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对本单位的基本情况有如实告知的义务吗?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法律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为了双方更清楚地了解对方,双方都负有如实告知的义务。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劳动者也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法律对双方履行告知义务的规定有利于两者之间的相互了解,给予对方充分的知情权,以作为是否签订合同的根据,有利于避免事后发现问题、产生纠纷。

依法解惑

2013年5月,北京某大学正在举办校园大型招聘会。来招聘会的知名企业众多,各个专业的毕业生也都拿着自己的简历选择适合自己的单位。英语专业的邓某,看到一家外企翻译一职和自己的专业很对口,便将自己的简历交给了招聘人员,并向招聘人员针对自己的学习情况、专业知识、相关特长等做了介绍。招聘人员对邓某的情况表示肯定,并愿意和邓某尽快签订劳动合同。邓某希望对该公司的规模、具体业务范围、薪资水平及福利待遇等问题有更具体的了解,但招聘人员却以这些问题涉及公司机密为由拒绝回答,只能在正式工作以后才给予解释。该公司的这种说法正确吗?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对本单位的基本情况有如实告知的义务吗?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互相负有告知义务。用人单位要如实地将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告诉劳动者;同样,劳动者也不能隐瞒学历、技能等相关个人信息。这是为了使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比较全面地了解对方后,再签订劳动合同,以避免劳务纠纷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