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30:中外合作企业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后未报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应为未生效,而非无效;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相对人自行办理有关手续或判决义务人履行报请审批机关批准的义务
书名: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裁判规则理解与适用:公司卷(第三版·下册)
作者名:
江必新 何东宁等
本章字数:
145字
更新时间:
2021-09-18 1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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