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官官相护

“官官相护”或作“官官相为”,表示官吏们互相包庇、相互纵容的现象。

此典出自清代刘鹗《老残游记》第五回:“纵然派个委员前来会审,官官相护……他是官,我们是民……”

在曹州于家屯那个地方,有个财主名叫于朝栋,他有两个儿子。有一年秋天,他家被强盗抢了一次,于家就到官府报案,结果有两个小强盗被逮住处死了,因而强盗他们就怨恨于家。强盗为了报复,在一次抢劫后,把一部分赃物悄悄地放进于家一间放杂物的屋子里。

曹州长官玉贤带领人马追捕强盗,途中在于朝栋家搜出了强盗所藏的赃物,于是不由分说,将于朝栋父子三人抓去。于朝栋父子明明是被冤枉的,但曹州府玉贤既不调查核实,又不听从下人的意见,硬把于朝栋父子三人放在站笼里活活折磨死了。

于朝栋父子三人死后,众人愤愤不平。

有的人建议:此事应往上告,要上面重审。有人却反对这样做。理由是:民家被官家害了,除了忍受,没有别的办法。如果上告,照例仍旧发回原地审问,这样又落在他手里,岂不是又要倒霉么?又有人建议,请于朝栋的女婿去上告,因为他是秀才,学问渊博,一定有办法。于朝栋的女婿对众人说:“我是可以去,只怕于正事无济,反叫站笼里多添一个屈死鬼。你想,抚台一定要发回原官审问;就算派个委员前来会审,官官相护,……他是官,我们是民……这个官司到底能不能打赢呢?”众人听了,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没有办法,只好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