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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部直属机关党委
- 6962字
- 2021-10-22 18:42:07
关于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水利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的调研报告
田 野
(2016年9月)
为进一步了解水利基层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9月5—8日,我带队前往淮河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淮委”)、安徽省水利厅进行调研。调研组分别听取了淮委、安徽省水利厅及部分厅属单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与领导班子成员及主要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并与安徽省副省长方春明就加强安徽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交换了意见。在皖期间,调研组实地走访了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蒙洼蓄洪区王家坝闸、王家坝保圩庄,考察了安丰塘水库、巢湖环湖防洪治理工程和引江济淮小庙试验段施工现场,就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与有关方面交换了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主要做法
从调研情况看,淮委和安徽省水利厅党组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水利业务工作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一同考核,在强化责任担当、深化作风建设、严肃执纪问责、健全体制机制等方面积累了一些很好的经验。纪检部门不断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实践运用“四种形态”,较好地履行了监督责任。他们的主要做法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一是厘清责任,健全组织领导。淮委党组进一步明确“两个责任”的关系与界限,制定了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通过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党组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委纪检组落实部党组直接管理部署,组建新机构,选配好干部,深化职能转变,在4家直属单位增设(或明确)纪检监察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为履行好监督责任提供组织保障。安徽省水利厅党组研究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推动全省水利系统形成党组(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关部门推进落实、各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开展全厅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驻厅纪检组深化“三转”,在水利厅党组支持下出台《关于加强厅直单位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通知》,配齐配强厅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并通过上挂锻炼、以干代训,分批次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培训。
二是层层传导,抓好落实。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逐级签订责任书、承诺书已成为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责任的必选动作。淮委党组不定期听取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委党组成员分别带队对委机关各处室、直属企事业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约谈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落实部党组和驻部纪检组工作部署,制定印发巡察工作办法,通过巡察发现问题,传导压力。安徽省水利厅党组制定印发《安徽省水利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考核、评议和约谈等三个办法(试行)》,通过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推进责任落实。党组书记定期与班子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廉政谈话;厅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同所分管处室和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通过谈话及时发现提醒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三是深化教育,营造管党治党的良好氛围。淮委党组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反腐倡廉教育紧密结合,深入学习党规党纪,开展“两学一做”书记谈、党章党规知识测试、案例征集等活动,举办水利廉政讲座,邀请领导干部上廉政课,持续推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清正廉洁的文化氛围。安徽省水利厅党组全面推进厅直系统氛围养廉、教育引廉、制度保廉、监督促廉、关怀养廉的“五位一体”的廉政文化建设长效机制。以驻厅纪检组编印的《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应知应守规矩手册》和近年来全省水利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为教材,在全厅系统开展“懂规矩、守纪律”专题教育月活动,教育引导全厅系统党员干部筑牢廉洁自律防线。安徽省水利水电基本建设管理局等单位结合实际,自主开展廉政文化进工地等活动,增强工程一线参建人员的廉洁守法意识。
(二)强化规矩意识,弛而不息正风肃纪
一是始终把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淮委和安徽省水利厅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安徽省委省政府和水利部党组的决策部署,确保各项水利政策落实到位。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李克强总理考察淮河、长江防汛工作重要指示,在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办公室的统一指挥下,取得了2016年防汛工作的决定性胜利。
二是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淮委党组坚持把作风建设融入党的制度建设,确保改进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坚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每月零报告,不断加强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完成办公用房超标清理整改,积极推进公务用车改革,规范“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上半年委机关“三公经费”支出降幅明显。安徽省水利厅党组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专项整治,组织力量对厅直部分船闸管理单位开展明察暗访,通报暗访发现的问题,要求举一反三,限期整改。在全系统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认真做好排查登记、初核上报、甄别核查和督促整改落实等工作。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开展“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实行查处情况周报告。
三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淮委党组、纪检组坚持挺纪在前面,用纪律和规矩管住“绝大多数”、盯紧“关键少数”,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今年严肃查处了沂沭泗局公款吃喝、淮委服务中心等案件,先后对5名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就强化落实主体责任进行约谈提醒。安徽省水利厅党组、驻厅纪检组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对违反规定及出现腐败问题的,严格执纪问责,坚持“一案双查”,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而且追究领导责任。今年以来,查处了安庆水文局私设“小金库”、佛子岭水库原党委书记等一批案件,给予开除党籍2人,留党察看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10人,组织处理2人。运用巡视、考核、审计、信访等成果,分别给予提醒9人,函询4人,诫勉4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涉及水利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问题,以及船闸等窗口服务单位违规违纪问题,开展线索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三)扎紧制度之“笼”,着力构建规范的权力运行机制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单位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推进“三个清单”制度。淮委制定印发《淮委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实施细则》,为权力规范运行加上制度“保险”。安徽省水利厅在做好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和中介的同时,认真做好国务院取消调整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制定行政权力运行监管细则,规范权力运行。
二是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淮委持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水利行业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的贯彻执行,组织对2012年以来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推进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重点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编制。针对廉政风险高危环节,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为防范工程项目招投标廉政风险,自今年起,治淮重点水利建设项目招投标按属地原则已全面进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安徽省水利厅落实《省水利厅党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在厅机关和直属单位部署查找廉政风险点,各单位干部职工结合各自岗位认真梳理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查找潜在的廉政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实现从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变。
三是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淮委制定《淮委机关咨询费和劳务费管理办法》,修订《淮委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淮委机关经费使用报销办法》等一批内控制度,强化用制度管事;坚持干部廉洁谈话和任前谈话,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等,坚持用制度管人。安徽省水利厅党组一手抓巡视整改落实,一手抓建章立制,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厅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和会计检查工作的意见》等制度,修订《安徽省水利厅党组议事规则(试行)》《关于规范机关工作人员参加有关评审、评标等活动的暂行规定》等制度,从严格程序、严明纪律、严肃问责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各类行为进行规范。
二、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鉴于水利工作业务性强、基层党组织数量多、分布广等原因,虽然各单位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都较为重视,但与中央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落实“两个责任”力度不均
虽然参与座谈的单位负责人都表示,本单位党组(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但也承认基层单位抓“两个责任”落实存在“说得多、抓得少”“说起来重要,干起来重视不够”以及“上紧下松”压力传导不到位等问题。水利系统基层单位点多、面广、人员分散,有的基层党组织对管党治党新要求认识不到位,抓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手段单一,仅限于传达上级文件,缺乏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工作的思考与实践,导致工作力度层层递减,无法辐射到基层站所。有的单位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尤其在业务任务较为繁杂的一线工程建设和管理单位,领导班子和一把手抓业务工作相对熟悉,容易出现抓业务措施硬,抓党风廉政建设措施软的情况。
(二)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力量有待加强
一是基层水利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兼职现象较为普遍。受编制、职数等因素的制约,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多数为兼职。以安徽省水利厅为例,24家直属单位中,只有水电学院配备了专职的纪委书记,其余均为兼职。许多本属于纪检监察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得不由办公室、人事部门的人员承担,削弱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力度。
二是监督执纪问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虽然各单位注重将综合素质较高的人员选任到纪检监察岗位上,但不少干部之前没有纪检工作经历,又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业务能力还不能满足当前纪律审查工作的需要,工作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少数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畏难情绪。由于很多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干部为兼职,存在一个班子里副职监督正职,下级监督上级的情况,使得一些纪检监察干部顾虑较多,不利于工作的开展。此外,不明晰的职责定位,导致部分兼职纪检干部摆不正位置,理不清关系,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三)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尚未有效建立
水利系统的工作涉及项目规划、工程建设审批,招标投标、工程监督检查,资金拨付,征地移民拆迁等多个环节,专业性、技术性都很强,系统相对比较封闭,廉政风险防控不够严密。当前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监管还缺乏有效手段,内部监督管理体系不够健全,个别基层水利单位腐败案件仍有发生,教训深刻,令人警醒。此外,一些单位反映,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技术性强、程序复杂,导致监督深度不够,力有不逮。
(四)加强作风建设还须持续发力
从调研情况看,部分领导干部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这根弦绷得不紧,少数党员和领导干部对“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缺乏足够认识,抱有侥幸心理,存在自律不严的问题,导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仍有发生。比如,淮委沂沭泗局多次发生公款吃喝问题,但没有接受教训,今年春节前有人再次组织公款吃喝,驻部纪检组对此进行查处,对违纪者给予纪律处分,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两位副局级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并公开曝光。此外,前不久对淮委开展巡视时,发现治淮建设局新老局长交接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送行吃请问题,驻部纪检组对此立案审查,对相关领导干部提出纪律处分的意见,已报请水利部党组审议。
三、调研的思考和对策建议
基层单位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中积累的好经验开阔了驻部纪检组的工作思路,他们的问题和困惑同样引发我们思考。下一阶段,驻部纪检组将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力度。
(一)学习宣传贯彻党内问责条例,强化党员领导干部担当意识
结合“两学一做”继续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的学习贯彻,不仅驻部纪检组内部要学,还要组织水利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共同学。一方面通过学习问责条例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行问责职能的意识和能力;另一方面通过解读宣传问责条例促使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提高责任意识,强化政治担当。督促水利部党组继续把强化问责作为重要抓手,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不力、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选人用人失察等问题,坚持“一案双查”,以问责督促领导干部切实将管党治党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到工作中。在探索实践问责条例的基础上,注重总结提炼经验,督促水利部党组尽快出台贯彻执行问责条例的具体实施办法,为基层单位开展问责提供指导。
(二)协助水利部党组深化巡视监督,推动“两个责任”层层传导
2015年以来,驻部纪检组承担水利部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协助水利部党组先后开展了4轮巡视,巡视了9家直属单位,都发现了一些问题,对被巡视单位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的领导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效果显著。在此次调研过程中,相关单位都表示,开展巡视巡察是层层传导压力的有效途径。淮委和安徽省水利厅都已经制定了本单位开展巡察工作的办法,成立了领导小组,准备于近期深入基层进行巡察。直属流域机构对基层单位开展巡察,是对水利部党组巡视监督的有力补充,能够进一步扩大巡视的广度和深度。驻部纪检组将充分发挥水利部巡视办的职能作用,在提升水利部党组巡视工作水平的同时,对流域机构巡察工作进行指导,确保巡视巡察内容更加聚焦,方式更加多样,作风更加务实。
(三)把握特点与重点,正确运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
在调研过程中,有的基层单位表示,“四种形态”是党委、纪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重要方式,但当前对尺度和力度的把握上还处于摸索阶段。下一步,驻部纪检组将在坚持实事求是、宽严相济、综合把握执纪方式与违纪违规行为的适配度方面进行有益探索,更好地运用“四种形态”开展执纪监督。此外,驻部纪检组还将通过发布案情通报,听取案件汇报,指导案件办理等方式,为基层纪检监察部门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供借鉴和帮助。
(四)聚焦关键领域和环节,加大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督导力度
2011年以来,驻部纪检组协助水利部党组,深入推进水利行业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目前已经编制了十多个水利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手册。从运用情况看,通过贯彻执行防控手册,有效防范了廉政风险。但水利工程分布广、战线长、环节复杂,有的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还正在建设,有的机制已建成但还存在一些漏洞,需要持续加力、久久为功。目前,该项工作已经移交水利部直属机关党委负责。2016年年底,水利部将建成覆盖所有水利业务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驻部纪检组将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行督导,重点关注机制建设及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此外,驻部纪检组将会同基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充分发挥纪律审查的治本作用,帮助发案单位查找制度漏洞和廉政风险点,查漏补缺,助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五)加强交流沟通,为基层单位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供指导
一是继续开展调研,进一步了解水利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其重新定位职责,实现主业回归。对于部属单位因为编制、职数等限制无法配备专职纪检干部等问题,驻部纪检组一方面通过开展试点,探索解决办法;另一方面积极搭建横向交流平台,听取基层单位在解决相关体制机制难题方面所做的有益尝试,对于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在水利系统内进行推广。
二是加大对水利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力度。驻部纪检组每年都依托中央纪委和水利部培训基地,对水利纪检干部开展业务培训。今年已举办两期培训班,对水利部、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及各地水利厅(局)共150名纪检干部进行了培训。今后还将继续做好这方面的工作,重点为基层兼职纪检监察干部提供学习机会。鼓励各单位为纪检监察干部提供以干代训的机会,提升履职能力。
三是强化直接管理。去年以来,七大流域机构纪检组由水利部党组直接管理,工作由驻部纪检组具体指导,与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职能、架构类似。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业务指导,定期沟通协商,督促各流域机构纪检组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六)教育与查办同步推进,狠抓“四风”问题不松劲
当前,水利系统纠“四风”形势不容乐观。9月14日,中央纪委对全国9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其中水利部门有8起,占比8.5%。从今年以来驻部纪检组查处的“四风”问题看,水利部机关及直属单位也存在薄弱环节,必须紧紧盯住,常抓不懈。一方面要继续做好警示教育和重要节点提醒工作;另一方面要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高度重视隐性变异问题,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国庆节后,驻部纪检组将召开今年第4次流域机构纪检组组长会议,专题研究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工作,把驰而不息纠“四风”的要求落实到位。
调研组成员:田 野 段同华 赵志伟 石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