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Objects of Writing

写作的目标

我不知道是觉得这种写作与我的本性背道而驰的潜意识,抑或是一种天生的有条不紊的气质,在那时引我将注意力投向文艺全盛时期注24的众位作家。斯威夫特的散文迷住了我,我认定这才是完美的写作方法,并开始用对待杰瑞米·泰勒的办法对待他。我选了《澡盆的故事》(A Tale of a Tub)。据说,教长本人在晚年重读这本小说时曾叹道:“我那时多有天才啊!”在我看来,他的天才在其他作品中有更好的体现。这是一篇烦人的寓言,讽刺轻佻;然而其文体令人钦佩。我想象不出用英语还能写出比这更好的作品。没有华丽的语段,绝妙的措辞,或是夸张的意象。这是一篇高品位的散文,自然、谨慎而直率。它并不企图通过夸张的语汇博人惊讶。就好像斯威夫特用的是他想到的第一个词,但因为他头脑敏锐且富于逻辑,那个词总是最恰当的一个,而斯威夫特把它放在了最恰当的位置。他句子中的力量和平衡源于他高雅的品位。我像以前所做的那样,成段地抄录,然后尽力凭记忆再把它们写出来。我曾试着变换字眼或是它们所处的位置,结果发现斯威夫特使用的那些词是唯一可能的词,而斯威夫特安排这些词的顺序则是唯一可能的顺序。这真是一篇毫无瑕疵的散文。

然而完美有一个严重的缺陷,就是容易乏味。斯威夫特的散文就像一条两岸栽种着白杨树的法国运河,在一个优美而地势起伏的国家穿行。它那安静的气质让你内心充满了满足感,但它无法激发人的感情,也不能刺激人的想象。你读啊读,不一会儿就有点厌倦。所以,尽管你敬佩斯威夫特美妙的明晰、简洁明了、自然流畅、毫不做作,但除非他的讲述特别吸引你,否则你的注意力一会儿就会游离开去。我想如果时间能够重来一次的话,我愿意把用于精研斯威夫特散文的时间花在德莱顿注25身上。我是在不想再忍受这许多的辛苦之后才邂逅德莱顿的散文。德莱顿的散文十分美味,它没有斯威夫特的完美,也没有艾迪生注26的闲雅,但它有种春日的舒爽,对话式的自在,以及让人着迷的随心自然。德莱顿是个非常棒的诗人,但并非所有人都认为他有抒情的特质;然而奇怪的是,恰恰是这种抒情的特质,在他温柔地迸发着火花的散文里唱响。之前在英国,还没有出现过这样的散文;在他之后,也很少有人这样写。德莱顿在一个快乐的时期长得枝繁叶茂。詹姆斯一世时期注27语言的圆满洪亮和繁复厚重已渗入他的骨髓,而受从法语中学来的轻捷雅致所影响,他将其化为一种工具,不仅适合严肃的主题,也宜于表达逝去时刻的随想。他是第一位洛可可艺术家。如果斯威夫特让你想起一条法国的运河,那么德莱顿会让你想起一条英国的河流,这条河一路欢快地迤逦,绕过山峦,穿过静静地忙碌着的市镇,流经毗邻的村庄,时而在一处宏伟的河段歇脚,时而又充满力量地穿过山野林地。它生机勃勃、充满变化、随风飘动,有种英格兰户外令人愉悦的气味。

我所做的这种工作于自己确有裨益。我开始比以前写得好了,不过还是不够好。我写得生硬而带有自我意识。我尽力在所写的语句中嵌入某种模式,却没意识到这种模式太过明显。我所留心的是如何措辞,却没有意识到在十八世纪初人们觉得自然的语序在我们这个世纪初是最不自然的。我所付出的用斯威夫特的方式从事写作的努力,恰恰使自己不可能达到斯威夫特那必然的正确性效果,而那正是我深深仰慕他的原因所在。之后我写了大量的戏剧,脑子里无他,只有对白。五年以后,我才再次着手写小说。直到那时,我才不再雄心勃勃要成为文体家,我把要完美写作的所有想法都放在一边。我想摒弃浮华辞藻,用尽量直白、不矫饰的方式写作。我要写的东西太多,所以没法浪费字词。我只是想把事实记录下来。开始的时候我定下一个不可能实现的目标:完全不使用形容词。我认为,如果能找到确切的词语,那么恰当的描述性形容词不要也罢。正如我想象的那样,我的书看起来将像一封冗长的电报,出于节约的考虑,对清楚地表情达意没有帮助的词均被省去了。我改正校样之后就没再读过这本书,也不知道它有多接近自己的目标。我的印象是,这本书至少比我以前写的所有文字都更加自然;不过我肯定其中会有马虎之处,大量的语法错误我猜想一定是有的。

自那以后我写了许许多多其他的书;尽管我不再系统研究那些过去的大师(虽然情愿,却力有不逮),我却愈加勤勉,努力写得更好。我发现了自己的局限,于我而言,唯一的明智之举就是将目标设定在这个局限之内自己所能达到的最佳境地。我知道自己没什么抒情的特质。我词汇量少,即使努力将其丰富扩大,也没什么成效。我于隐喻没什么天赋,也很少原创出令人印象深刻的明喻。涌动的诗意和伟大的想象皆在我能力之外。我可以仰慕别人的这种才能,就如同我仰慕他们那些牵强的比喻,以及用来包裹思想的虽然不自然、却有所暗示的语言一样;不过我从不这样修饰自己的作品以示人;努力去做对自己而言并不轻松的事让我感到疲倦。另外,我拥有敏锐的洞察力,似乎能够看到很多别人错过的事。我能把看到的用清晰的词语写下来。我有富于逻辑的感受力,即使不太能体会文字的丰富和奇妙,无论如何对其声音也有生动的理解。我知道自己永远无法写得像自己希望的那样好,但我认为经过痛苦的努力,自己还是可以在写作方面达到受天生缺陷所限所能达到的最好的地步。我琢磨着,自己似乎应该将目标定在清晰、简洁和悦耳上。这三种特质是我按照它们的重要性依序排列的。

注24 文艺全盛时期(the Augustan Period),一译“奥古斯都时期”,时间上从十七世纪末到十八世纪早期。因为当时的作家非常推崇古希腊、古罗马时期的古典文学,并将自己的时代和诗歌占有统治地位的罗马奥古斯都皇帝所处的时代联系起来而得名。这一时期的代表人物有德莱顿、蒲柏和斯威夫特等。

注25 德莱顿(John Dryden16311700),英国诗人、戏剧家和批评家。其代表作包括政论诗《押沙龙与阿奇托菲尔》(Absalom and Achitophel)、剧作《格拉纳达的征服》(The Conquest of Granada)等。(“舞蹈是足尖的诗章。”)

注26 艾迪生(Joseph Addison16721719),英国论说文作家、诗人、剧作家和政治家。与好友理查德·斯蒂尔(Richard Steele)共同创办了著名的杂志《旁观者》(Spectator)。(“读书之于心灵,犹如运动之于身体。”)

注27 詹姆斯一世(Jacobean)时期,指英国斯图亚特王朝的詹姆斯一世时期(16031625)。这一时期的艺术风格和伊丽莎白时期很相像,只是程度不同,在建筑上主要为垂直式的哥特式和笨拙的古典风格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