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吉安渼陂村调研报告
-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经济学社会实践》调研团
- 955字
- 2021-09-28 15:46:56
数量偏好
在渼陂村,我们观察到在政策约束和经济约束之下,老一代村民会尽可能地多生育子女。但抚养子女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现在居住在城市的人很少会选择多生育子女。对于这个有趣的现象,我们从村民那里得到了一些信息。
驱使父母多生育子女的力量,主要来自以下方面。
首先,多生育子女是父母对子女夭亡的担忧造成的。根据我们的调查,有许多20世纪40—50年代出生的村民往往有8—9个甚至更多的兄弟姐妹,但是由于卫生条件落后,这其中的很多人都在幼年去世。在这种情况下,多生子女是一个理性的决策,这是一种“分散和规避风险”的策略。但是,随着卫生、营养等条件的改善,这个因素已经不再有什么影响了,我们仅仅在老一代人那里听到了这样的叙述。
其次,多生育子女是出于经济层面的考虑。很显然,如果能够多生子女,也就是中国人追求的“人丁兴旺”,能为自己的家庭的生产提供更多的劳动力。另外,如上文所说,子女尤其是儿子,可以在父母年老之时向父母尽赡养的义务。虽然抚养子女十分辛苦,但是等到古稀之年,便可颐养天年,享受天伦之乐,这也吸引很多村民选择多生孩子。
再次,避孕手段匮乏也是父母生育多个子女的重要因素。直至今日,避孕套的使用仍然没有普及,人们大多采用事后服用紧急避孕药的手段进行避孕。这样也导致了多个子女的出现。
最后,父母对生育的性别偏好是多子偏好的前提。首先,父母想要儿子,而且是不止一个儿子。这是因为生儿子有“养儿防老”“传承香火”“继承家业”等诸多好处。但是,儿子并不是想生就能生的,为了保证自己的儿子数符合预期,父母自然会选择多生孩子。
但是,这样的数量偏好受到了日益严峻的约束。和江西乃至全中国的绝大部分农村地区一样,人多地少,是渼陂村农业生产中的重要甚至是首要矛盾。在1981年该村实行包产到户之后,人均耕地资源最为丰富的小组也只能为每个劳动力[5]分配一亩水田;而一些人口较多或是靠近山地的小组中,每个劳动力只能分到七八分甚至三四分耕地。尽管更多的子女或许确实为家庭的未来创造了更多的可能性,但是在物质水平不高的条件下抚养许多子女的现实负担,也会阻止更多生育行为的发生。另外强制性的计划生育政策使得多生儿女变得不再可能。
值得注意的是,在二胎放开之后,很多人也不愿意再多生育子女,传统的数量偏好在逐渐消失,其中最主要的诱因就是接下来讨论的计划生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