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謂知之至也。

○註:此句之上,别有闕文。此特其結語耳。

註謂此句上有闕文,此説誠是。然又自添所闕傳文一章,却爲過分。前人解經,亦嘗有補正三五字之闕者,以其餘文全在、意脉可通而有補之之理也。然亦但言某處宜有某字,不過如此而已。今乃全用己意,創添一百二十七字以代曾子之言,便爲正傳。似與不似,且置勿論,但以今人而作古書與前聖前賢經傳竝列,於義亦似未安。若準此爲例,則尚書亡逸四十餘篇,後人皆得添補,長學者不厚之風,所繫甚大,以文公之識量,不免有此。惜哉!宜姑置之,只講註文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