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人民代表大会

2019年6月20—21日,吴忠市红寺堡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

综述

【概 况】

2019年,红寺堡区人民代表大会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强化理论武装的重要内容,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2019年,人大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1件(次),其中,协助自治区、吴忠市人大督办信访件3件(次),常委会领导批办、督办4件(次),转交政府部门办理4件(次)。

【财政监督】

2019年,红寺堡区人大常委会突出全口径常态化预算执行监督,发挥预算联网监督平台作用,严格审查预决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情况,依法批准《2019年红寺堡区预算调整方案》,督促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加强税收征管,规范预决算编制和管理,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专题听取区政府关于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督促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力促有关部门加强和改进红寺堡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工作评议】

2019年,红寺堡区人大常委会先后对发展和改革局、水务局、卫生健康局3个部门工作及班子成员依法履职情况进行评议,精心制定评议工作方案,创新评议工作方式,多方征求评议意见,落实评议准备、评议调查、集中评议、整改落实各个阶段工作任务,帮助被评议部门查问题、找不足、提要求,促进被评议部门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保障法律实施】

2019年,红寺堡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依法监督,切实保障法律贯彻实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就红寺堡区水源地保护、加强中水利用、严肃查处水污染违法行为、加大水污染防治宣传力度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围绕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开展情况,听取区政府关于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力促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改革有序推进。重视加强常委会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会同政府建立联动机制,审查区政府提请的4件规范性文件。

【司法公正】

2019年,红寺堡区人大常委会对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查,建议区人民法院牢固树立为民意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优化行政审判环境,加强审判队伍建设,强化行政审判组织保障,提升行政审判工作水平。对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进行调查,督促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做好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构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体系,加快社会观护体系建设。

【依法行使权力】

2019年,红寺堡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依法行使权力,坚决做到通过法定程序体现区委要求和人民意愿。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命有机统一,正确行使民主权力,严格任免程序,严把法律知识考试、个人供职、审议票决、向宪法宣誓等关键环节,严肃人事任免选举和任后监督工作。2019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9人次。

(高文辉)

代表工作

【履职平台】

2019年,红寺堡区人大常委会努力为代表履职搭建平台,做好服务。组织召开政情通报专题会议,由10个没有列入2019年监督计划的政府组成部门集中向代表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实现对政府组成部门监督的全覆盖。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区委常委会、人大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等重要会议,组织代表认真参加人大“三查(察)”活动、法院庭审等活动,为代表订阅《中国人大》《宁夏人大》《人民代表报》等报纸杂志,拓宽人大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筹措代表活动室建设资金5万元,指导各乡镇人大按照标准建设乡镇“人大代表之家”和村级代表小组活动室,实现代表活动阵地全覆盖。

【代表活动】

2019年,红寺堡区人大常委会以常委会、各乡镇为单位举办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6场(次),培训各级人大代表360余人次。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赴福建德化、晋江等地,开展学习交流,学习借鉴先进工作经验。开展“三联系”活动,常委会班子成员分别到联系的乡镇召开座谈会,征求基层代表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意见建议,部分意见建议已由相关承办单位研究落实。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注重发挥代表小组工作积极性,根据各自特色,制定代表活动清单,全年共开展代表述职评议65人次,协调媒体宣传履职优秀代表24人次。

【议案建议】

2019年,红寺堡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办好议案建议作为尊重代表民主权利、支持人民当家做主的重要体现,采取集中交办、重点督办、通报办理工作进度等方式,加强跟踪问效。2019年,常委会领导班子2次视察议案建议办理情况,人民代表选举委员会牵头根据办理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进行督办,促进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由答复满意向“过程”和“结果”双满意转变。

【乡镇人大工作】

2019年,红寺堡区人大常委会指导乡镇人大完善人大代表工作微信、QQ群,方便沟通联系、开展活动。加强对各种履职平台和履职渠道的管理,提高代表活动的组织化水平,为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办公室工作】

2019年,红寺堡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着力提高会议服务保障水平,规范文秘工作,加强办文统一管理和指导,执行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精简文件的有关规定,规范办文程序,抓好办文质量。做好行政接待和后勤保障工作。依照财务规定控制各项收支,坚持经费开支审批制度、财务公开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开展脱贫攻坚帮扶工作。

【法律宣传】

2019年,红寺堡区人大机关向红寺堡区干部群众编发手机宣传短信6万余条,宣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营造全社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结合“七五”普法工作,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融入到监督工作之中,督促相关部门带头学习法律、宣传法律、运用法律,增强民主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能力。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发放《吴忠市文明促进条例》2000余本。

【来信来访】

2019年,红寺堡区人大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1件(次),其中,协助自治区、吴忠市人大督办信访件3件(次),常委会领导批办、督办4件(次),转交政府部门办理4件(次)。

【理论武装】

2019年,红寺堡区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坚守为民宗旨,提高政治素养。筑牢意识形态防线,加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学习,强化思想认同。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分6批次参加全国、自治区、吴忠市人大组织的外出培训,深入开展组织法、监督法、保密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监督、选举、代表工作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

【改进作风】

2019年,红寺堡区人大常委会将前期调查与集中调查相结合、个别走访与座谈交流相结合、问卷调查与征求意见相结合,提高调查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审议建言质量。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促机关做好区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推动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机关建设】

2019年,红寺堡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集体行使职权的工作原则,严格议事程序,规范履职行为,推动常委会履行职权民主化、法制化。加大人大工作宣传力度,2019年上报人大工作信息52期,各类媒体刊登8篇。组织机关干部到创业社区等联系点宣传创建文明城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知识,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转变机关工作作风。2019年10月,红寺堡区人大办公室获得“吴忠市文明单位”称号。

(高文辉)

重要会议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吴忠市红寺堡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6月20 —21日召开,会议补选和永奎为红寺堡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葆青(女)为红寺堡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德福(回族)、李学忠(回族)为红寺堡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

2019年1月3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批准2018年红寺堡区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会议审议通过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事项,会议接受赵志青、王荣、付兆刚3位同志的辞呈,同意赵志青同志辞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及区三届人大代表职务;同意王荣、付兆刚同志辞去区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会议表决通过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命议案,任命马剑、王鹏、田芳、李丹丹、李禹扬5位同志为红寺堡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李晓娟同志为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

2019年2月2日召开,会议传达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吴忠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向区人民政府转交红寺堡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会议同意李焜同志辞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同意海琴、田红娟2位同志辞去区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审议通过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免去张晓峰红寺堡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马文虎红寺堡区工业和商务经济技术合作局局长职务,免去汤洪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免去李军保红寺堡区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免去王琳红寺堡区农牧和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免去虎治亮红寺堡区林业局局长职务,免去高爱国红寺堡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免去王毅红寺堡区司法局局长职务,免去浦彦卿红寺堡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免去王贯举红寺堡区审计局局长职务,免去张耀忠红寺堡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局长职务,免去马志强红寺堡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经会议投票表决,决定任命马学峰为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刘艳为红寺堡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海琴为红寺堡区科学技术局局长,马文虎为红寺堡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王少奇为红寺堡区司法局局长,汤洪为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局长,李军保为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局长,王琳为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虎治亮为红寺堡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高爱国为红寺堡区卫生健康局局长,魏世雄为红寺堡区应急管理局局长,马秀荣为红寺堡区审计局局长,袁安莉为红寺堡区统计局局长,张怀力为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局长,田红娟为红寺堡区医疗保障局局长,王成虎为红寺堡区审批服务局局长。

【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2019年2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区人民政府提请的关于提请审议《吴忠市红寺堡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修订本》的报告,作出《关于批准吴忠市红寺堡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修订本)》的决议,审议通过区人民政府《关于拟申请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吴忠市红寺堡区综合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备案报告;审议通过《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和《红寺堡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乡人大代表监督脱贫攻坚工作的安排意见》;审议通过区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决定免去白明治红寺堡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决定任命赖有为为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李君、黄文辉为红寺堡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

2019年5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区人民政府提请的《关于调整红寺堡区农业灌溉用水价格的报告》和《关于吴忠市红寺堡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运行管理方案(2019—2021年)的报告》,确认38次主任会议作出的《关于同意红寺堡镇和新民街道办事处分设的报告》的决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红寺堡区金融扶贫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会议接受涂德旺的辞呈,同意涂德旺辞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

2019年6月17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毒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均为满意。接受有关同志的辞呈,会议同意马鑫辞去红寺堡区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和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同意马进国辞去红寺堡区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审议通过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事项;会议表决通过区人民政府、区监察委员会有关人事任命议案,决定免去马文虎红寺堡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职务;会议任命谢彦林为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温丽娟为红寺堡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王宁为红寺堡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2019年8月30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关于2018年红寺堡区财政决算草案和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201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批准红寺堡区2018年财政决算的决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以上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会议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019年10月31日召开,会议听取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对区发展和改革局、水务局、卫生健康局3个部门的工作进行满意度票决;通过相关评议意见,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票决;审议通过区人民法院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决定免去李文科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免去张唯栋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职务,免去宋建军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及太阳山人民法院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免去姜春梅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经会议投票表决,任命李文科为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张唯栋为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太阳山人民法庭庭长,王春为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曹佳宝为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019年12月16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预算调整的方案,并作出关于批准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接受有关辞呈,同意马占斌辞去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王延斌辞去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芮秋华请求辞去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郭勤辞去红寺堡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赵志青辞去吴忠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补选邓冀宁、张强、宋喜、梁吉鸿、马学峰5位同志为吴忠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命议案,经会议投票表决,任命张致强为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王亮为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王兴龙为红寺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吕振中为红寺堡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2019年12月27日召开,会议通过区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及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召开红寺堡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审议通过区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事项。

(高文辉)

专门委员会

【财经农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2019年,红寺堡区人大财经农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审查了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及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调查2018年审计工作情况,对2019年度财政预算调整进行审查。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跟踪督查,督促政府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维护财政资金安全。调查红寺堡区金融扶贫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完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优化农村金融信用环境;加强金融扶贫政策宣传力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建议。组织开展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的专题调研,就加大思想扶贫力度、创新技能培训方式、优化制度设计、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调研报告得到区委丁书记的肯定、批转,并在《吴忠日报》全文刊登,在脱贫攻坚战中贡献人大智慧。协助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了解红寺堡区国有资产管理现状,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最大限度发挥国有资产的效益。

【民族宗教法制工作委员会】

2019年,红寺堡区人大民族宗教法制工作委员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组织关于红寺堡区禁毒工作情况的视察,对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查,建议区人民法院牢固树立为民意识,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不断优化行政审判环境,加强审判队伍建设,强化行政审判组织保障,不断提升行政审判工作水平。对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进行调查,督促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做好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着力构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体系,加快社会观护体系建设。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查,有错必纠”。安排开展宪法知识专题讲座、宪法知识考试、宪法知识短信宣传活动等,广泛开展宪法知识宣传,对政府机关、监察机关提请任命的5名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

【代表联络与选举工作委员会】

2019年,红寺堡区人大代表联络与选举工作委员会指导乡镇人大完善人大代表工作微信、QQ群,便于沟通联系、开展活动。加强对各种履职平台和履职渠道加强管理,提高代表活动的组织化水平,为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结合“五带头三联系一述评”活动载体,制定《红寺堡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乡人大代表监督脱贫攻坚工作安排意见》,指导乡镇人大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大局,举区乡两级人大和人大代表之力监督助推脱贫攻坚工作,为红寺堡区打好脱贫攻坚战贡献出人大的智慧和力量。指导各乡镇人大及时组织召开相关动员会,举办培训班,组织人大代表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开展大走访等监督活动。严格程序规范办理,议案建议办理实效得到增强。认真把握交办、研办、督办、领办、答复等重点环节,努力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做好代表服务工作,强化代表机关建设。组织代表列席区委、政府及各部门各种活动和会议,召开政情通报会,拓宽人大代表知情知政渠道;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参与调查研究、执法检查、工作调查,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群众之间的联系。

(高文辉)

2019年6月10日,红寺堡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和永奎在新庄集乡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