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块二 零售药店GSP管理与飞行检查

项目1 总则要求、质量管理职责与飞行检查

学习目标

知识目标

1.掌握GSP中对零售药店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及飞行检查要点。

2.掌握GSP中对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职责的要求及飞行检查要点。

3.掌握GSP中关于质量管理部门职责的基本条款及飞行检查要点。

技能目标

1.能根据GSP要求明确质量管理部门职责。

2.能根据GSP飞行检查评分表做好质量管理职责的自查和缺陷点整改。

GSP 第三章 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
第一节 质量管理与职责

第一百二十条 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的要求制定质量管理文件,开展质量管理活动,确保药品质量。

第一百二十一条 企业应当具有与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经营条件,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质量管理文件,并按照规定设置计算机系统。

第一百二十二条 企业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负责企业日常管理,负责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质量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确保企业按照本规范要求经营药品。

第一百二十三条 企业应当设置质量管理部门或者配备质量管理人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督促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执行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本规范;

(二)组织制订质量管理文件,并指导、监督文件的执行;

(三)负责对供货单位及其销售人员资格证明的审核;

(四)负责对所采购药品合法性的审核;

(五)负责药品的验收,指导并监督药品采购、储存、陈列、销售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

(六)负责药品质量查询及质量信息管理;

(七)负责药品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八)负责对不合格药品的确认及处理;

(九)负责假劣药品的报告;

(十)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

(十一)开展药品质量管理教育和培训;

(十二)负责计算机系统操作权限的审核、控制及质量管理基础数据的维护;

(十三)负责组织计量器具的校准及检定工作;

(十四)指导并监督药学服务工作;

(十五)其他应当由质量管理部门或者质量管理人员履行的职责。

为了确保药品质量,规范药品经营行为,零售药店应严格遵守GSP中关于质量管理与职责的相关条款,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切实保障消费者用药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