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点说明

《鹤林玉露》十八卷,一作十六卷,宋罗大经撰。大经字景纶,庐陵(今江西吉水)人。约生于宁宗庆元初年,嘉定十五年(1222)乡试中举,理宗宝庆二年(1226)登进士第,历任容州(今广西容县)法曹掾、抚州(今江西抚州市)军事推官等,后因事被劾罢官。在悠闲的山居生活中度过余生。

据作者书前自序,称其闲居时“日与客清谈鹤林之下”,久之令人记下成编,用杜甫诗“爽气金天豁,清谈玉露繁”而名之。书中或考证经史,或记述时事。《四库全书简明目录》称其体例在诗话、语录、小说之间,宗旨在文士、道学、山人之间,大抵详于议论而略于考证。书中议论多能有感而发,因时而论,所记事实也能补史之未备。前人对此已多有美誉。至明代叶廷秀则专从书中辑出诗话四十条而成《诗谭续集》。另书中若干人物逸事亦颇具小说价值,常为后世小说、戏曲所采用。

本书版本分十八卷和十六卷两种系统。十八卷本分甲、乙、丙三编,十六卷本不分编。据考证,十八卷本较十六卷本多出四十条,较为接近罗书原貌,而十六卷本当是十八卷本散乱之后的重编。此次校点,以涵芬楼《宋人小说》丛书所整理的日本宽文二年翻刻明万历十八卷本为底本,校以《稗海》等书。凡底本有误者,据校本改正。底本原作天、地、人三编,然据书中所记,当为甲、乙、丙三编,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