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开河

大鹿国,澧州州城。

州城内有一条大河穿过,名叫澧水。

澧州正是得名于澧水,这条大河不仅横穿澧州城,更是在下游分作两道,一道向北,一道向南,北边入松国,南边入海,可以说的上四通八达,是大鹿国非常重要的水路交通要道,除冬季外,其他时节都无比忙碌,每天都有上百条大船小船从这里通过。

所以自古有诗云:

“澧水得通舟楫利,南下沧海北至松。排波叠浪送膏脂,一水能成富国功。”

明明是冬春交际时分,大河才刚刚解冻,还是寒风刮起的季节,码头边却热气逼人,人头攒动,力工和纤夫浑身的热力聚在一起,臭气和热气一起往外冲,分外激烈。

今天是立春,澧水从冬季的封冻中解开,就算没解开也会号召民夫力工,把冰层砸开,强行通船,这一套流程,叫“开河”。

每年开河,依靠澧水漕运而生的人们都会聚集到这里,力工凿冰削弱冰层,然后纤夫则拉动一艘重船,压碎冰层,将河道彻底疏通。

纤夫背船,力工砸冰,风吹血汗,日晒肌肤,号子不停。

“肩上绳哟九丈三!嗬嗨!”

纤夫吼着号子,一齐使力,将大船拉动,厚实的船底扬帆鼓风,上头也有水手附和,借助风力,掺杂人力,将冰层压的粉碎。

“劳苦命哟肩上栓!嗬嗨!”

这船不是普通船,而是每年开河才会请出来的特制大船,铁铸的船底,百年老木做的船身,没有任何冰层能顶得住一下。

“脚蹬石哟手刨沙!嗬嗨!”

冰层被压开,处处都是崩裂,一些大块的冰坨子在水里大翻筋斗,甚至造出了一座座小型冰山。

“休说逆水不行船!嗬嗨!”

澧水这种大河,足足有五里宽,开河是个大工程,要忙活整整一天,甚至连澧州太守都会来亲自监督。

铁底大船以惊人的力量向冰层冲去,响的吓人的破裂声把冰块撞开,好像是攻城锤一样,冰的碎片投射到高空,像雹子那样在纤夫们周围落下,还有一些细尘冰雾,反射阳光,投射出一道又一道的彩虹。

空气里冰雾蒸蒸,人身上热气腾腾,冷热交织,撞出一阵阵的白烟。

第一批纤夫力竭,马上又有第二批赶上,接过担子,继续拉动破冰船。

而卸下重担的第一批纤夫,则纷纷快步离开,想要去休息。

只有一个人站在原地,没有动弹。

他皮肤棕黑,显得极为健康,拉船常年锻炼下更是肌肉鼓起,身材匀称。

更让他显得鹤立鸡群的是,其他纤夫多半容貌粗野,脊背佝偻,只有他一个人站得笔直,容貌英俊,乍一看根本就不像是纤夫。

他叫李启。

刚刚放下纤绳的李启,看着眼前的大船和冰河,一阵感叹,哪怕已经是第三次见了,还是觉得壮观。

不过,还没等到他一口气叹完,旁边的一位老纤夫就已经一把搂住他,把傻呆呆站在原地赏景的李启拉走。

“走了,小李,轮到二道了,咱们先去喝两口热汤!”

“呃,啊……好,六叔。”李启点了点头,和一众光着膀子,仅有一条兜裆布的纤夫们走到了岸边。

李启也是一个纤夫,不过,他和其他人不一样,他不是祖祖辈辈都当纤夫的。

在岸边,早有其他人煮好了热汤,备好了衣衫,给开河下来的纤夫和水手们暖身,因为再过一会,他们体力恢复了,还得上去第二次。

坐在一起,纤夫们换上衣服,捧着肉汤,唏哩呼噜的就开始干饭,吃相都不好看。

只有李启蹲在河边,他虽然也很累,满身汗水,身上还有被纤绳拉出来的伤痕,不过却还是静静的等着,没有去抢官府煮的肉汤。

等到挤在一堆的人都抢到了,他才走上去,领了自己的那一碗,又回到河边,一边看着其他纤夫拉动大船,一边小口小口的啜着汤。

“李哥!来,我给你找了张凳子!”一个纤夫从远处搬了一张凳子过来,也不知道是从哪里弄到的。

“辛苦你了,没必要没必要,大家伙都没凳子……”李启刚刚想说什么,却被旁边的纤夫给摁了上去。

“六叔也有,李哥你就别推辞了,这次开河的头道可是你和六叔帮我们拿到的,一张椅子而已,有什么坐不得的?!”

“就是就是!”

“头道可是有太守爷爷亲自赏赐的,李哥帮我们拿到这个位置,坐个椅子怎么了?”

“对对对!”

“俺也一样!”

李启见状,也不再推辞,坐了下来,休息的同时,看着“二道”的纤夫们拉动大船。

不知不觉,已经看过三次开河了。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快三年了。

是的,自己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他看见那条大船,心中再次冒出这个感慨。

那条大船,怕是有几千吨的排水量,但那么一两百个纤夫,再加上风帆,居然就能拉得动,还能撞碎冰层!

他再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腱子肉,在一众纤夫中间,也不显得瘦弱,当初自己一个普通研究员,哪有这个体格?

但在这里……

想到此处,他突然站起来,猛地打出一拳!

空气像是被压缩一般,随着拳头发出一阵呼啸,不远处的地面更是灰尘四起,像是有重物落地。

其他纤夫见状,纷纷夸赞:“李哥这排波劲使得真是俊俏!”

“我练了十年,也比不过李哥这两三年的功夫!”

“废话,你是什么人?李哥是什么人?”

纤夫们嘻嘻哈哈了起来,只当是李启突然想动一下而已,没觉得有什么奇怪。

男人嘛,突然兴起,对着空气打两拳,简直天经地义,不信有人没做过。

但李启却在感慨。

三年多前,他飞机失事,失去意识之后,却发现自己来到了这里,而且还是本体来的,兜里都有个碎了的游戏机和自己的旅行背包,就是里面东西多半都被烧掉了,就剩几块废铁。

自己穿越了,还是带着身体来的。

穿越倒也不是没听过,说好的继承记忆呢?说好的原有身份呢?

啥都没有,连个户籍都没有。

别人有的还带智能手机过去呢,自己这只带了半个游戏机。

好在遇到了当地的纤夫,算是被救了一命,加上自己作为研究员,好歹算是有点脑子,在纤夫里立稳了根基,得到信任之后,又被六叔传授了一些纤夫祖传的练力法门。

不过短短三年,现在已经能抗七八百斤的大包健步如飞,他都怀疑自己还是不是人类?人类能通过锻炼做到这种地步吗?

听六叔说,纤夫的练力法门还是非常粗陋那种,军伍,官府,还有宗派之中的法门才叫高深,不是纤夫们能比得上的。

刚开始的时候,他还兴奋无比,觉得自己能靠脑子里的东西成一番大事!

然后就被现实无情的打脸,他才发现,人家这地儿,发达的要命,根本用不上他那点小聪明……

他擅长的数学,澧州城里就有个门派叫千机门,擅长卜算,门人各个心算分析表格,概率论熟稔的要命。

这里确实没有汽车,但这边的人,靠两条腿都能日行百里,听说富贵人家里还有灵马,一日千里不在话下。

这还是跑山路,这要有条高速路,这马是不是能和F1竞速啊?

是,这里确实没有什么机械,但要那些机械做什么?

这里奇异的规则,让这个世界完全走向了另一条道路,虽然没什么工具,但几乎所有的工具都可以被人力所替代。

货车?纤夫都能七八百斤了,那帮力士,各个都能扛着两三千斤的东西干一天活。

精密机床?李启亲眼看见过一个匠师,一刻钟内,用一根针在大米上雕刻出一副百人斗战图,用来炫耀自己的技术。

搞研究?开玩笑,之前说过的千机门,不说心算能力,听说在澧州上层算不上什么大门派,但李启听他们招揽门人的时候,发现这帮人对概率论与混沌算法的研究甚至远超自己那个世界,他都听不懂。

人的力量,在这个世界被无限放大了,通过“功法”这种玩意儿,人完全取代了所有工具,什么工具都不如人自己好使。

就算是武器,李启相信,哪怕是一整支现代集团军被放到这个世界来,估摸着也会被澧州武备队全歼。

武备队那帮人,他曾经为大人物拉船的时候见过,那时候,武备总兵为船上的官员演武耍乐,手持一柄长刀,一刀将五里宽的澧水断流了几秒钟。

那一幕场景,看的李启做了三个晚上的噩梦。

而且,生产力也完全不差。

说好的异界人脑子都有包,发展一万年还在农耕社会呢?

人家农耕是农耕了,可问题是,你见过亩产三四千斤的稻米?而且还是灵米,能量估计高的吓人,最初李启还没练排波劲的时候,一顿半碗都吃不下,撑得难受。

但现在,一顿三斤只能算半饱。

只是吃不上肉。

因为这世界没什么养殖业,所以肉食基本都靠捕猎,但捕猎的成本又很高,所以只有逢年过节,比如现在开河的时候,能吃上点肉沫和肉汤。

正因为如此,那些纤夫才吃的和饿死鬼一样。

养殖业几乎没有,当初李启也觉得是商机,但尝试了一下他就放弃了。

这个世界,人都那么猛了,那些野兽一个个更是猛得出奇,一头猪和坦克似的,非常难以大规模驯养,李启没见过这世界的老虎,估摸着那玩意儿拆高达应该问题不是很大。

到现在为止,他见过的驯养牲畜,只有码头上偶尔会出现的灵马。

听说还有妖兽灵兽啥的,但那和李启就太远了,他一个纤夫,属于社会最底层,根本没机会见识到。

不是他不上进,最开始的两年,他也没放弃过往上爬,希望自己能成为主角一般的人物。

但是,在这样一个世界,“功法”必然会成为最珍惜的资源。

人们依靠着功法,汇聚成一个又一个的小团体。

比如这个澧州城,纤夫帮就有三个,一个是他们排波帮,另外两个叫水马帮和力壮帮,加起来一共七八百个纤夫。

三个帮派,内部功法看守严密至极,只有经历过身家查验,投名状,又要观察很久,才可以赋予修行功法的权力,正式成为帮众。

之后还要发毒誓,立字据不能外传功法,如果有叛徒,不仅会内部惩戒,甚至官府都有明文规定,不准泄露立字据之后的功法,惩罚极重,动辄就流放三万里,也不知道这大陆到底有多大。

这种情况下,各个城市里的小团体按照功法分化人群,各个帮派,群体之间简直固化的难以置信,他根本不可能学到别家的功法。

三年来,除了依靠脑子,在这排波帮之中混到了一个智囊的地位,有一两百个纤夫敬重之外,真的是一事无成。

“唉……”想到这里,他叹了口气。

碌碌无为,虽然每天能吃米吃饱,但想加点蔬菜就得琢磨琢磨了,至于肉……那就得全靠上面的大人物们赏赐了。

穿越了,生活好像还变差了……除了身体强壮了一些。

哦,不止一些。

只是,有些不甘心。

“李叔,六爷找你!”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小孩子,带着另一个看起来四五十岁的纤夫跑了过来,对李启喊道。

这小孩子一边喊,一边流着口水,止都止不住。

看着这小孩的模样,李启乐了,笑着把自己还没喝完的半碗肉汤递了过去:“行了,看你这样子,拿去,记得喝完了要把碗还回去!”

小孩子哇的一声,开心的跳起来,抓起碗,连带着刚刚流出来的口水一并喝了下去,吧唧吧唧嚼着里面的肉沫,甚至都忘了感谢。

倒是那个被称为六叔的老纤夫,看见那小孩子皱了皱眉头,把凳子放在李启身边,然后坐下来:“一年到头都吃不到几回肉,带个路就给他了?”

“淋过雨,所以会给别人打伞,挨过饿,才会知道随手一碗汤的珍贵,当初要不是六叔给我一碗汤,我不也死了?”李启随口笑道。

然后,他转向正事:“好了,不谈这个,六叔,找我什么事?”

“当初我给的是菜汤!”

六叔咕哝了一句,但也不耽误事,立刻提起正事:“小李,你比较聪明,你帮我琢磨琢磨,咱们好像遇到事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