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三 2014年加快水利改革试点工作进展

水利部规划计划司

2014年,湖南、浙江、重庆、甘肃4个省(直辖市)深入推进加快水利改革试点工作,在水利投融资、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农业水价等重点领域的改革取得新的进展,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一、湖南省积极探索流域综合管理模式

出台《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和《〈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实施方案》,明确由省人民政府设立湘江保护协调委员会,统筹协调湘江保护中的重大事项。目前,省政府已成立了由省长任主任的湘江保护协调委员会,沿江8市与省直属26个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将办公室设在水利厅,承担日常工作。同时,在8市成立由市长牵头的协调议事机构,统筹协调湘江流域治理与保护,为流域管理探索了可供借鉴的良好模式。

二、浙江省全面深化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推行水利工程项目集中式项目法人建设管理。全省72%的县(市、区)成立了集中式项目法人,负责辖区内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等中小型民生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同时鼓励地方探索小微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模式,淳安县明确投资额50万元以下的小型水利工程实行属地乡镇负责制,并规定可由具备建造员资格以上的个人承揽。二是完善覆盖全省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省市两级和约88%的县级建立了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并按规模等级负责对相应各级行政区域内各类水利工程进行质量监督工作。三是建立省级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对在浙江从事水利工程施工和监理的单位及从业人员信息,施工合同100万元以上、监理服务费合同20万元以上的在建项目及主要管理人员信息,全部通过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进行公开,可供社会公众查询。四是探索水利工程管护市场化。温州市借鉴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和房屋建筑物业化管理经验,探索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一体化物业管理,实现了政府向社会购买水利工程运行服务,促进了水利工程管护效率和水平的提升。

三、重庆市加快完善多元化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在大幅度增加公共财政水利投入的同时,积极吸引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与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授信贷款专项用于重点水源、城乡防洪、农田水利、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等水利项目建设,2014年发放水利贷款20.58亿元;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融资35亿元。此外,重庆市积极探索重点水利工程PPP投融资模式,选择巴南区观景口大型水库、彭水县凤升中型水库开展PPP投融资模式探索,目前已完成观景口水库项目法人招标,正在制定项目投融资方案,凤升水库已初步制定了PPP投资方案。

四、甘肃省积极推进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通过出台关于建立健全“三站一队”的指导意见及配套政策,落实基层水利服务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和办公场所,共组建乡镇水利站、水利建管站、水利质安站、抗旱防汛服务队“三站一队”1286个,完成计划任务的130%。武威市在明晰初始水权到户、区分工程类型、地表地下水源和用水行业分类定价的基础上,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分超定额用水30%及以下、31%~50%、50%及以上3个档次,超额部分分别按标准水价的150%、200%、300%收取水费,促进农业节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