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境三 光电测距

(1)根据测距仪出厂的标称精度的绝对值,按1km的测距中误差,测距仪的精度分为四级,其技术规格应符合表137的规定。

表137

测距仪分级技术规格

仪器的标称精度表达式为:

mD=±(a+bD)

(136)

式中 a———标称精度中的固定误差,mm;

b———标称精度中的比例误差系数,mm/km;

D———测距长度,km。

测距前,应根据距离测量的精度要求,按上述标称精度表达式,正确地选择仪器型号。

(2)测距仪及辅助工具的检校。

1)新购置的仪器或大修后,应进行全面检校。

2)进行四等以上控制网的距离测量前,必须将测距仪送有关检验机构进行全面的检验,获得加、乘常数和周期误差等数据。

3)测距使用的温度计、气压计等也应送计量部门进行检测。(3)测距作业应注意事项:

1)测距前应先检查电池电压是否符合要求。在气温较低的条件下作业时,应有一定的预热时间。

2)测距仪的测距头、反射棱镜等应按出厂要求配套使用。未经验证,不得与其他型号的相应设备互换使用。

3)测距应在成像清晰、稳定的情况下进行。雨、雪及大风天气不应作业。4)反射棱镜背面应避免有散射光的干扰,镜面不得有水珠或灰尘沾污。

5)晴天作业时,测站主机必须打伞遮阳,不宜逆光观测。严禁将测距头对准太阳。架设仪器后,测站、镜站不得离人。迁站时,必须取下测距头。

6)观测时气象数据的测取及各项观测限差应符合表138的规定,若出现超限时,应重新观测。当观测数据出现分群现象时,应分析原因,待仪器或环境稳定后重新进行观测。

表138

测距作业技术要求

注 往返较差必须将斜距化算到同一高程面上后方可进行比较。

7)温度计应悬挂在测站(或镜站)附近,离开地面和人体1.5m以外的阴凉处,读数前必须摇动数分钟;气压表要置平,指针不应滞阻。

(4)测距边的归算应遵守下列规定:

1)经过气象、加常数,乘常数(必要时顾及周期误差)改正后的斜距,才能化为水平距离。

2)测距边的气象改正按仪器说明书给出的公式计算。

3)测距边的加、乘常数改正应根据仪器检验的结果计算。

4)测距边的倾斜改正、投影改正计算方法参见GB/T12898—2009《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附录D中的表D.2和表D.3。

(5)测距边的精度评定,按下列公式计算。1)一次测量观测值中误差:

mD=±㊣

[P2dnd]

(137)

对向观测平均值中误差:

mD=±12

㊣[Pndd]

(138)

2)任一边的实际测距中误差:

mS1=±mDP1Di

(139)

式中 d———各边往返测水平距离的较差;

n———测边数;

P———各边距离测量的先验权,令P=m12D,mD可按测距仪的标称精度计算;PDi———第i边距离测量的先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