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司法考试十年真题专项精解必携本:诉讼法
- 飞跃司考辅导中心组编
- 2380字
- 2021-09-10 17:26:38
十、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
【考点38】财产保全
☞1.甲公司以乙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100万元。在诉讼中,甲公司申请对乙公司一处价值90万元的房产采取保全措施,并提供担保。一审法院在作出财产保全裁定之后发现,乙公司在向丙银行贷款100万时已将该房产和一辆小轿车抵押给丙银行。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08/3/43,多选][119]
A.一审法院不能对该房产采取保全措施,因为该房产已抵押给丙银行
B.一审法院可以对该房产采取保全措施,但是需要征得丙银行的同意
C.一审法院可以对该房产采取保全措施,但是丙银行仍然享有优先受偿权
D.一审法院可以对该房产采取保全措施,同时丙银行的优先受偿权丧失
2.A地甲公司与B地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合同履行地在C地,乙到期未能交货。甲多次催货未果,便向B地基层法院起诉,要求判令乙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并支付违约金。法院受理后,甲得知乙将货物放置于其设在D地的仓库,并且随时可能转移。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08/3/87,多选][120]
A.甲如果想申请财产保全,必须向货物所在地的D地基层法院提出
B.甲如果要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
C.受诉法院如果认为确有必要,可以直接作出财产保全裁定
D.法院受理甲的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财产保全裁定
3.某法院对齐某诉黄某借款一案作出判决,黄某提起上诉。在一审法院将诉讼材料报送二审法院前,齐某发现黄某转移财产。下列关于本案财产保全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06/3/45,单选][121]
A.齐某向二审法院提出申请,由二审法院裁定财产保全
B.齐某向二审法院提出申请,二审法院可以指令一审法院裁定财产保全
C.齐某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一审法院将申请报送二审法院裁定财产保全
D.齐某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由一审法院裁定财产保全
4.关于民事诉讼财产保全制度,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03/3/71,多选][122]
A.诉前保全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担保,人民法院方可作出保全裁定
B.财产保全申请确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C.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D.当事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答案及解析】
1.《民诉意见》第10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因此一审法院仍然可以对乙公司的该处房产采取保全措施,该保全裁定并不影响抵押权人丙银行的优先受偿权。
2.本题直接考查财产保全的法条。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意见》第31条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对于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应当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提出保全申请,由受理案件的法院执行。《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本题当中,B地基层法院已经受理案件,因此在保全的种类上只能是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法院可以依职权作出裁定,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所以ABD三个选项的表述都是错误的。
3.《民诉意见》第103条规定,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案件,在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当事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财产等行为,必须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由第一审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采取。第一审人民法院制作的财产保全的裁定,应及时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因此,本题中齐某应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由一审法院裁定财产保全。故选D。
4.《民事诉讼法》第93条第1款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第96条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第94条第1款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第99条规定:“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考点39】诉前临时措施
☞根据法律规定,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下列哪些行为可以申请采取该措施?()[06/3/82,多选][123]
A.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对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B.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于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
C.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于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D.继承人对于侵犯其应继承财产的行为
【详解】《著作权法》第50条,《商标法》第57条,《专利法》第66条规定了保护知识产权的诉前临时措施,即知识产权人或者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故A项、B项、C项正确。依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关于诉前财产保全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故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