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别让不懂法害了你:道路交通篇
- 荣丽双
- 1601字
- 2021-04-30 19:51:20
10.副驾驶系上安全带,一旦出事故可能救你一命
案例背景
王某是源汾县赵家庄鸡场厂长,一日,有几笼鸡出现不吃食的异象,王某依照经验判断,可能是感染了鸡瘟,于是紧急联系司机小刘,一起去县里的家禽医院请大夫。上车后,王某坐在副驾驶位置,小刘便说请厂长把安全带系上,王某不屑地说:都啥时候了还系安全带,你也不看看情况,开你的车。小刘便不敢再多言,只管开自己的车。当天正好赶上县城里有集会,一路上车多人多,车没法开快,王某心里很着急,担心鸡场瘟疫蔓延,损失扩大,便不停地催促小刘开快点,小刘趁机又提示厂长系好安全带,以免在颠簸的路上发生事故。王某一听就来气,不耐烦地说:系不系安全带是我的事,你还管起我来了,鸡场要是出了事,那才是大事呢。小刘很无奈,只好不再劝说了。由于时间紧迫,在车子路过一个十字路口时,已是黄灯,但小刘见车辆较少,便一脚油门踩上去,准备闯过去,谁料,刚到路中央就被正常行驶的一辆大货车撞上,王某当场被甩出车外,磕在护栏上不省人事了,小刘也受到碰撞,处于昏迷状态。事故发生后,两人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经过抢救,小刘脱离生命危险,而王某由于受到碰撞较重,抢救无效死亡。后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查、检验,认定小刘驾驶车辆闯红灯,需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另外,交警表示根据车速等测算数据分析,正常使用安全带的情况下,造成王某当场死亡的概率很低,并以此劝诫王某家属要重视行车安全。王某的家人拿着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悲痛欲绝。
律师分析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这是保证驾驶人和乘坐人员交通安全的一项基本要求。本案中,厂长王某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但却不听司机小刘劝告,拒绝系安全带,在车辆发生碰撞时被甩出去导致死亡,究其原因就是缺乏安全意识,不仅造成自己死亡的严重后果,给亲人和朋友也带来了极大的伤痛。
安全带是汽车安全运行的重要部件之一,有些人常把超速行驶、闯红灯等作为安全禁忌,但殊不知不系安全带也是性命攸关的大事。尤其是乘坐副驾驶位置的人员,安全带更是至关重要。因为一般情况下,当高速行驶的汽车遇到意外紧急刹车时,巨大的惯性会使车内人员与方向盘、挡风玻璃等发生二次碰撞,再加上司机出于本能保护,会尽力转弯躲避驾驶座位发生碰撞,那么此时最先受到碰撞的位置必然是副驾驶,没有系安全带的副驾驶乘车人员也难逃被甩出车厢的危险。而正确使用安全带可以将乘车人员固定在座椅上,减轻甚至能够避免二次碰撞,也降低了车辆转弯过程中被甩出车厢的风险。毫不夸张地说,安全带在关键时刻是保命、救命的一项利器,这也是法律把机动车驾驶员、乘坐人员在行驶中必须系好安全带这一规则纳入规定内容的主要因素。
尽管我们乘车出行的初衷都是安全抵达目的地,但在出行途中,谁都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有时是自己的原因引发了事故,有时是他人的原因引发了事故,但不管责任归谁,最终的损失有时可能是无法挽回的。本案中如果王某对系好安全带这一法律常识有清醒的认识,便不会在司机劝说时坚持不系安全带,将生命保障视同儿戏,更不会轻易被甩出车窗,进而在车祸中失去生命。对系好安全带这一保障行车安全最基本法律规则充耳不闻,是对生命不负责任的一种态度。如果王某当时谨记这一安全知识,绷紧守法这根弦,那么在发生事故时,可能就会救自己一命。车行路上,请您懂法守法、珍视生命,莫让不懂法破坏原本幸福的生活。
温馨提示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小汽车越来越多地走进了寻常百姓人家,但与此同时,车祸的数量也急剧增多。无论是驾驶人员还是乘坐人员,在车辆行驶中都应当系好安全带,这不仅是法律的要求,也是保护自身安全的要求。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