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代城市公共艺术价值及其数据应用
- 江哲丰 张淞
- 4625字
- 2021-10-13 18:32:25
第四节 作为媒介的公共艺术
一、媒介的引出——连接社会要素的纽带
公共艺术作为一种具有公共性和当代性的艺术形式和社会文化实践,必然是跨学科的。公共艺术本身并非把这些学科领域中的知识、概念置于某种文化氛围下加以简单相加、组合,而是具有其自身的特性。问题在于,我们从何种视角去认识公共艺术才能更准确地把握它?
美国文艺学家艾布拉姆斯在1953年出版的《镜与灯——浪漫主义文论及批评传统》一书中提出了著名的文学四要素理论,为我们理解和认识艺术创作活动提供了一种可参考的理论视角。“每一件艺术品总要涉及四个要点,几乎所有力求周密的理论总会在大体上对这四个要素加以区辨,使人一目了然。第一个要素是作品,即艺术品本身。由于作品是人为的产品,所以第二个共同的要素便是生产者,即艺术家。第三,一般认为作品总得有一个直接或间接地导源于现实事物的主题——总会涉及、表现、反映某种客观状态或者与此有关的东西。这第三个要素便可以认为是由人物和行动、思想和感情、物质和事件或者超越感觉的本质所构成,常常用‘自然’这个通用词来表示,我们却不妨换用一个含义更为广的中性词——世界。最后一个要素是欣赏者,即听众、观众、读者。”[16]在这个理论框架内,艺术品作为艺术文本而存在,并以此为出发点,建构作品与世界、作品与艺术家、作品与欣赏者(公众)之间的内在联系。
从艾布拉姆斯提出“文学四要素”开始,世界、艺术家、作品和欣赏者就成为我们理解艺术创作活动的框架。要认识一种艺术活动,可以首先从区分这四个部分着手进行理解——对不同部分的确定区分。换句话说,艺术活动由四种不同成分参与构成,这几种成分的界定非常清晰,不同成分之间可以交流,却不可以改变。尽管艾氏的理论考虑到了所有这四个要素,然而我们不难看出,艾氏明显地倾向于以作品为中心建立由世界、艺术家、作品、读者这四个要素构成的整体活动及其流动过程,也就是说,艾氏在提供理论框架的同时也为之后的学者研究艺术活动指明了方向。
在之后的研究中,北京大学青年学者陈旭光沿袭艾氏的思路,提出在世界与作品之间存在某种交互关系,并由此引申出欣赏者在与艺术世界存在对话关系的同时,也与艺术品创造的主体即艺术家发生互动对话关系,进而推断出欣赏者的接受活动不仅仅体现在欣赏作品、阅读艺术文本这一单边对话语境中,而且也体现在对艺术家的解读以及与当下社会环境的互动语境中,总之,在艺术欣赏和接受活动中存在多边互动关系。这一发现为我们进一步深入研究艺术活动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在这个视角的指引下,“世界——作品”和“艺术家——欣赏者”并非是一个简单的循环往复关系,在这之外实际上还存在着以某种功能性因素为中介的间接关系,这种功能性因素能将艺术家的创作激情、创作灵感、创作欲望、艺术构思等投射在读者的接受活动中,并能实现作品在艺术生产、消费过程中的无障碍流转。它同时作用于艾氏所提及的四个要素“读者和作者、世界和作品”之间,既超越因读者的知识结构、阅读作品的经验等自身因素的影响而引发对世界的反应——调整改变的关系范围,也不束缚于艺术欣赏者与艺术世界和艺术品创造的主体发生对话交流的关系范围。一个伴生于艺术活动的事物渐渐浮现在我们的面前,这个功能性要素就是艺术媒介。为此,艺术活动的基本要素,就增加为五个,而且,媒介是艺术要素中最为根本的一个要素,没有这个要素,其他四个要素在艺术活动中就难以形成有效的联系。诚然,艺术创造生产的最终对象是艺术品本身,它的整体性存在是艺术形态的根本属性,但艺术品作为符号所承载的艺术信息必须在艺术审美、消费活动中发生出来,能够触发这个过程发生的“按钮”就是艺术媒介。
艺术媒介给了我们一个全新的理论视角研究公共艺术,它大大扩展了公共艺术理论的美学属性,延伸了公共艺术创作与审美活动的理论范畴,为探讨这一领域内的历史沿革、理论视域以及实践活动打开了一扇明亮的窗户。
二、媒介的作用——社会信息的物质载体
“公共艺术媒介”是指艺术家在创作公共艺术作品时将内隐在艺术家头脑中的艺术构思以及美的元素投射在与艺术创作相关联的材料(如石材、钢材、石膏、泥、塑料以及在现代科技中广泛运用的声、光、电等)中,从而形成具有独创性的公共艺术符号系统,它是艺术家的心灵、意志的延伸与艺术材料的完美融合。这里涉及一个由内及外、由观念到物化的艺术创作过程,任何艺术材料在艺术创作结束前都是未经“雕琢”的自然之物,而艺术创作一旦完成,艺术家的创作冲动、艺术创意便和作品形成了联结,而完成这一联结的就是艺术媒介。公共艺术媒介不同于艺术材料,艺术创作活动就是把艺术家的主观思想通过特定的物质材料表达出来,在这之前艺术材料是纯自然形式的物质材料,不隐含任何人类思维与情感。经过艺术主体的艺术创作活动后,就变成负载创作主体情感的艺术媒介。
需要强调的是艺术作品在艺术活动中从始至终都是物性的存在,所谓“物性”,或者说物的因素,指的是存在于艺术品之中的物质化和能为感官所感知的对象。艺术家凭借这种物性,将情感、意识与艺术材料相融合,进而化合为客观存在的作品,由此作品脱离作者而存在,并成为欣赏者的审美对象。公共艺术本身就是一个“物性”的制作过程,一个做或造的过程。公共艺术需要制作一定的公共艺术品来表达某种对世界当下语境的关注,包括制陶、雕刻大理石、刷颜色、建筑房子等。每一种公共艺术品都以某种物质材料结合使用或不使用工具,制造出某件可感知(可视、可听或可触摸)的艺术品,此时的“物性”表现为人的感官与直觉的延伸与交融。另一方面,公共艺术“试图以乌托邦的形态和场所强化观众对于艺术品、环境乃至世界的体验”[17],强调以文化价值观为出发点的讯息传递,这一特性决定了公共艺术品不能脱离物性,但又不等同于物性。公共艺术品表现的是人类共同的审美情感与文化价值,有属于自己的基本艺术形式,如苏珊·朗格所说“每一种大型的艺术种类都具有自己的基本幻象。”[18]这种幻象源自于人类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冲动,即主体在创作过程中寻求相应媒介表现自身与世界的创造冲动。它不存在于现实世界,而是存在于艺术家的头脑中。现实世界中艺术家所能找到的只是艺术创造所使用的种种自然材料——陶泥、木材、石材等,而艺术家通过对这些材料的“物化”,即主体的对象化、情思的对象化、意象的造型化、美感的形式化、审美意识的物质媒介化,[19]以此,创造出一种以虚幻的维度构成的“形式”。
公共艺术媒介的内涵指的是熔铸于艺术材料中,艺术家在公共艺术对象化实践中发现、抽象继而产生的关乎公众生活、关乎艺术人生、关乎现实世界的审美信息。在公共艺术作品中,艺术材料所塑造的形象不仅是材料本身所代表的“物象”,更是艺术家头脑中所蕴涵的“情象”“意象”。形象逼真的地图是“物象”,但其本身并不包含审美信息,只是对自然世界的科学反映,不是艺术,其物质材料就不能称为艺术媒介。公共艺术媒介一旦问世,就表明它已经是完整而富于生命感的,其灵魂就是“一切景语皆情语”的“情象”和使“万物皆着我之色彩”的“意象”。当我们置身天安门广场,欣赏那雄伟的人民英雄纪念碑时,我们感受的不是大理石的冰冷,那线条、构图、平面里仿佛流动着英雄们的生命与他们对于民族命运的思考与担当,它灌注着逝去的英烈们无限的精神力量。这便是主体的对象化、情思的对象化、意象的造型化、美感的形式化、审美意识的物质媒介化。公共艺术媒介在物质材料的自然形态里流淌着人类情感与思想的血液,它是内涵与材料的矛盾统一,是真、善与美的物质载体。
三、媒介的价值——建构以均衡为特征的美学空间
20世纪60、70年代,美国极简主义艺术家理查德·塞拉、莱维特以及波普等艺术家开始将雕塑搬出陈列室,引向室外公共空间,由此引发了与追求功能至上的现代主义风格截然相反的新艺术模式的探索和尝试。他们积极寻求艺术形式与自然环境、人类文化的连接与重构,他们的观念和实践,与当时流行的规划理念——对开放空间依据其欣赏、休憩、娱乐等功能的不同进行分区——是完全不同的,一个新的艺术概念由此诞生了,即在特定空间或场所设立公共艺术。艺术家对旧模式和局限的突破,开启了当代公共艺术探索的新时代。自此之后,公共艺术以一种跨界的姿态,转化并超越自身,公共艺术媒介也从城市雕塑、壁画等传统样式扩展到装置艺术、城市公共设施以及行为艺术设计等不同的层面,当代公共艺术以前所未有的探索与创新面貌与当下社会文化在公共空间领域取得了思想和价值理念的链接,现代艺术观念的流变与实践所带来的艺术的意义和价值在与现实的链接中冲突、涤荡、融合。正是他们的努力实践使得公共艺术进入了艺术研究和批评的视野,引发了人们对于公共艺术形式与各种价值的思考。这些价值一方面包括公共艺术的文化价值属性——以艺术的方式介入公众的精神生活,进而允许公众容纳和使用不同的艺术活动内容;另一方面包括以公共艺术媒介为介质建构人与整体环境的新型价值关系,诸如公共艺术的生态、公共艺术与公众文化、政府制定与公共艺术相关的各项政策中的权力与权利的关系问题等。正是由于公共艺术本身的价值多元化,作为联系艺术主体与世界、读者、作品的公共艺术媒介呈现出以均衡为价值取向的特点。
“价值取向是人对客观事物及自己需求和利益的认识水平的反映,也是人的主观意志的体现。”[20]媒介的价值取向的主体是人,是艺术家在创作过程中追求当代主流意识与公共艺术之间的均衡,即同时寻求公共艺术创作理念与社会学意义、艺术高度与公众的审美与接受、艺术水准与环境匹配度等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讲,公共艺术介入公共空间,通过对公共空间的分享与公共空间精神的重塑,将公共空间打造为公众共同文化知识体系的一个多层次、多含义、多功能的共生符号系统。公共空间褪去了“无名的物理实体的集合”的外衣,进化为基于公众性与开放性并体现当下主流意识的以均衡为价值取向的“审美系统”。不同于“私有空间”之中的艺术形式,公共艺术将公共空间作为视觉审美的对象,重视公共空间在物态之上的文化价值和社会学意义,即关注不同社会大文化场中各个阶层或团体的公众之间的交流和融合。它的多元和包容是形成社会成员间相互妥协、理解和支持,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公共艺术并非以其形式的特殊来体现审美价值,而是在与环境的融合过程中,凭借文化的支持,构建出一套依托艺术的对话互动机制——作品与公众的联系和互动,艺术家精神创造与欣赏者审美愉悦的对话、艺术与文化的互动等。公共艺术以其多维的视角、多元的取向,容纳公共艺术家的精神创造,探求发掘当下现实生活内涵的可能,借助环境中的公共艺术媒介来反映、表达不同社会成员的主张和利益诉求。因而,价值的均衡就成为公共艺术的价值取向,这既是时代精神的体现,也是其本质属性的写照。
四、小结
公共艺术媒介将艺术形式和审美价值的创造紧密联系,将艺术创作的内在因素和外在表现融会贯通。艺术家内在的思维活动,包括冲动、灵感、想象等都熔铸在艺术媒介中,媒介的物性特征内化为艺术家认识“世界”的方式,因此,公共艺术媒介就成为理解公共艺术最为重要的元素。研究公共艺术媒介,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层面及不同的方法去挖掘、发现公共艺术媒介的意义、审美价值以及在作品中传达的思想,其实质就是在研究公共艺术创作和审美活动中各元素之间互动关系的基础上,加深对公共艺术的了解。它在塑造平等对话、人性共享公共空间的同时,传送、叙述着不同社会阶层的文化理念或价值诉求以及对当下社会问题的关注与批判和对理想境界的期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