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抗震设计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296字
- 2021-04-25 18:32:51
3.2 基本规定
3.2.1 设备安装联结架、连接节点及吊挂结构等的抗震设计应遵循地震作用传递途径合理、有利消能减震、便于设备安装的原则。
3.2.2 甲类、乙类通信建筑内通信设备安装工程中,设备安装联结架、连接件及吊挂结构的吊杆等抗震受力构件的材料必须选用符合以下要求的钢材:
1 钢材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抗拉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大于0.85;
2 钢材应有明显的屈服台阶,且伸长率不应小于20%;
3 钢材应有良好的焊接性能和合格的冲击韧性。
3.2.3 设备安装联结架、吊挂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满足承载力和变形能力的要求;
2 预埋件、吊点、支撑构件的锚固破坏不应先于被连接件。
3.2.4 穿过通信建筑预留缝的通信设备电缆及其他线缆应留有满足工程要求的变形余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