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岩棉工厂设计标准
-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
- 301字
- 2021-04-25 18:33:47
8.8 制品加工
8.8.1 岩棉生产线可根据产品方案选配贴面机组、开条机组、卷毡机组等制品加工单元。
8.8.2 贴面工段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贴面工艺应满足不同产品表观质量和性能的要求,岩棉制品与贴面材料应在线贴合;
2 贴合宜采用喷涂、辊涂、热熔等工艺;
3 贴面装置应与生产规模相匹配,并应具有贴面材料在线纠偏功能。
8.8.3 开条工段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开条装置应满足不同产品表观质量和性能的要求,并应与生产规模相匹配;
2 开条应采用双刀辊设计,并应设计配套收尘装置。
8.8.4 卷毡工段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卷毡工艺应根据产品的用途和性能要求确定;
2 卷毡装置应与生产规模相匹配,宜具有自动包装功能;
3 压缩空气接口、冷却水接口应满足卷毡工艺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