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秩序与行为监管:构建金融业行为监管与消费者保护体系(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书系)
- 孙天琦等
- 1045字
- 2021-08-20 18:18:13
序言
金融是服务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的重要工具,但它在促进经济发展和财富积累的同时也带来了风险。特别是2008年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和近年来国内产生的金融乱象,让人不得不对金融风险给予更大的重视。2017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强化监管,提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加强功能监管,更加重视行为监管。加快建立完善有利于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有利于增强金融有序竞争、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的机制。要坚决整治严重干扰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严格规范金融市场交易行为。
要落实好党中央对行为监管与审慎监管的要求,必须注意加强功能监管,处理好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行为监管之间的关系。机构监管就是金融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持续的稳健经营、风险管控和风险处置、市场退出进行监管。功能监管是对相同功能、相同法律关系的金融产品按照同一规则由同一监管部门监管。行为监管就是无论任何人、任何机构,从事金融活动都要遵守金融法律和规则。对有牌照的机构要监管,对没有牌照从事金融业务的人和机构更要监管,无照经营更要严厉打击。相同功能的金融产品不按照同一原则统一监管是造成监管空白、监管套利的重要原因,也是当前金融秩序混乱的重要原因。
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经营行为的监管,包括信息披露要求、反欺诈和误导、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反不正当竞争,打击操纵市场和内幕交易,规范广告行为、合同行为和债务催收行为;促进弱势群体保护,提升金融机构的诚信意识和消费者的诚信意识,消费争议解决等。通过制定相关规则,建立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工作体系,促进公平交易,维持市场秩序,增强消费者信心,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健运行。监管部门对消费者的行为监管既包括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更包括对消费者的教育。金融是公民财产权的运用活动,公民是自己财产保护的第一责任人。为了自己财产的安全,公民必须了解金融工具,遵守金融规则。
如何构建中国的行为监管体系,目前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正在摸索中。孙天琦同志的这部著作从法律体系、金融监管者、金融机构、金融消费者、国际组织等视角进行研究,囊括了行为监管的主要领域,分析了我国行为监管的主要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构建我国行为监管体系的政策建议。我国金融业改革、发展和开放的深化,必须有有效的金融业行为监管体系护航。它是确保政策落地、防止市场失序、维护金融稳定、捍卫金融秩序的关键基础。
孙天琦同志的这部著作,是近年来行为监管研究领域的有益探索,希望更多的读者能够了解这本书、阅读这本书,能从这本书中汲取营养。
吴晓灵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