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普查目标与任务

一、普查目标

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情况普查目标是查清全省境内的河湖开发利用情况、河流治理保护情况以及地表水水源地状况,真实反映流域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情况、地表水水源地保护状况以及河流防洪能力。

二、普查任务

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普查任务包含三个方面:一是普查河湖开发情况,查清全省河湖沿岸取水工程的取水量和取水用途等,掌握河湖水资源的利用状况和取水口的分布情况;二是普查地表水水源地状况,查清全省地表水水源地位置、规模、供水量和供水用途等,掌握各地水源地建设与保护情况;三是普查河流治理保护情况,查清全省河流治理情况,了解河流防洪安全保障程度。

三、普查时点

浙江省第一次水利普查时点为2011年12月31日24时,时期为2011年度,与国家同步。凡是2011年年末资料,如 “年末资料,年末单位人员”等数据,均以普查时点数据为准;凡是年度资料,如 “年均供水量”等数据,均以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的全年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