有一个完整的序列,故有必要将《宋代中国的改革》插入这一研究序列里做进一步的评价。

1957年,刘子健的《宋初改革家:范仲淹》由费正清收入其主编的《中国的思想与制度》(48),作为其宋史研究的首篇大论文,可视为其士大夫政治研究的啼声初试。他认为,士大夫地位是“到了北宋中期才提高的,有相当大的发言权”(49),这才导致了范仲淹改革。他将范仲淹定位为宋代“政治改革的启蒙者”,其改革尝试就是“努力将一个无政治同质性的行政机制转变为一个富有活力的政治机体”;从政治文化而言,也就是“儒家理想,披着传统文化遗产的外衣,通过这些宋初先行者而获得了新的内容和意义”。然而,作为儒学理想主义者所追求的“新的权力结构的变化必须脱胎于现存的权力结构”,而“在既得不到皇帝足够的信任又没有同僚的有力支持的情势下必会失败”(50)。在他看来,庆历新政只是“范仲淹的小改良”,但“庆历的失败又是日后王安石大举变法的伏线”,于是就转而研究“王安石变法的大改革”,两者在思想底色、改革内容与面临困境诸方面都极具共构性。不难发现,刘子健对两者的研究在分析架构与相关结论上颇有重合性与延续性。

在其士大夫政治研究中,如果说《宋初改革家:范仲淹》只是牛刀小试,《宋代中国的改革》才称得上喷薄而出。刘子健自述其研究方法与结论说:“今日用行政学来看,当时正面和反对的主张,还不如执行的问题,最关且要。变法的政策是有眼光的,要运用在宋代已经抬头的商品经济。不幸,官僚徇私,胥吏渔利。政府管事愈多,各色弊端愈糟。”(51)显而易见,在历史诠释上,《宋代中国的改革》更具方法论的示范意义,为史学界留下了诸多的启示,日本宋史名家斯波义信曾有过归纳:

其一,作为对中国文化与社会的整体性理解,对政治制度及其理念的架构,对其持续与变化,必须明白其相关有机的解释的重要性。其二,对多次多元的参照项,援用社会科学的分析方法给出功能主义的相关分析的总体性解释。其三,摒弃以西欧经验构成尺度的封闭历史的总体观或一元化的解释,在体验中国之外的世界文明中,选择足资比较的事例对照与考量中国的史事。其四,中国学与考证学应该立足于对中国社会文化遗产的深刻而正确的理解,培植具有中国风格的知识。(52)

由个案进一步引出了推论,充实了一般行政学的原理,刘子健对此也颇有自许:

从这个案得到的推论,可以补充一般的行政学。凡由官僚来主持的改革,先决的条件是官僚素质和行政机关本身的品质。这个说法,已经被一本英文关于官僚制度的选读所采用。(53)

完成《宋代中国的改革》后,刘子健自然而然地追问:在范仲淹的小改良与王安石的大改革之间,士大夫政治究竟是怎样演进的?他“发现北宋中叶有许多新兴趋向,一往【以往】被忽视。而其中的主要分子,关键人物,莫过于欧阳修”。《宋代中国的改革》出版当年,他就开始了欧阳修研究,仅过数年就完成了《欧阳修的治学与从政》(1963年初版),补齐了从范仲淹“小改良”到王安石“大改革”之间的缺环,构成了北宋士大夫政治研究的三部曲。书名揭示他所研究的学风与政风实质牵涉士大夫政治的两个关键性层面。从参与范仲淹改革到反对王安石新政,欧阳修经历了从激进向温和,从变革向保守的转身,刘子健认为,这一过程“不独代表北宋中期政情的迂回曲折,而且反映北宋整个政治上若干基本症结”(54)。北宋政治引人瞩目的两大变化,就是在君权专制的大形势下,政制上言官发言权的空前提高,政情上官僚朋党的时起时伏,而“政情政制迭起纠纷,成为北宋中期以后的大毛病”(55)。欧阳修以其自身的学风与政风推动了这两大变化,却也从自己从政的经历与经验中认识到其中的弊端,最终导致其政治态度的彻底转向。日本宋史学界对《欧阳修的治学与从政》大加赞许:“研究宋代的学术与政治,日本人究竟隔膜,不如中国学人因为是自己的文化,能体会得较多较深。”(56)

三部曲似乎都专注人物,其实是将北宋中晚期最具代表性的三大人物置于君主官僚政体的大背景下,研究士大夫政治的推演与走势。相对说来,王安石及其新政的研究,牵动的政局更复杂,时段更宏阔,地位也更重要。

其后,刘子健继续探讨宋代士大夫政治的诸多问题,主要论文收入其《两宋史研究汇编》,包括《封禅文化与宋代的明堂祭天》《试论宋代的行政难题》《梅尧臣〈碧云騢〉与庆历政争中的士风》《略论宋代地方官学和私学的消长》《宋代考场弊端》等。与此同时,他进一步探究士大夫政治与专制君权在南宋呈现怎样的关系,将关注点投射在南宋士大夫政治的蜕变上,《两宋史研究汇编》中的《南宋的君主与言官》《包容政治的特点》《略论南宋的重要性》与《秦桧的亲友》《宋末所谓道统的成立》等论文反映了他的新思考。他认为,在士大夫政治上,“南宋风气,大不相同”,提出了一个总体性的推断:

从北宋直到近代,都是君主专制或君主极权。可是任用大批受高等教育的职业官僚,是一个特色,与世界史上其他的君主极权不同。因为用了许多官僚,君主也就慢慢学会——像这篇短文所描述的——用些老奸巨猾的官僚手段,来应付和控制官僚。假定如此,我们是不是可以说中国近千年来是一种特殊的“官僚化的君主极权”?而这也就是儒家最大的矛盾?(57)

刘子健并未仅仅停留在推断上,其晚年对整个宋代(乃至中国帝制晚期)的士大夫政治完成了结案式的研究,这就是《中国转向内在》。在这部巅峰之作中,王安石及其新政仍是其绕不过去的论题,他的研究也确有延伸。南宋建立不久,对王安石及其新政的评价顿见逆转,在否定评价中,宋高宗与南渡名臣赵鼎最引人注目。刘子健指出,两者动机迥然不同。赵鼎出于道德保守主义者的立场,认为北宋反对王安石变法的保守派较之后变法时期的变法追随者,在道德上“更为诚实、善良、高尚和深思熟虑”(58)。刘子健感慨赵鼎作为“睿智的领袖也总是透过最卑劣而不是最优秀的个案来批判其对手”(59);而宋高宗及其代理人秦桧却别有用心地利用了道德保守主义者“遵循旧制”的偏见,重重关闭了改革之门,从此以后,“即使是在和平年代,也难再发生激烈的变革”(60)

尽管在现实政治中,改革之门已经关闭,但南宋朱熹却是王安石的同道。刘子健对这一看似荒谬的判断解释道:

王安石和新儒家的区别不仅是主张的区别——一方主张制度变革,一方主张哲学定位,更是理念的区别。王安石重视并谋求建立一个运行高效的政府,新儒家则渴望建立一个具有自我道德完善能力的社会。

但他更强调“二者却有着类似的观点,这种观点根植于对现状的强烈不满”:

王安石希望在文化、经济和政治领域进行激烈的制度改革;而朱熹所领导的新儒家则希望通过哲学、道德、文化,最终是社会和政治方面的进步使社会发生同样彻底的转变。(61)

这一诠释显然在呼应《宋代中国的改革》结论里替代王安石方式的“道德主义的方法”。但他的判断仍然毫不含糊:

国家权力始终处于传统中国舞台的中心。中国文化的命门存在于政府和意识形态(政教)当中……新儒家不管怎么发展,都无法重塑或改变这个政治-文化的混合体,或者将权力的亚文化转变为伦理道德的亚文化。(62)

总而言之,无论是王安石方式,还是朱熹方式,士大夫政治最终只能沦为服务于君主集权政体的附庸与工具。这就是刘子健毕生研究宋代士大夫政治的不刊之论。

如此而已,岂有他哉!

(鸣谢:邓小南、聂文华先生惠允引用刘子健致邓广铭先生函;林磊与王茂华先生在资料搜集上颇有助力)


(1) 刘子健《“蒙难”之后》,载《燕大双周刊》1945年12月第2期。

(2) 斯波義信《劉子健敎授 人と學問》,载《劉子健博士頌寿紀念宋史研究論集》,日本同朋舎,1989年。

(3) 刘子健《寄青年朋友:客观的态度》,副题《少给人戴帽子,少要结论》,载1946年3月19日天津《大公报》。

(4) 陈毓贤《洪业传》,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151页。

(5) 柳立言《刘子健先生的治学与教学》,载《宋史座谈会成立三十周年学术研讨会文集》,中国文化大学,1994年,第3—16页。

(6) 参见梅碧华《论美国扶日政策对中国的祸害》(载《经济周报》1948年第6卷第23期)文前编者按及附刘子健来函。

(7) 刘子健《重印自志》,载《欧阳修的治学与从政》,新文丰出版公司,1984年。

(8) 胡适纪念馆编《论学谈诗二十年:胡适杨联陞往来书札》,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440、442页。

(9) 斯波義信《劉子健敎授 人と學問》。

(10) 周明之《刘子健先生传略兼论旅美华裔文史专业者的历程》,载《宋史研究集》35辑,兰台出版社,2005年,第485—505页。

(11) 刘子健《两宋史研究汇编·引言》,联经出版事业有限公司,1987年。

(12) 刘子健《重印自志》,载《欧阳修的治学与从政》。

(13) 刘子健《重印自志》,载《欧阳修的治学与从政》。

(14) 王曾瑜《哲人日已远——忆刘子健先生》,载《丝毫编》,河北大学出版社,2009年。

(15) 杨联陞《哈佛遗墨》(修订本),商务印书馆,2013年。

(16) 杨联陞《哈佛遗墨》(修订本),商务印书馆,2013年,第345页。

(17) 见杨联陞《莲生书简》,商务印书馆,2017年。

(18) 斯波義信《劉子健敎授 人と學問》。

(19) 宋晞《刘子健先生提倡国际间研究宋史的贡献》,载《宋史座谈会成立三十周年学术研讨会文集》,第19—21页。

(20) 邓广铭《前言》,载《劉子健博士頌寿紀念宋史研究論集》。

(21) 戴仁柱《悼念我的恩师刘子健教授》,载《丞相世家:南宋四明史氏家族研究》,中华书局,2014年,下称《丞相世家》。

(22) 周明之《刘子健先生传略兼论旅美华裔文史专业者的历程》。

(23) 柳立言《刘子健先生的治学与教学》。

(24) 虞云国《变革之门何时关闭》,《东方早报·上海书评》2009年12月20日。

(25) 何炳棣《读史阅世六十年》,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391页。

(26) 王曾瑜《哲人日已远——忆刘子健先生》。

(27) 邓广铭《前言》,载《劉子健博士頌寿紀念宋史研究論集》。

(28) 宋晞《刘子健先生提倡国际间研究宋史的贡献》。

(29) 录自宋晞《刘子健先生提倡国际间研究宋史的贡献》。

(30) 黄宽重《刘子健先生的为人处世》,《宋史座谈会成立三十周年学术研讨会文集》,第19—21页。

(31) 参见刘莉《一位充满人格魅力的学者——记著名历史学家章开沅》,载《历史学研究通讯》公众号2021年5月29日。

(32) 载《丞相世家》,第283页。

(33) 柳立言《刘子健先生的治学与教学》。

(34) 刘子健《宋代中国的改革》,第67页。以下本书引文随文注出页码。

(35) 刘子健《两宋史研究汇编·引言》。

(36) 刘子健《中国转向内在》,第11页。

(37) 斯波義信《劉子健敎授 人と學問》。

(38) 刘子健《两宋史研究汇编·引言》。

(39) 刘子健《从研究王安石说起》,载《宋史研究通讯》1988年第2期。

(40) 转引自吴原元《客居美国的民国史家与美国汉学》,学苑出版社,2019年。

(41) 刘子健《王安石、曾布与北宋晚期官僚的类型》,载《两宋史研究汇编》。

(42) 据《食货月刊》14卷2期刘静贞译文。

(43) 刘子健《中国转向内在》,第36页。

(44) 刘子健《中国转向内在》,第25页。

(45) 刘子健《中国转向内在》,第37页。

(46) 刘子健《中国转向内在》,第57页。

(47) 刘子健《王安石、曾布与北宋晚期官僚的类型》。

(48) 中译本见世界知识出版社,2008年。

(49) 刘子健《欧阳修的治学与从政》,第2页。

(50) 以上引文俱见《宋初改革家:范仲淹》。

(51) 刘子健《史学方法和社会科学——研究宋代的一些例证》,《食货月刊》15卷第9、10期合刊。

(52) 斯波義信《劉子健敎授 人と學問》。

(53) 刘子健《史学方法和社会科学——研究宋代的一些例证》。

(54) 刘子健《欧阳修的治学与从政》,第129页。

(55) 刘子健《欧阳修的治学与从政》,第161页。

(56) 刘子健《重印自志》,载《欧阳修的治学与从政》。

(57) 刘子健《南宋的君主和言官》。

(58) 刘子健《中国转向内在》,第108页。

(59) 刘子健《中国转向内在》,第109页。

(60) 刘子健《中国转向内在》,第59页。

(61) 刘子健《中国转向内在》,第45页。

(62) 刘子健《中国转向内在》,第14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