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电厂常规岛仪表与控制设计规程
- 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 170字
- 2021-04-25 18:40:42
6.2 核电机组保护
6.2.1 反应堆停堆时应停止核电汽轮发电机组的运行。
6.2.2 当具有甩负荷功能的核电机组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汽轮机和发电机之间应设有相应停止运行的保护:
1 汽轮机事故停机:汽轮机旁路阀开启,发电机解列灭磁。
2 发电机主保护动作:发电机解列灭磁,汽轮机停止运行,汽轮机旁路阀开启。
3 发电机解列:汽轮机甩负荷带厂用电或维持空载运行,汽轮机旁路阀开启。
6.2.1 反应堆停堆时应停止核电汽轮发电机组的运行。
6.2.2 当具有甩负荷功能的核电机组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汽轮机和发电机之间应设有相应停止运行的保护:
1 汽轮机事故停机:汽轮机旁路阀开启,发电机解列灭磁。
2 发电机主保护动作:发电机解列灭磁,汽轮机停止运行,汽轮机旁路阀开启。
3 发电机解列:汽轮机甩负荷带厂用电或维持空载运行,汽轮机旁路阀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