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生态清洁小流域的概念、建设理念及意义

1.2.1 生态清洁小流域的概念

小流域是指地表水及地下水分水线所包围的集水单元,一般面积不超过50km2。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是传统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发展、提高和完善。

北京市地方标准《生态清洁小流域技术规范》(DB11/T 548—2008)将生态清洁小流域定义为:流域内水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沟道基本保持自然生态状态,行洪安全,人类活动对自然的扰动在生态系统承载能力之内,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人与自然和谐,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小流域。

水利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技术导则》(SL 534—2013)则将生态清洁小流域定义为:在传统小流域综合治理基础上,将水资源保护、面源污染防治、农村垃圾及污水处理等结合到一起的一种新型综合治理模式。其建设目标是沟道侵蚀得到控制、坡面侵蚀强度在轻度(含轻度)以下、水体清洁且非富营养化、行洪安全,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的小流域。

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是传统小流域综合治理的继承和发扬,与传统小流域综合治理相比,生态清洁小流域更加注重生态、自然、系统的理念,更加关注水土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更加关注生存环境的健康宜居,更好地体现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思路。

1.2.2 建设理念

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理念是十几年来实践经验的提炼,是对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科学内涵的认识,是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应遵循的基本方向。

1.2.2.1 生态优先

尊重自然、保护自然、顺应自然,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小流域规划突出生态优先,措施布局注重与自然景观相协调,注重保护本地生物多样性,采取近自然治理措施修复被过度人工化的沟渠和小型水体,保护河湖水系的健康生命。

1.2.2.2 绿色发展

流域内发展环境友好型产业,减少化肥农药的施用,降低能耗和物耗,推广生活垃圾资源化,实施污水处理工程,开展节水灌溉,从源头开展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

1.2.2.3 生态安全

拓宽行洪空间,实施泥石流危险区移民搬迁,实施防护工程,开展安全教育,建立监测预警系统,保障小流域内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流域内的生态安全。

1.2.2.4 系统建设

坚持山水林田路村统一规划,拦蓄灌排节治污,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服务新农村建设,解决好小流域水土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利用问题。

1.2.2.5 统筹推进

坚持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统筹;坚持多学科多部门相统筹;坚持区域统筹。统筹好小流域与大流域的关系、小流域与功能区定位的关系。

1.2.3 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意义

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是民生建设的重要抓手,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举措。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连续多年被中央一号文件列为重点工程,并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随着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国家也将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作为水源保护的重要举措,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意义和成效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1.2.3.1 推动小流域综合治理的传承和创新

1980年,水利部在山西省吉县召开了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座谈会,标志着水土保持从单项措施到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开始。经过多年的实践,小流域综合治理形成了“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林田路统一规划,拦蓄灌排节综合治理”的模式,实现了从单一治理到防治并重,从追求生态效益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统筹兼顾的转变。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程序、资金来源、管理方式等都是按照小流域综合治理模式开展的,继承了小流域综合治理成功经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环境质量的需求也不断提高,在这一前提下,北京市水土保持工作者在小流域综合治理的深度和广度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在规划、治理目标与理念、治理措施等方面不断创新,提出了“以水源保护为中心,构筑‘生态修复、生态治理、生态保护’三道防线,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的理念。

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既是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提高的必然要求,也是城乡居民对水环境的要求、水质的要求和休闲旅游的要求。在传统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基础上,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具有以下5个新的特点。

(1)理念新。突出水源保护、坚持生态优先,强调与当地自然景观相协调,加强水质保护。

(2)思路新。以“三道防线”为布局,“养山保水、进村治水、入川护水”,不论是大流域还是小流域,都按这个布局,思路清楚,简单明了,不论是农民还是干部都容易理解和接受。

(3)目标新。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是比过去更高层次的水土保持,而且突出以“水”为主线。在防治水土流失、理水保土的基础上,突出水源保护,强调对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保护,服务新农村建设和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4)措施新。除了传统措施外,在坡面、沟道的基础上,增加了村庄,突出村庄及周边的环境整治、水体的自然修复,增加了农村污水、垃圾处理等很多新的措施,还包括政策等非工程措施。

(5)机制新。建立了部门行业的协作机制、生态补偿机制、科研与生产相结合的机制、流域水务站和农村水管员机制等。

1.2.3.2 丰富和发展了水土保持的理论与实践

我国开展水土流失防治以来,水土保持工作与时俱进,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和完善。半个多世纪以来,水土保持从单项措施到小流域综合治理,从单一治理到防治并重,从讲求生态效益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统筹兼顾,从涉农水保到非农领域水保,从人工治理到人工治理同生态自我修复结合,从单个小流域到集中连片、规模治理,水土保持不断丰富、创新和发展,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水土保持只有不断地拓展发展空间才能更好地服务社会。可以说,水土流失防治的过程,也就是水土保持不断发展的过程。生态清洁小流域,是水土保持适应新时期要求的新发展。在小流域内划分“生态修复、生态治理、生态保护”三道防线,从山顶到河边,全流域进行系统治理与保护,从空间上进行了全覆盖。在每道防线内,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不同的措施,层层防护,保护了水资源和土壤资源,改善了水环境和人居环境;在治理对象上,增加了污水、垃圾、厕所、面源污染等内容,是水土保持外延的拓展和内涵的深入,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水土保持的理论,也必将在更加广阔的范围内服务公众、服务社会。

1.2.3.3 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中央、国务院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出发,做出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战略部署,明确提出要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落实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战略部署,必须从经济社会各个方面、各个微观单元入手采取措施。

山区的小流域多数是城市供水水源地,是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家园,也是城市居民休闲游憩的理想场所。针对每一条小流域,通过工程、林草、农业、管理等措施的有机结合,从源头上减少土壤中的养分流失,对化肥、农药等污染物就地控制、就地降解,对村庄的污水和垃圾进行治理,建成山清水秀、环境优美、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生产稳定发展的生态清洁小流域,从而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生态清洁小流域的建设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保护并改善环境,做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环境的可持续维护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生态清洁小流域的建设符合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需求,随着经济发展,物质水平的提高,人民对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望得见青山,看得见绿水,记得住乡愁是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望;生态清洁小流域的建设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的需求;符合水土保持自身发展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