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中国东、中、西部地区及其产业的投资与就业指南

第一节 中国东、中、西部地区的投资与就业指南

一、引言

根据第一章的论证得出比较收益的概念与模型:

可知:当j=1时,即被称为第i个子系统的劳动比较收益;当j=2时,即被称为第i个子系统的资金比较收益。

Dit)、i=1,2,…,n分别为宏观经济系统的需求结构、就业结构和投资结构。

并且,认为该模型是宏观经济系统结构全方位失衡与优化的判据,即

(1)若对任意的i,均有,则该宏观经济系统的供需结构完全均衡,即最优结构。

(2)若对任意的i,均有,即,则该宏观经济系统的供需结构基本均衡,即次优或较优结构。

(3)若存在某i,使,则该宏观经济系统的第i个子系统出现供需失衡(即非优结构),且若,则该宏观经济系统的第i个子系统出现供不应求的失衡;若,则该宏观经济系统的第i个子系统出现供过于求的失衡。

其中,供需失衡的严重程度,可由比较收益的绝对值大小来衡量并排序,作为投资与就业结构调整方向和力度的依据。下面运用该理论与方法,分析中国东、中、西部三大区域经济结构与产业结构的失衡状况,并给出结构优化的结论——投资与就业指南。

二、中国东、中、西部地区经济结构现状

众所周知,地区生产总值按支出法或最终产品法编制计算,是把社会最终使用的全部产品与劳务的价值加总起来得到的。这一价值体现了该地区所有劳动与资本结合所创造的真实需求(或有效需求)。中国31个省份(不包括港、澳、台),各地区的生产总值也就是该地区给全社会提供的需求,从而构成了中国的地区需求结构Dit)。

为了分析中国东、中、西部地区经济结构现状,可通过中国近年来的相关统计数据(见表2-1),依次计算出各省份的需求结构向量Dit)、就业结构向量以及投资结构向量,再将相应的数值代入公式(2-1)中,分别计算出劳动的比较收益与资金的比较收益。根据2017年的统计数据计算,得到表2-2。

表2-1 中国各省份生产总值、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和就业状况(2017年)

续表

资料来源: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库、各省市2018年统计年鉴。

表2-2 中国东、中、西部地区及31个省份经济结构与GBC测度(2017年)

续表

注:∗∗所示数值并非相关数据的合计,而是相应地区的平均值。其中,是相应地区的劳动比较收益的平均值;∗∗是相应地区的资金比较收益的平均值。

表2-2显示,中国东、中、西部地区经济结构(无论是劳动的供求还是资金的供求)都几乎严重失衡。

从表2-2中劳动比较收益和资金比较收益可知,全国31个省份的比较收益数据全都不等于1,说明失衡状态严重。如果把比较收益介于0.950与1.050之间的地区称为“基本均衡地区”,此外都称为“失衡地区”,那么,除了辽宁、吉林、湖北、陕西的劳动比较收益与黑龙江、山东的资金比较收益属于均衡与基本均衡外,剩下的90%以上的地区都属于供求失衡地区。其中,西藏、上海、天津、北京、广东、浙江、福建、青海、云南、江西、安徽、重庆、甘肃、贵州、宁夏、陕西、河南、广西、内蒙古、四川等省份的供求失衡尤为严重。甘肃的劳动比较收益为0.47,属于最低,而北京的劳动比较收益为2.20,属于最高。这表明,北京和甘肃是我国生产力水平高低的两个极端。西藏的资金比较收益为0.47,属于最低,而上海则为3.12,属于最高。这意味着,上海和西藏是我国投资效果好坏的两个极端。

就中、东、西部三大区域而言,表2-2的数据显示,劳动与资金的供求尽管与以往比较(2011年以前,特别是2008年)有很大进步,但依然都严重失衡。东部地区11个省份的劳动比较收益平均值为1.43,资金的比较收益为1.54(都大于1),是中国劳动与资金效益最好的地区,既代表了中国现阶段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方向,也表明东部地区劳动与资金的供给相对不足,应加大对该地区劳动的投入力度并成为下一轮投资的重点与热点;中部地区10个省份的劳动比较收益平均值与资金比较收益平均值分别为0.82(远小于1)与0.93(约等于1),表明该地区劳动的供给过剩,但资金的供给基本均衡,其过剩的劳动力应设法尽快地转移到东部地区;西部地区10个省份,除重庆和陕西两地的劳动供给以及甘肃的资金供给稍显不足外,该地区无论是劳动供给(0.75远小于1)还是资金供给(0.71远小于1)都严重过剩,依然是中国社会生产力最低、资金效益较差的地区,也是我国较贫困落后的地区。

由于比较收益GBC是两个百分数(即供求结构)之比,故GBC=1则表明供求均衡。某地区劳动比较收益大于1,就表明该地区以相对较少的劳动创造了相对较多的社会需求,因而劳动生产力水平较高,劳动的比较收益就较多。例如,北京以占全国1.5%的劳动力创造了占全国3.29%的社会需求。因而,北京的劳动比较收益为2.20(即3.29/1.5),说明北京的劳动生产力水平远远超出中国其他30个省份。甘肃的劳动生产力水平最低,其劳动比较收益仅为0.47(即0.88/1.87),说明甘肃以占全国1.87%的劳动力只创造了占全国0.88%的社会需求。

因此,就劳动比较收益的高低而言,中国31个省份可做如下排序:

北京、上海、天津、江苏、广东、浙江、福建、内蒙古、重庆、山东、陕西、辽宁、吉林、湖北、宁夏、湖南、新疆、山西、河北、青海、黑龙江、海南、四川、江西、广西、贵州、河南、安徽、云南、西藏、甘肃。

同理,某个地区资金比较收益大于1,就表明该地区以相对较少的资金投入创造了相对较多的社会需求,因此该地区的投资效益较好。例如,北京以占全国1.42%的投资比例创造了占全国3.29%的社会需求。因而,上海的资金比较收益为3.12(即3.60/1.15)。这意味着上海的投资效益远远超出了全国其他30个省份。西藏的投资效益排名偏后,因为其投资总额占了全国总投资的0.33%,然而只创造了占全国0.15%的社会需求。

因此,就资金比较收益的高低而言,中国31个省份又可做如下排序:

上海、辽宁、北京、山西、广东、浙江、江苏、天津、甘肃、黑龙江、山东、福建、广西、内蒙古、四川、吉林、湖北、重庆、湖南、海南、河北、河南、安徽、陕西、新疆、江西、宁夏、贵州、云南、青海、西藏。

三、基本结论

若按中国地理位置分为东、中、西部三大区域讨论,则由表2-2可知,无论是按劳动比较收益还是资金比较收益进行比较,三大区域排序均为:东部、中部、西部。

因此,对三大区域而言,投资与就业的最优区域——东部;一般区域——中部;排名偏后区域——西部。

这就是中国东、中、西部三大区域及其31个省份地区经济结构及其相应的劳动比较收益与资金比较收益高低排序的基本现状,也是我国未来若干年就业与投资基本去向的参考。

四、中国东、中、西部地区经济结构演变的可喜成就及其引以为戒的教训

2012年,笔者曾用1999年、2008年的统计数据,分别计算出如表2-3、表2-4所示中国东、中、西部地区及31个省份经济结构与GBC测度状况,并发表论文《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经济结构的失衡与优化分析》,提出了对当时中国经济结构优化问题的政策性建议。如果将表2-2与表2-3、表2-4进行对比可知,9年来中国地区经济结构发生的演变及其今后在结构调整与优化方面应该吸取的经验和教训。

表2-3 中国东、中、西部地区及31个省份经济结构与GBC测度(2008年)

注:∗∗所示数值并非相关数据的合计,而是相应地区的平均值。其中,是相应地区的劳动比较收益的平均值;∗∗是相应地区的资金比较收益的平均值。

表2-4 中国东、中、西部地区及31个省份经济结构与GBC测度(2011年)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摘要2012》。

注:∗∗所示数值并非相关数据的合计,而是相应地区的平均值。其中,是相应地区的劳动比较收益的平均值;∗∗是相应地区的资金比较收益的平均值。

(一)中国东、中、西部地区经济结构演变状况

在就业结构方面,东部地区劳动就业的比例由12年前(2008年)的40.72%上升到9年前(2011年)的53.78%,但又下降到2017年的41.86%,说明12年来东部地区也确实接纳了不少中、西部地区的劳动力就业,但在国家作出西部大开发决定以后,东部地区劳动力就业的比例大大下降。

在劳动比较收益方面,东部地区曾有所下降(由1.433 7降至1.0467),但2017年又上升到1.43;中部地区有上升(由0.776 7升至0.991 9),但2017年又下降到0.82;西部地区也有上升(由0.582 2升至0.860 1)但2017年又下降到0.75,可见升降的幅度都很小。这些都反映出在收入分配方面,12年前中国三大地区差别很大。

但12年来,中国的劳动比较收益现象有所改变,差距在快速缩小。

东部地区虽然有所下降(由1.433 7降至1.046 7),但中部地区已有大幅度上升(由0.776 7升至0.991 9),几乎等于最优状况(等于1);而西部地区不仅结束了下降,而且还有了大幅度提升(由0.582 2升至0.860 1)。这说明,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中国的就业结构已朝着最优化方向发展,并取得了令人欣慰的成绩。

在投资结构方面,虽然中、西部地区十几年来投资占全国的比例有所增加,分别由2008年与2011年的0.318 3与0.155 4增加到近十年后的0.351 1与0.213 1。但资金的比较收益却令人失望,分别由原来的1.199 4与0.892 3下降至0.93与0.71;而东部地区则刚好相反,由原来的0.946 5上升到1.13。这说明,东部地区十几年来投资占全国的比例虽有所下降,但投资效益却明显上升。尤其是上海、辽宁与北京(其资金比较收益分别为3.12、2.59、2.31)分别位居全国的第1、2、3位,遥遥领先。

(二)31个省份经济结构演变状况

在劳动比较收益方面,全国的排序如上述,但12年前由高至低的排序却是:上海、天津、北京、内蒙古、江苏、广东、辽宁、浙江、山东、吉林、福建、新疆、黑龙江、河北、山西、湖北、宁夏、海南、陕西、青海、河南、湖南、江西、重庆、四川、广西、安徽、西藏、云南、贵州、甘肃。其中,变化比较大的是重庆、内蒙古、河南、福建和黑龙江。重庆由12年前的第24位上升至现在的第9位;福建由12年前的第11位上升至现在的第7位;而内蒙古、河南和黑龙江则由12年前的第4位、第21位和第13位分别下降至现在的第8位、第27位和第21位。其他各省份的排名,除个别地区外,基本上都有变化。

在资金比较收益方面,12年前由高至低的排序是:广东、北京、上海、浙江、黑龙江、山东、云南、湖北、江苏、安徽、湖南、江西、广西、海南、贵州、福建、山西、河北、四川、新疆、河南、天津、青海、陕西、重庆、内蒙古、辽宁、宁夏、西藏、吉林、甘肃。这方面的变化具有三大特点:其一,东部地区除个别省份如海南、河北(资金比较收益小于1)以外,全都提升到效益可佳或供求均衡。其中,变化最大的是辽宁,由12年前的第27位跃居2017年的第2位。山西、甘肃的资金比较收益变化也非常大,分别由12年前的第17位和第23位上升到2017年的全国第4位和第9位。其二,中部地区除了山西以外,资金比较收益全都是低效益(资金比较收益都远远小于1)。其中,江西、安徽分别由12年前的第13位和第10位降至2017年的第26位和第23位。其三,西部地区除甘肃的资金比较收益具有非凡的进展(从12年前的全国第末位上升到2017年的全国第9位)外,其他9个省份(四川、重庆、陕西、新疆、宁夏、贵州、云南、青海、西藏分别排名为第15、18、23、24、26、27、28、29、31位)的资金比较收益非但没有进展,而且全国排名全都靠后。

(三)经济结构演变状况说明的问题以及应吸取的经验教训

笔者以为,经济结构上述的演变状况,实际上是告诉人们如下几个问题以及理应引起重视的若干教训。

1.造成经济结构失衡的主要原因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后遗症

(1)人力资源的流动性障碍。既然东部地区的劳动资源供应不足,就应该让其自由流动而不受户籍、用工等制度的约束。劳动资源肯定会按劳动比较收益的高低自觉选择收益高的地方、产业、行业和单位就业。因此,劳动资源的供求平衡基本上可以按市场经济法则达成。政府和社会可做的事情是放松对户籍、用工制度的约束,加大对教育与培训的投入,以便让更多的劳动者既可自由流动,又具备适应产业结构转化与升级的就业能力。事实上,经过十几年的政策调整,这方面的障碍已得到相应的解决,人力资源的流动出现重大进展和成就,但还须进一步放松,以便使劳动力更自由地流动。

(2)计划投资的盲目性与无偿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1周年,计划经济体制的投资盲目性与无偿性已有30余年。这一传统虽有所改变,但变化不大。这就是为什么投资效益出现不均衡的根本原因。投资不问效益,哪里该投、哪里不该投、哪里该多投、哪里该少投,什么项目该不该投,该投多少,投下去的资金是否能尽快回收,会不会亏损等,事先未必有充分的论证和理由。明知全国比较起来西部地区投资效益较差,为什么还要增加对西部的投资呢?又为什么对中部地区增加的投资反而会造成投资效益普遍大幅度下降呢?依据2008年的数据,应该说投资地区没有选错,那么投资项目是否有问题呢?不然,为什么会造成投资过剩,效益大幅度下降的局面?

(3)经济决策的浓厚政治性色彩。经济决策的浓厚政治性色彩是长期以来中国计划经济体制形成的重要弊端之一。之所以会增加对中、西部地区的投资,其重要原因与我国在21世纪初先后提出西部大开发与中部崛起的两项战略决策有关。笔者曾发表文章指出:“在未来五至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内,如果中央政府想在地区结构的调整与优化方面发挥作用的话,那么,其关心的重点不应该放在目前呼声很高的所谓‘西部大开发战略’上,更不是去做那些与地区结构战略性优化的方向相反而行之事,而是应该把主要的精力放在健全与完善如上所述的市场、政策与法规体系上,努力创造一个以市场作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局面。政府在发挥宏观调控职能方面可以也应该引导资源的地区配置,甚至可直接用人与投资。但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使用资源,都必须接受GBC的引导,克服盲目性。”

事实上,从表2-4中可知,中、西部地区的资金比较收益在4年前就已经远远小于1了,分别等于0.866 0和0.808 2,说明投资已经大大过剩了。但这两个地区的投资比例却依然比以前有所增加,分别从2011年的34.04%和17.57%上升至2017年的35.11%和21.31%。

2.提高人民的收入与消费水平,走扩大内需之路

表2-2、表2-3、表2-4所示的中国地区经济结构演变及现状表明,凡是沿边的省份(即与国外交界或沿海的省份)投资效益与劳动效益都趋好,如东南地区沿海省份:辽宁、河北、北京、天津、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西南地区的云南、西北地区的新疆、东北地区的黑龙江和吉林以及北部地区的内蒙古、山西;而差的是非沿边的中部省份:江西、安徽、河南、陕西、青海、湖南、四川、重庆、贵州等。宁夏与西藏虽然也沿边,即分别同印度与蒙古国等接壤,但不是交通不便就是没有太多贸易往来,所以效益很差。这说明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21世纪这20年,我国经济效益的上升主要依靠的是出口外贸的收入,内需的影响不大。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变化,中国要能持续、长期、稳定、高速地发展,就不能再继续依赖以出口为主的外向型经济模式,而必须做相应的调整,其关键是扩大内需。我国人口在世界上位居第一,消费空间和规模非常巨大,号称“全球第一”,只是人民目前的收入与消费水平太低,有效需求不足。这一事实告诉我们,必须尽快提高人民(尤其是农村百姓)的收入与消费水平,走扩大内需之路。这既是中国长期、持续、稳定、健康、高速发展的长远之计,也是中国地区经济结构调整与优化的战略选择,更是中国共产党为国为民的根本宗旨以及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之所在。

五、中国东、中、西部地区经济结构优化的战略方向、途径、重点与措施

(一)战略方向与途径

根据第一章的理论依据所论证过的下述宏观经济系统最优结构定理,宏观经济系统最优结构的充要条件是:

对任意的iI={i=1,2,…,n},j=1,2均成立,即

由此定理易知,宏观经济系统结构(包括地区经济结构)战略性优化的方向就是:

对任意的iIj=1,2,在各自不同的相应时段内令

公式(2-3)意味着下一期的资源(劳动力或资金)配置应根据本期的需求确定,即按先兆需求确定供给。该结论在更广泛的意义上同欧美西方各国实施“滚动计划”(规划计划预算系统PPBS)中明确规定的“以产出定投资”以实现结构优化这一点不谋而合。

实现由公式(2-3)所确定的地区经济结构战略性优化的途径有两条:

一是市场机制的自动调节与配置;二是计划机制的定向调节与配置。前者即让人们接受GBC力量的导向,在未来能不受行政干扰而自发地进行资源的自由流动。因此,欠发达地区的过剩资源必将自发地流向较发达地区。后者指政府在进行结构调整,实现结构均衡(优化)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即建立并完善自由竞争的市场体系(包括产品市场、要素市场等),制定市场竞争规则,维护市场竞争环境,编制计划,制定宏观经济政策和地区经济发展战略,有目的、有意识地将生产力水平欠发达地区的过剩资源自觉地调往生产力水平较发达地区,以促成地区经济结构的均衡,而不是相反。

(二)战略重点、难点——基本结论——中国东、中、西部地区投资与就业指南

所谓经济结构的优化,就是通过各种途径和措施,将非均衡(或称为“失衡”)的经济结构调整到基本均衡的过程。根据上述的结构现状以及上述资料分析,中国地区经济结构的优化重点、难点——基本结论——东、中、西部地区投资与就业指南应该如下。

(1)重点与难点都是劳动力的转移,特别是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因为这不仅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调整,更涉及农村劳动力转移能力的提升。

(2)在劳动力的配置方面,应将中、西部地区过剩的劳动力尽量设法往东部地区转移,以便实现我国劳动力的供求均衡。劳动力转移的重点顺序依次是北京、上海、天津、江苏、广东、浙江、福建、内蒙古、重庆、山东、陕西。

(3)在资金的配置方面,无论是引进外资还是国内的有限资金,今后投资的方向主要是东部地区和沿边省份,尤其是投资效益高的省份。其重点顺序依次是上海、辽宁、北京、山西、广东、浙江、江苏、天津、甘肃、黑龙江。

结构调整的原则就是GBC数值距离1越远的省份越是调整的重点,其获得调整的力度应该越大。

笔者以为,如果在未来的改革过程中,能排除一切干扰,按照公式(2-1)的要求对地区经济结构进行及时、准确而又切实的测算,并坚定不移地按的方向进行上述宏观调控,再配以产业结构、城乡结构、所有制结构等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与优化,则可以相信,中国东、中、西部地区经济结构的战略性优化将是可以期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