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不知机动车报废时还需要办理登记,私卖报废车惹是非

案例背景

老梁自小生长在大山里,家乡满山果树,乡亲们每逢深秋,都会用独轮车一车一车地往山外运果子,很多果子都因为运送不及时而烂在山上,乡亲们的收入也始终紧巴巴的。2000年夏天,老梁在听广播时得知,国家惠农力度正在不断加大,农业经营贷款政策十分看好。于是,老梁不顾家里人的反对,毅然办理了贷款,购买了一辆货车,专门从事果蔬运送业务。老梁通过乡镇领导的引荐,认识了几个经销商,并与他们达成了果蔬供应合同,在负责运输货物期间,老梁一直兢兢业业,从来不曾出现过什么差错。几年下来,老梁已经攒下了不少人脉,果蔬销量年年有增长。2014年秋,老梁的儿子完成了学业,老梁打算让儿子跟自己一起干运输这一行,顺便拓展业务,把日子过得更加红火。但是,现有的这辆货车容量有限,且十多年来不停地使用,行驶的里程过长,已经达到了报废的程度,想要进一步发展就必须把这辆车淘汰掉。后来,老梁带着儿子到市郊区货运车经销处购买了两辆新式大卡车,结束了以前束手束脚的发展路子,满足了当前的经营规模。接下来,老梁还打算开一家自己的货运公司,将这一地区的果蔬运输业务全都承揽过来,让自己的事业逐步迈入正轨。

2015年春,眼看着果蔬运送业务走上了正轨,在儿子的建议下,老梁决定处理掉闲置的老货车,恰巧外来户老李打算开办砖窑厂,想便宜点买下老梁打算淘汰的货车用来运送砖块。老梁遂以7000元的价格卖给了老李。后老李开着货车送货时,行至路口与另一辆车发生碰撞,老李趁对方报警时,弃车逃走。警察赶到现场,查明了该货车原已属报废车,车主为老梁,此前并未办理报废车注销登记,而肇事者却另有他人。经询问,老梁并不能说清楚外来户老李的基本情况,据此,警察作出由老梁承担赔偿责任的认定书,老梁看着高额的赔偿费,委屈地流下眼泪,不知道法律对报废车还有这样的规定,卖车的钱还不够支付事故赔偿费的呢,真是自讨苦吃,只怪自己没有早点注意相关法律规定,无意中就作了违法的事。

律师分析

二手车买卖市场的出现,为人们提供一个可供交易的平台,一方面可以降低一部分买受人的经济花费,节省一大笔资金空间;另一方面对于老车主而言,也可以通过交易实现一部分的资金回流,案例中的老梁就是出于这一目的,才把处于报废状态的货车转手卖给了第三方老李。但是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大货车报废时不仅需要办理登记,而且应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所以,作为车辆实际拥有者的老梁应该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且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而不是转卖给其他人。

案例中的老梁基于对上述法律规定的不了解,而作出了倒卖报废车的行为,最终招致了祸患,不但给他人也同时给自己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失。如果老梁能够早一点学习了解相关的交通法律法规知识,那么就不会作出这样不明智的行为来,原本可以积极避免的事故与损失,就因为老梁一时的不懂法,才作出了糊涂的事,给自己和事故受害者都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实在是不应该呀!

温馨提示

在这里提示广大车主们,任何车辆都有自己的合理使用年限,一旦达到了法律规定的车辆报废年限,要及时向交管部门提出报废申请,对于私自改装,倒卖报废车辆的违法行为,应自觉予以抵制。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