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冷轧冷拔无缝钢管设备选择

7.2.1 缩头设备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管外径小于或等于16mm时宜选用轧尖机,也可选用回转锻造机;

2 钢管外径大于16mm,小于或等于30mm的薄壁管宜选用回转锻造机;

3 其他规格钢管,宜选用挤头机、缩口机、空气锤、压力机或焊接引导段。

7.2.2 冷轧管机设备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冷轧一般钢管时宜选用二辊、单排辊和长行程型式;

2 冷轧精密钢管、薄壁钢管时宜选用多辊、单排辊和长行程型式。

7.2.3 冷拔管机可选用间歇式、半连续式或连续式

7.2.4 酸洗设备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酸洗宜采用酸洗槽;

2 除氢氟酸外的其他酸洗槽应配有蒸汽加热设施。

7.2.5 钢管润滑装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磷化和皂化润滑宜采用润滑槽;

2 喷涂润滑应设润滑剂喷涂装置。

7.2.6 碳素钢和合金钢钢管热处理宜选用辊底式连续炉,也可选用辊底式连续光亮炉。