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用版)(2018年版)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258字
- 2021-09-18 15:09:55
第十一条 旧城区改建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理解与适用
这里的“多数”应当理解为半数以上。旧城区改造既涉及被征收人的个人利益,又涉及城市发展的公共利益,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当包括被征收人代表和社会各界公众代表。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听取公众意见,就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等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说明。
▶条文参见
《城乡规划法》第3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