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后期五代宋初勋赏制度述论[1]

顾成瑞[2]

军赏是面向军将、兵士和其他参与军事行动人员的赏赐,以褒奖战功、酬偿其在履行基本职责之外所做出的勤绩,即所谓“旌劳显庸,录勤耸善,报之以封爵,宠之以名秩,赉之以金帛,赐之以车服”。[3]这其中包含了官爵赏赐的勋赏和财物赏赐的物赏两种类型。唐宋之际是征兵制向募兵制转变的关键时期,军赏内容从以勋赏为主转变为以物赏为主。[4]马端临《文献通考》称宋太祖以来“战士有功,将吏有劳,随事犒劳,则谓之军赏”,[5]明确其是物赏形式,是与廪给、特支并列的一项军费开支。其实,唐后期至五代,针对兵士的勋赏制度继续实施,北宋前期也并非绝无勋赏。[6]勋赏的实施对唐后期官僚制度演变有重要影响,也是五代宋初新武阶形成及其与军职分立的动因之一,这其中的演化逻辑值得深究。

学界对于这一议题的研究成果,集中在以下几方面。其一,注意到唐中后期以职事官酬赏军功,是与使职差遣体制发展并行使得职事官脱离实际职掌的重要动因,并由此探求唐宋间官制从职散勋爵向官职差遣转变的过程。[7]其二,着眼于唐后期朝廷为笼络藩镇而对其属下各职级军将的“带职”安排所造成的军中官阶泛滥现象。[8]其三,关注北宋前期军赏中注重物赏轻视勋赏,造成军费开支浩大、军人贪财而未有职业荣誉、地位的问题。[9]

上述既有研究揭示了勋赏与唐宋间官制演变关系的主要线索,勾勒了勋赏制度变化的若干面相。不过,对于唐后期至宋初勋赏制度演变过程的贯通考察,尚属阙如。为此,本文站在官方调和激励军功与管控军功入仕关系的立场,梳理唐后期五代宋初勋赏实施的“制度逻辑”,[10]希冀拓宽对唐宋间官制演进路径的理解。本文所谓的“勋赏”是指官方在战时和国家节庆场合对将士的官爵赏赐。功臣号暂不列入考察范围,研究时段为唐代安史之乱至北宋仁宗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