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5章 虫族本相!

被注入到吞噬巨人体内的九幽魔蝎毒,侵蚀着吞噬巨人的同时,也在被其体内的吞噬之力吞噬。

可即便是吞噬也是需要时间的,不可能刚一注入就被吞噬一空,什么效果也显露不出来。

毕竟这毒也不是一般的毒素,如此之下倒是也在不断的消耗着吞噬巨人的内部。

很吃惊,而贪婪之心更甚了,这条蝎尾也不错啊……

面对如此一个贪婪的敌人,凌逸辰的情绪法则悄无声息的发挥着作用,无声无息的加大着兰伯特的贪婪。

一个人的某种情绪一旦到达某个极端,那么将会做出一些不理智的行为,甚至是在战斗中,出现一些原本不该有的做法。

现在由于兰伯特本身就知道自己在这种时候会比较贪心,故而他自己并没有发现不对劲,毕竟他也是头一次面对如此大的诱惑。

这时,周围的分身来帮忙了。

兰伯特的战斗力的确很强,尤其还是掌握有吞噬法则这种此长彼消的力量,倒是适合跟凌逸辰消耗体力。

可凌逸辰却不想跟他长时间的耗下去,在周围的分身到来后,也是纷纷展露出了主宰本相!

是的,分身也拥有这种战斗形态,只是在力量上同样会削弱不少。

当一个个主宰本相出现,也是全部招呼在了吞噬巨人的身上。

甚至他们还在帮助凌逸辰摆脱吞噬巨人的纠缠,于是一条条蝎尾扎向了吞噬巨人身后的兰伯特。

面对这些攻击,兰伯特取出了自己的神器,乃是一柄黑色长枪。

兰伯特也是擅长肉身战斗的恶魔,在多次改造肉身后,他在这个境界当中,也算是一等一的高手了,整个恶魔位面可能都找不出能够稳赢他的。

凌逸辰眼前一亮,神器可不多见,这神器是暗系的,回头可以给特查拉当武器用,这家伙现在可强的不行,算是凌逸辰手下第一大将了,只是一直没有合适的武器,若是有的话,战力可以再次大涨。

正当分身们纠缠吞噬巨人与兰伯特时,凌逸辰使用了许久未用的虚实摇摆技能。

这只是一项白银级技能,不过在凌逸辰的空间法则与御空珠下,效果倒是也挺强的,在他遁入另一层空间后,就穿梭到了吞噬巨人身后,恢复了实体。

【一棍·镇星一棒】!

兰伯特控制着吞噬巨人,想要躲避开来,可就在这时,分身们缠住了吞噬巨人,哪怕他有这么多手臂也没辙,分身熟练足够多。

于是势大力沉的一击,就这么砸在了吞噬巨人的脑袋上!

兰伯特眉头紧蹙,这家伙也太难缠了,这还只是显圣五阶而已,若是让他到了圣域境界,岂不是能吊打自己了?

就刚刚那一棒子,已经让吞噬巨人的脑袋上产生裂痕了。

吞噬圣域作用在凌逸辰所有分身之上,效果非常拔尖,同时吞噬多个目标,让兰伯特自身的恢复更快了。

可凌逸辰并不会让兰伯特如此轻松,身上的噬灵神火化作火凤凰,释放出了滔天火海!

具备神性的噬灵神火,哪怕现在还不够强,却也不是兰伯特能够轻松吞噬的。

这一发现让兰伯特很是震惊,难怪刚刚自己的那个炎魔手下被如此轻松的反噬,这火焰的确很特别,从目前的表现来看,这绝对是传说中的神火!

拥有着神性,还诞生了灵智,居然还能够反吞噬自己的力量,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这也让兰伯特内心深处的贪婪,更为浓烈了起来。

神火啊,而且还是拥有吞噬特性的神火,这也太适合他了吧?

这绝对是属于他的机缘!

此人必死!

一切都是他的!

这是既定的命运!

凌逸辰这边在有了噬灵神火的覆盖后,吞噬圣域就没有对分身们进行吞噬了,除非先把周围的火海都给清理掉,否则在没有直接接触到分身身体时,是无法施展吞噬的。

这也算是另一种意义上的领域了吧?

兰伯特也在闪躲着,噬灵神火的攻击,同时也在朝着凌逸辰这边飞来,手中长枪朝着身前扎去!

凌逸辰丝毫不惧,也是一棒子甩了过来,与其对碰了一下。

结果自然是兰伯特被砸飞,凌逸辰只是手臂颤了颤,并没有太大的反应。

这要是普通兵器的话,肯定已经彻底损坏了,可这是神器,自然没那么容易坏。

然而兰伯特却是知道,自己这件神器的内部早就有裂痕,自己一直在想办法修复,可却始终不得其法。

在刚刚的碰撞中,他发现这裂痕更严重了……

这一发现让他心疼不已,同时对九天山海棒的贪婪更甚!

这一切都在凌逸辰的掌控之中,这其实也算是一种游戏里的“标记”手法。

只要凌逸辰让兰伯特的贪婪继续叠加,那么凌逸辰的情绪之力对其造成的伤害,是可以产生增幅效果的,并且增幅还会不断的叠加!

比如在依靠肉身战斗时,凌逸辰只要催动七罪圣体的力量,那么同样也算是在使用情绪之力战斗,同时受到七罪圣体的增幅效果,效果还会更好!

于是伴随着战斗的持续,别看兰伯特一直在依靠吞噬补充自身的力量,可实际上,敌人却在不断的给他叠加负面状态。

到了此刻,身为局中人的兰伯特,已经不可能分辨出他的贪婪情绪被凌逸辰动了手脚。

或许也只有外人的提醒,才有机会让他克制一下自己吧。

再看周围虫族们的战斗,早已经陷入了胶着。

虫族与恶魔的较量,势必伴随着大量的显圣本相被释放出来。

而虫族不同,跟凌逸辰的主宰本相类似,虫族们也有着类似的能力,名为虫族本相!

与普通生灵单纯的修炼法则不同,虫族们修炼法则,是为了更加强大自身肉身!

前者相当于借用,而后者也算是借用,只是这种借用是不还的那种。

既然不还了,那么那可不就相当于是自己的了?

就好像老赖们的座右铭:老子凭本事借的钱,凭什么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