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别让不懂法害了你:道路交通篇
- 荣丽双
- 1619字
- 2021-04-30 19:51:23
20.司机驾车已很疲惫,仍被领导催促,不知可以依法保护自己,酿成车祸悔之晚矣
案例背景
小马高中毕业后,在父亲的影响下考取了货车驾驶证,后来在朋友的推荐下,小马成功应聘了某水泥厂的总经理司机一职。2015年8月,受国家环境管控力度加强的大形势影响,水泥、钢铁等传统高耗能行业也受到了限制,部分不达标企业被关停整顿,同时房地产行业的降温造成了对于水泥需求的大幅下降,小马所在工厂流失大量的客户资源,为寻找新的客源,该水泥厂总经理频频外出洽谈业务,寻找商机,以期能够找到新的出路。2015年10月份,小马连续开车8个小时之久,将总经理载至某省省会与当地一知名建筑企业负责人商谈水泥采购业务。出乎意料的是,此次业务洽谈由于前期准备充分,仅仅经过了简单的技术指标确认,双方就预签了采购合同。为了防止节外生枝,总经理当即决定连夜赶回工厂,召开负责人会议,想要尽快与对方完成正式合同的签订。考虑到连续驾驶后十分疲惫,小马向领导提出自己想要休息一下,但是领导现在全部的心思都放在业务上,对于小马的话未置可否,反复向小马强调了公司的利益问题,要求小马克服一下。无奈之下,小马只得连夜驾车往回赶。在行车途中,极度疲惫使得小马的意识与反应能力都大大下降,因为躲闪不及迎面驶来的货车,最终酿成了车祸。所幸大货车司机及时减速,小马以及总经理虽然不同程度受伤,但是并没有危及生命安全。在医院养伤期间,前来探望的老师傅老李批评小马的年轻莽撞,告诫小马疲劳驾驶极易发生车祸,当时小马应该充分休息一下再驶车往回赶。但是听了老李的话,小马委屈地表示,自己也曾提出过休息的想法,但是总经理为了业务的需要坚决表示不同意,自己作为职工,只能听从领导的安排,赶夜路回公司。老李表示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任何人都不得强迫驾驶人进行疲劳驾驶,总经理的做法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小马完全可以拒绝他的不合理要求。小马听了这话,满肚子委屈和悔意,怪只怪自己对行车安全的法律了解得太少了,没能及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分析
一般来讲,机动车驾驶人员受雇于公司,就应当服从公司的调度安排,但这并非意味着员工必须无条件执行公司所有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安排。本案中,小马的经历就是典型例证。当机动车的驾驶人员处于极度疲劳状态时是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的,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所以该水泥厂经理不得强迫或者命令机动车驾驶人员小马在极度疲惫的状态下仍然上路行驶。
对于行车安全法律法规的认知基本处于空白状态的小马,仅凭主观认识就盲目听从于领导的不合理要求,导致了车祸事故的发生。本可以避免的悲剧仅仅因为领导与小马对法律的无知,最终真实上演。所幸小马与总经理都没有生命危险,但是车祸仍然带给了两个家庭沉重的伤害。有鉴于此,我们应当明白交通安全法规不仅仅是对于人们的限制,更是对于人们生命的保护。
温馨提示
在此提示广大司机朋友,一定要认真学习了解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在遇到强迫疲劳驾驶等不合理要求时,一定要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障自己的生命安全利益,勇于说不。同时也希望广大司机朋友能够做到安全行车,不要出现饮酒、疲劳驾驶等违规情况,这既是对于他人安全的负责,也是对于自己生命的保障。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