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用版)(2018年版)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191字
- 2021-09-18 15:09:56
第十五条 征收调查登记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理解与适用
调查登记事项,一般包括被征收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上述因素是评估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最主要依据,对其他可能影响房屋价值评估的因素,在调查过程中也应予以查明。
▶条文参见
《物权法》第16、1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