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题材的划分

农村题材的提法,最早出现在记者荣安发表在1949年10月4日《解放日报》的文章《人民作家赵树理》中:“赵树理同志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一个典型作家。由于他出生于农村,特别是自幼生活在一个受压迫的贫苦农民家庭,因此他就最熟悉农村,尤其熟悉农民受压迫和封建阶级如何剥削压迫农民的情形,又因为他亲身经受了封建地主压迫和剥削的痛苦,养成他对封建阶级的极端仇恨和对农民阶级无限热爱与同情的情感。这种情感充沛地发挥在他的创作中,因此他的作品能够在群众中引起阶级共鸣,为广大群众所欢迎,仅以他的佳作《小二黑结婚》和《李有才板话》为例,在前太行解放区说来,是推销最广的两种小册子,太行农村的所有剧团,差不多都把这两本小册子改编成剧本搬上了舞台。”[2]作者对“农村题材小说”做出了最初的定义:一是作者出生于农村,熟悉农村农民生活;二是从他受压迫和剥削亲身经历中产生的阶级立场和感情;三是作品成为教育农民的思想教材,被改编成各种剧本,并“为广大群众所欢迎”。

到五六十年代,农村题材小说的定义出现了新进展。李培坤在《试论李准的创作》中认为,农村题材小说的新特点首先是,“李准的作品及时地尖锐地提出了现实生活中迫切的有重大意义的主题”。其次,“栩栩如生地刻划了社会主义新人物与有着严重的守旧思想和资本主义自发倾向的人物的斗争,并且在斗争中突出的描写了社会主义新人的进攻性格”[3]。冯牧的文章,强调了“新人”在农村小说题材中的作用,作者以《不能走那条路》《车轮的辙印》《农忙五月天》和《两代人》等小说为例,肯定作品不仅描写了新事物的成长,也描写了“新人”的成长:“我们综观他的全部短篇作品就可以看出,不论作品的题材和内容如何,作家在他的大多数小说中总是力图创造和反映出新人的形象和新的性格的成长。”在这些批评文章看来,鲁迅等现代作家笔下出现的传统农民形象,已经不能适应急速发展的农村合作化运动形势的需要了。这不仅把“旧式农民”放在了“新式农民”(“新人”)的思想对立面上,同时在农村题材小说的划分和理解上,也与现代文学的乡土题材有了很大的不同。[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