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失去比尔的第五天

主街拐角处有家杂货店,店老板是尤金尼德斯先生。我从旁边经过时没有走进店里,他一瞧见我,便走出店门,沿着人行道一路追上来。要是在正常情况下,我十有八九会进去看看,虽然我已经开始忘记什么是正常情况,那时候的我几乎是另外一个布里太太,一心一意干自己的事儿,安然无忧地关心爱护我的比尔,甚至当他去了遥远的沙漠后,在那些漫长难熬的夜晚,我为他牵肠挂肚的日子里,一切也都是正常的。那时候,我总是倾听窗前的大海在远处烦躁不安地掀起波浪,涛声越过宽阔的芦苇滩和湿地里的鸟儿,传到我耳畔,我心里盘算着他在那个没有大海的沙漠里会遇上什么事儿,还费了好大劲儿想从他送给我的那块怪复杂的手表上看明白中东是什么时间,或者说阿拉伯是什么时间,我过去总以为那是阿拉伯。

尤金尼德斯先生迈着细碎的小步走出店门,因为他是个身量矮小但性子很急的希腊人。

“布里太太,快回来,我有好东西给你,会让你高兴起来的。相信我的话吧,老朋友。”

我只好跟在他身后,从无精打采的太阳底下走进深洞一般的店铺里。七十年代,他的店里曾经有一个柜台,几把转椅,还有几台冷饮机,这些他都已经处理掉了,不过我还是经常注意到亚麻油地毡上有几个圆形的痕迹,那是原来用螺钉固定金属座椅留下的。除了几个摆放药品的货架以外,他还从自己的家乡——塞萨利地区的特里卡拉进口一些商品。不过他现在已经够老啦,不再雄心勃勃地想要再增加一个新货架,其实,卖那些东西全是为了他自己和一些朋友,为了安抚他对家乡刻骨铭心的思念。他经常摆出大罐大罐浸在橄榄油里的橄榄,用希腊传统做法烹制的茄子,偶尔也端出一托盘果仁蜜饼,我说不准这些东西是不是出自他的堂兄弟姐妹们之手,他有一大帮堂兄弟姐妹住在皇后区。跟往常一样,我刚跨进店门,便听到低低的音乐声在播放,用尤金尼德斯先生的话来说,那是“伟大的特西特塞尼斯[10]”唱出的凄切而优美的旋律。“他的演奏速度真叫人惊叹啊,”尤金尼德斯先生总爱这么大发感慨,仿佛那是伟大音乐的最终评价标准,“他的手就像一只麻雀在布祖基琴[11]上上下翻飞。真是了不起的天才啊。”

在这种时候,尤金尼德斯先生总会停下脚步,侧耳倾听着音乐声,一边把目光投向我,微微点头,似乎在对我说:“你不这么觉得吗?”

他曾经教过我几句希腊语,纯粹是朋友之间逗逗乐子,听我从嘴里说出他教给我的那几句成语是他的一大乐事,每每赶上他的一个希腊朋友到店里来,他总爱引我说话,他的朋友多半会装出一副惊讶和快活的样子。

“Apo ti poli erchume,e sti corifi canella.”[12]

通常,我只要说出前半句,他或者他的朋友就会把后半句说出来,因为这类成语就适合这种你一言我一语的应和。

尤金尼德斯先生总是给人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也就是在两年前,比尔参军那会儿,尤金尼德斯先生给他买了一本翻译版的《荷马史诗》,比尔上战场的时候还郑重其事地带在身边。

这样一来,比尔和我在两个迥然不同的场合,作为礼物得到了同一本书,只是版本和翻译不同。

“友情和忠诚,关于这些,从来没有哪本书比得上《荷马史诗》。这些品质是筑成希腊的砖石和灰泥,美国也是同样。”

作为一个移民,他有着激情澎湃的爱国精神。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的时候他还太小。在那场战争中,他失去了自己的父亲。当然,到了越南战争,他的岁数又太大了。

“好啦,亲爱的布里太太,你来骂我一顿吧,说我为人不近人情,说我不了解你的心思。你看,你看……我想把这个送给你,在这个特殊的时候,算是安慰吧。你的比尔去过那么远的地方打仗,你又刚刚安葬他。我没有别的什么可以给你,只有这个,这是我父亲村里产的蜂蜜。”

他把手指向一个小罐子,差不多算是把我引到了跟前,罐子做工粗陋,样子很不起眼,朴素的白色标签上印有一只大大的黄色蜜蜂,还有几个希腊语单词。

“我想不出来,”他说,“如果我正在经受你现在的痛苦,你会送给我来自爱尔兰的什么东西。我真想不出来。”

“我会给你送上,从我父亲门前的山坡上采来的白色石楠花。”话一出口,我拼命努力不让自己像个孩子一样失声哭泣。他察觉到我流露出一丝悲痛,立刻把左手放在我的肩膀上,轻轻拍了几下——是的,我会把白色的石楠花带给他,我心里说,我一定会送给他,如果这样一件礼物能长出腿来旅行的话,虽然我知道,那小小的白色花苞从凯尔沙伯格经过漫长的旅程来到纽约,一定会变得脏兮兮。

“啊,啊。”他一迭声地应和着,仿佛恍然大悟,就好像我给他解决了一个重大问题,我只不过提到了石楠花,他却像是听说我终于找到了地球灭亡以及类似问题的答案。

此时我坐在餐桌旁,面前的杯子里不光有加了牛奶的茶,还有一勺来自希腊的蜂蜜。

希腊、美国、阿拉伯、爱尔兰。故乡。世界上没有什么地方不是故土。小牛总要回到自己得到乳汁的地方。没有哪里是陌生的外乡。任何地方都是某个人的故土,所以对我们所有人来说都是故乡。

几星期前,迪林杰先生就在这间屋子里,和我面对面,坐在过去比尔常坐的那把椅子上。他像往常一样,说起话来温文尔雅,一张长脸上皱纹纵横,深陷的蓝眼睛密切留意着我,看我对他的一言一语有何反应,一旦他觉得自己的话让我感到厌倦,就会马上闭口不语。在我认识的人里没谁比他更灵透。

“在咱们的有生之年里,人类最伟大的发明和发现是什么?探月火箭?也许是盘尼西林?布里太太,在我看来,应该是DNA。”

“D什么?”我问。

“布里太太,是三个字母,D-N-A。别问我这几个字母代表什么。每个现代人的DNA都可以追溯到一个非洲女人,也许是三个。好消息是,我们全都是一家人。坏消息也是,我们全都是一家人。”这是他开的一个小小的玩笑。“我的意思是说,所有这些战争,历史上一切乌七八糟的事件,由于差别而引起的仇恨,还有彼此之间的畏惧,持续了那么长时间,搞得错综复杂,全都是穷极无聊的荒唐事。美国并不是不同种族的大熔炉,而是一个大家庭展示自己众多面孔的舞台。阿拉伯人就是犹太人,英国人就是爱尔兰人,德国人就是法国人,这真是一出精彩的大灾难,不是吗?这是我们这辈子听说过的最重要的事情。”

也许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当我们的船渐渐驶入纽黑文港时,我站在甲板上,突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从陆地上飘来一股气息,那是美国的气息,那气息让人浮想联翩,让人不可捉摸,其中有什么东西在召唤我的心。甚至在我们还没有到达美国的时候,我就对那片土地产生了一种怀恋之情,我不知道这种情绪还能用别的什么字眼儿来形容。我仿佛曾经去过那里,离开之后,历经一段漫长的旅行又回归旧地。几天的航行生活让我们俩一身疲惫,无精打采,因为我们刚刚驶离南海堤的臂弯,塔格就晕船了,一路上始终没有恢复常态。横渡大西洋对他来说是个折磨,而我的脑海里则走马灯一般不断映出父亲和两个姐姐的影像,让我难以入眠。我们待在船上一个狭窄的小角落里,塔格虽然身体很不舒服,却仍然对甲板上的每个人戒备心十足,怀疑他们是被派上船来杀掉我们的。此刻,纽黑文这个小小的城市已经隐约可见,一步步靠近我们,他的眼睛对此并不怎么留意,我倒是发现他的目光飞快地向四周扫视,试图判断其他乘客是不紧不慢,还是别有图谋,似乎任何一个穿着系带大衣的男人都有可能在衣服里藏着一把冷冰冰的手枪。

就像是要隆重纪念自己的晕船经历和恐惧心理,塔格在整个旅程中一直没有刮脸,结果他相当成功地留出一蓬红胡子,经过他同意,我用一把借来的剪刀替他大致修剪了一番,好让他看上去不太像是都柏林街道上一个穷困潦倒的民谣歌手。

我们当时处在这样一种境况,你会在猛然间痛苦地发现,自己在和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一道旅行。

我们俩都不再是原来的身份。父亲匆匆忙忙用他的公用信笺写了几封信,以备我们将来万一用得着,他在信里把我们说成兄妹俩,名字分别是蒂莫西·卡伦和葛瑞尼·卡伦,可是,他却在轮船的旅客名单里填上了我们的真实姓名,以免使用别名会给我们最终加入美国国籍带来更多的麻烦,这样一来,把一切都搞得糊里糊涂。但不管怎么说,我们至少可以用假身份在美国旅行一段时间,直到事情似乎风平浪静,终于有一天我们可以以真实身份结婚,可以向移民规划局的局长先生报出真实姓名。跟普通人一样。头上没有打上死刑犯的烙印。

然而,不管是蒂莫西·卡伦还是塔格·布里,我几乎对这个人一无所知,不管他叫什么名字。

在爱尔兰,直到我们不得不背井离乡那一刻,他始终是塔格。也许是恐惧改变了他,就像农场地底下发生的一场轻微地震改变了河道,造成一口水井干涸,但地面上的风景并没有显而易见的变化。此时,我的内心在和一个完全陌生的塔格扭打、搏斗,一想到自己对这个人从来没有真正了解,竟然就稀里糊涂地和他订了婚,只因为他曾经认识我亲爱的哥哥,曾经给我写了一封情意绵绵的信,只因为他是一个在惨绝人寰的大屠杀中幸存下来的小伙子,一想到这些,我心里就一阵恐慌。我感觉,自己似乎是把对威利的爱莫名其妙地转移到了塔格身上,也许就是真正的爱情也是个瞎子,听不见,也看不到。

恐惧就像是晕船一样,也许你能把它称作生命眩晕症,那是一种由恐惧——悄无声息蔓延开来的恐惧引起的极度恶心,在你入睡的时候似乎在梦中稍稍有所减退,但在你醒来片刻工夫之后,又潮涌一般回到你身上,开始咬噬你的心,而你只不过想得到人最起码的平静罢了。啃啊,咬啊,用老鼠一般的长牙。如果不改变自己,没人能熬过这种痛苦。相比之下,我和自己身边这个陌生人行走在美国,这点儿恐惧是微不足道的。

当我们坐上开往纽约的火车后,我有一种非常奇特的感觉,仿佛美国正在我们眼前匆匆建成,是特意为我们去往那里而设计修建的。这大概是因为,在此之前,我只在报纸和女爵士街那家音乐厅的小电影胶片上看见过美国的样子——去音乐厅也是姐姐莫德偷偷带我去的。此时,我眼中的美国是无穷无尽展现在面前的一连串图片——一座座水塔,海滩上那些说不上名字的巨大机器装置,接二连三跃入眼帘、数也数不清的后院和屋舍,火车经过一个个城镇和小城市的边缘地区,看上去残破不堪,这对我来说是另一种惊诧,惊诧于这贫穷破败的景象,虽然我也想到,铁路公司把铁路线铺设在穷人居住区要来得更容易。我大口大口吃着塔格在火车上给我买来的火腿三明治,大口大口喝下让人疑心重重的有些浑浊的水,大口大口吸进微微带有金属气息的空气,大口,大口,大口,就像一条快要干涸而死的鱼。

这个陌生人对我体贴入微。

“你那个在纽约的表哥,咱们知道他的名字,可以先试着去找他。咱们搞清楚在哪儿最有可能找到工作。莉莉,过不了多长时间咱们就能站稳脚跟。这一点你尽管放心好了。那场战争我都挺过来了,可不能在这儿趴下。”

宏大无比的“这儿”从车窗外飞快地掠过,坚实有力的姿态和越来越黯淡的色调被撕裂开来,变得模糊一片。

“有咱们俩相依为命,”他说,“这里会成为我们的王国。不管怎么说,咱们不是第一个到美国来的。老天,咱们不是。”

他停顿了一会儿,也许是为我默不作声而感到不安,他又说:

“终于下船了,我真是大大地松了口气,老天,我还以为自己永远缓不过来了。老天。”

“谢天谢地。”我说。

“是啊,是啊,”他一听到从我嘴里吐出四个简短的字,立刻变得兴高采烈,“我们一定能征服这个地方。对我们来说根本不在话下。靠辛勤工作,莉莉,还有你的叔叔鲍勃。”

晦暗朦胧的夜色和火一般燃烧的灯光,交织成一幅幅巨毯,从车窗外飞掠而过。

“你会看到这一天的。”他说。接着他又加重了语气:“你会看到这一天的——亲爱的。”

说话间,他那张长长的面孔,在车厢里熠熠生辉,突然显出几分俊美,犹如画中人一般,我不禁怦然心动。就在那一刻,我感觉我们一切都会好起来。我深信一定会的。我并不认为自己了解他,但我认定他是个正直、善良的人。跟我一样提心吊胆。

来到纽约城,又是一次全新的惊恐体验。我站在车站外已经足够熟悉的人行道上,抬头打量这个城市,高大的楼群犹如一股强劲的风扑面而来,让我一阵头晕目眩,我不得不垂下头盯着自己的双脚,否则就会昏倒在地。看来我有水平面眩晕症。

我紧紧抓住塔格的手,十足像个孩子,深信他比自己更有力量。

当我们一步步走入这个城市时,一切都开始由他来做主,他手里攥着那张写有我表哥名字的字条,那是我父亲用黑墨水写下的一个警察的笔体,这时候你会不由自主地依赖他。这个城市让我们俩一时瞠目结舌,就好像整个世界都呈现在面前。我们仿佛是两条大马哈鱼,漫游在一个无比庞大的地下河水系最底层那黑魆魆的深水里,因为那河流深深地嵌入地下,我们已经记不清天空的样子。想起都柏林,想起那些低矮的房屋,还有倾斜的屋顶,就像在对着劈头盖脸泼下来的大雨恭恭敬敬地行礼,想到这些我简直要笑出声来。一开始,我真是无法相信任何人类机构能够建造出这样的高楼大厦。怎么会有足够长的梯子把砖头运送到那么高的地方?上下班高峰期,每条街道都排列着成群结队的出租车,一个个怒气冲冲,人们又是喊又是叫,拼命向前冲,汽车喇叭一路响着,盖过了喧闹的人声,这已经算是一种人身侵犯,你不得不领教的惊恐。

父亲在小字条上写的名字是米克·卡伦,我印象中他是住在下东城,要么就是字条上写的第八街?我记不得了。父亲给了我们两个地址,除了这个以外,还有一个是在芝加哥,我们只知道从纽约到芝加哥或远或近可能有那么一段距离。第一个地址事实上是十年前的,上面提到的人是休姆伍德庄园那位知名度很高的看林人的弟弟——不管怎么说,在我们看来,他是个远近闻名的人物,据说他的弟弟住在纽约,经营某种木材生意,但已经很长时间都没有书信之类的往来了,虽然他和米克·卡伦是同一个祖母。这些都是父亲告诉我们的。

“你们没必要在他那儿住很长时间,”父亲在码头边上这样嘱咐我们,“一直待到你们摸清环境就够了。卡伦一家都是大好人。”

老卡努特·卡伦一天就能采集一英亩土地上的榛木树枝,中间只有他的几个儿子给他送来一大罐一大罐的脱脂牛奶,好让他保持体力。这也算是一种声望。真正的大名鼎鼎。

新近移民到美国的卡伦家族,有可能是大大的好人,但我们按那个地址根本没有找到他们,连个影儿也没见着。我们俩像傻瓜一样站在人行道上,手里攥着那张字条,抬头望着眼前的老房子——波纹铁屋顶,从一边走上去是一个长长的铁栏杆阳台,整个儿给人一种完全被抛弃的感觉,就连门闩和栅栏也是一样,也许在过去某个遥不可及的日子,米克·卡伦本人曾经给那一扇扇门上了门闩,关上栅栏,这些东西如今全都残破不堪,年代久远的金属裂缝在越来越暗的天色中显得阴沉而凄凉。

漫长的海上航行把我们折腾得精疲力竭,但我觉得,直到那一刻为止,我们还算是满怀希望。塔格慢慢把那张字条放回口袋,拿出另一张,写有芝加哥地址的那张,就像一个玩纸牌的人手气很差,正打算拿出一张更差的牌来碰碰运气。因为我们到芝加哥要找的不过是一个可以勉强搭上关系的堂兄的朋友的朋友。塔格站在鹅卵石街道上大笑了一声。天色很快就要暗下来了,我刚闪过这个念头,路灯开始一盏盏亮起来,简直是个奇迹。那一盏盏路灯,它们是在唱歌吗,它们是不是在发出细微的声响让自己倾听?未来,明天,像高远的天空一样黑洞洞的,突然,那些消失的影像又浮现在我眼前:父亲铁板的面孔显得有些古怪,他平日里总是这副模样,还有我的两个姐姐,一个是嫁不出去的驼背姑娘,另一个有点儿神经质,动不动就生气,很快就跟我一样要成为新娘——奇怪的是,我怎么会突然这样看待她们,从前她们在我眼里永远是姐姐——甚至在我们失去可怜的威利之后。在某种意义上,也正是因为威利的死,我才会来到纽约这条让人倍感孤寂的愤怒的大街上,这一切从我胸中汹涌而过,犹如洪水暴涨的山溪穿过原先正在无忧无虑生长着的金雀花丛,撕扯它们庞大的根系,狂暴地夺取了它们安然的生活。此时的我,缩头缩脑地站在街道上,浑身瑟瑟发抖,出门穿的外套也抵御不了寒冷,双腿也几乎支撑不住自己的身体。有一刻,塔格本可以趁机用双臂抱住我,可他到底是谁呢?不过是一个从战争中归来的小伙子,在家乡做过一些稀奇古怪的事儿,由于受到死亡威胁不得不撇开自己所有平凡的梦想,和一个自己并不了解的女孩来到纽约,而那女孩对他也一无所知。

由于惶恐不安,我们俩觉得,在没有认识的人或者和我们扯得上关系的人提供保护的情况下,在纽约逗留心里会非常忐忑——这也许跟迪林杰先生向我提到过的DNA有点儿关系。我记得,好多年前,我在一本书里读到过关于手相术、解梦之类的玩意儿。我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读,那本书是卡西·布莱克的,她非常喜欢看这类书,关于头的形状以及你可以从中看出什么啦,关于梦啦。我翻过的那本书里提到,人们喜欢乘火车旅行,因为火车上从来没有死过人,如果你梦到火车,那就是梦到了永生。也许其中确实有点儿道理,因为当我们回到气势恢宏的火车站,走进足有爱尔兰一个郡那么大的正厅,从所剩不多的最后几美元里拿出钱来买了票,踏上前往芝加哥的旅程,这时候,我们俩心里莫名其妙地感到些许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