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电厂常规岛仪表与控制设计规程
- 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 771字
- 2021-04-25 18:40:39
前 言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4年第二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5〕12号)的要求,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兼顾不同的核电技术,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核电厂常规岛仪表与控制系统设计规程》DL/T 5423—2009进行修订。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控制方式,控制室和电子设备间,检测,报警,保护,开关量控制,模拟量控制,控制系统,核岛与常规岛之间仪控的接口要求,电源和气源,就地设备安装、管路及电缆,视频监视系统等。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将标准的适用范围改为“大中型压水堆核电厂常规岛及其配套设施仪表与控制的设计”;
2.新增了常规岛配套设施的控制方式、电子设备间和常规岛就地控制室、辅机保护、气源、常规岛配套设施控制系统以及视频监视系统等内容;
3.新增了附录A“核电厂常规岛热力系统检测项目”;
4.将原标准中“功能设计”“分散控制系统”和“通信”的内容合并在“控制系统”章节中;
5.取消了原标准“管理信息系统和仿真机”章节。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替代《核电厂常规岛仪表与控制系统设计规程》DL/T 5423—2009。
本标准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提出,由能源行业发电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65号,邮编:100120,邮箱:bz_zhongxin@eppei.com)。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广核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钱 非 包一鸣 李 林 张 翼
许龙虎 孙逸民 张小勇 王晓雄
李 力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文敏哲 陈 实 陈仁杰 侯新建
胡绪登 毕建惠 张孝慧 唐海锋
刘宇穗 胡善云 李啸风 黄新年
田 露 肖付伟 王文雅 胡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