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2 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均衡分析

在地方政府与排污企业的信号博弈均衡时,主要决定于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qi、监管的执行频率Pqi)、补偿额度Sqi)以及罚款额度Fqiθi)等的确定,这些内容取值的不同,会导致博弈出现不同的均衡,根据图2.2求解该两类型信号博弈的纯战略精练贝叶斯均衡,本书假设自然赋予每一类型企业的可能性是相等的。这一存在两种类型企业、发出两种信号的博弈有四个可能的纯战略精练贝叶斯均衡:①混同于m1,即(m1m1);②混同于m2,即(m2m2);③分离,θ=θ1的企业选择m1θ=θ2的企业选择m2,即(m1m2);④分离,θ=θ1的企业选择m2θ=θ2的企业选择m1,即(m2m1)。由于建立该博弈模型是为了研究均衡实现时需要满足哪些政策条件,因此本书只研究最优结果实现时的分离均衡(m1m2)。

当工业水环境监管参与主体的信号博弈得到(m1m2)的分离均衡时,信号接收者地方政府对应于m1的监管执行频率Pq1)、补偿额度Sq1)、罚款额度Fq1θ1)和对应于m2Pq2)、Sq2)、Fq2θ2)处于均衡路径之上,于是地方政府在这一信息集内的推断决定于贝叶斯法则和企业的战略:α1=1,β2=1。当下面的条件成立时,地方政府的最优反应为(不庇护a=a2,不庇护a=a2),此时需要满足地方政府的严格执法约束:地方政府严格执法对企业的偷排行为不进行庇护的期望效用大于庇护的期望效用,ULGθ1m1a2)≥ULGθ1m1a1)且ULGθ2m2a2)≥ULGθ2m2a1),计算得出该约束为

如果θ=θ1低处理成本类型的企业想偏离m=m1这一战略,选择较低的排放标准q=q2发出m=m2这种信号时,要使得企业获得的利润小于m=m1时的利润,则其将没有任何动机偏离m=m1,此时需要满足UEθ1m1a2)≥max[UEθ1m2a1),UEθ1m2a2)],计算得出该约束为

类似地,如果θ=θ2高处理成本类型的企业想偏离m=m2这种战略而选择较高排放标准q=q1发出m=m1这种信号时,要使得企业获得的利润小于m=m2时的利润,即:UEθ2m2a2)≥max[UEθ2m1a1),UEθ2m1a2)],计算得出该约束为

通过定性分析可知(表2.7),水污染物处理成本较低θ=θ1的企业,在不同排放标准下的成本差值[Cq1θ1-Cq2θ1)]较小;选择较高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q=q1,从而污水达标排放后将获得较多的补贴Sq1),政府将以较高的频率Pq1)对其进行监管。相反,处理成本较高θ=θ2的企业,成本差值[Cq1θ2-Cq2θ2)]较大,将获得较少的补贴Sq2),政府将以较低的频率Pq2)对其进行监管。

表2.7 企业的水污染物处理成本类型与其他参数的对应关系

因此,假设有如下关系存在:Pq1-Pq2)≥0且Pq1)·(1-Pq2)≥0,Sq1-Sq2)≥0,(11)×[Cq1θ1-Cq2θ1)]≈(12)×[Cq1θ2-Cq2θ2)]=ΔCqθ)≥0,综合约束条件式(2.4)、式(2.5),可得

从而,在条件式(2.3)和式(2.6)同时成立的情况下,{(m1m2),(a2a2),α1=1,β2=1}为工业水环境监管参与主体间信号博弈的精练贝叶斯均衡,由此得到下面的结论。

结论 在条件式(2.3)和条件式(2.6)同时满足的情况下,企业申请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高低可以完全反映企业的真实水污染物处理成本类型,成本低的企业将选择较高的排放标准,成本高的企业会选择较低的排放标准。

在工业水环境监管完全成功的分离均衡下,资源实现最有效的配置:企业达到的排污标准、获得的补贴与其水污染物处理的成本相匹配,地方政府通过排污标准及补贴作为申请信号能准确判断企业的类型。同时,利益补偿机制将企业的生产运营、污染物处理及违法排污等决策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协调了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矛盾,使博弈达到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