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应该如何确定?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法律解析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是关于离婚对父母子女关系的影响及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的规定。婚姻关系的解除,只是夫妻双方的基于婚姻而存在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归于消灭,但父母与子女之间存在的血亲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因收养而形成的拟制血亲,除依法变更收养关系外,也不因养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父母离婚后,原先确定的对子女的抚养方式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父母的抚养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者子女要求改变抚养归属,就可根据实际情况而进行变更。

依法解惑

男方王某与女方刘某于2010年登记结婚,第二年刘某生下一男。2013年,王某沾染上赌博的坏习惯,每天出去赌博。因此,刘某决定与王某离婚并提出孩子由自己抚养。王某同意离婚但是不同意孩子的抚养权归刘某,双方争执不休,最后闹上法院,那么法院会把孩子判给谁抚养呢?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本案中,刘某向王某提出离婚时,其孩子虽已过哺乳期,但因王某有赌博恶习,故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法院应当判决孩子由其母亲刘某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